公司註冊地址變更
公司的註冊地址變了,要則呢麼變更啊?要拿什麼資料去變更?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蓋章且法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變更前後的公司註冊地址、通訊地址、***、聯絡人、***、傳真號碼、企業***地址;
二、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效影印件;
三、變更前經工商局加蓋其檔案查詢章的公司章程;
四、變更後經工商局加蓋其檔案查詢章的公司章程;
五、經營許可證有效影印件***含正文頁、正文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和年檢情況記錄表等附件***;
六、發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辦理營業執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辦理時需要帶與新企業新辦理所提供的資料一樣,資料齊全當時就可取到“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及《關於遷址變更登記的通知》。
2、 憑“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到原來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出手續***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進行郵寄***,舊地址工商部門接受“移送企業登記檔案通知函”後出具“企業遷出核准通知書”給企業。
3、 手續辦理後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門接到企業工商資料後給企業電話通知,帶上“企業遷出核准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的地址變更事宜***填一份“變更登記表、指定委託書、”***手續辦理完七日後帶上《關於遷址變更登記的通知》到領證視窗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二、第二步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1、 到原來舊地址的技術監督局辦理登出舊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所需資料: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並出俱“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登出證明”。
2、 帶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登出證明”原件、新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並填寫一份“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表格”及30元錢,技術監督局出具30元的收據,3個工作日後憑30元的收據領取新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三、第三步辦理地稅
1、 新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近三年納稅情況統計表***按年度、按稅種***及帶上公章填寫其他相關資料。
2、 辦理完畢上述手續後等待專管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所有帳務讓專管員核查,核查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 核查通過後地稅通知帶上公章再去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企業出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
4、帶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及新企業報到所需要的***營業執照副本、章程、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身份證、公章、財務章、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房屋租賃合同及租金髮票,以上均是影印件***其他相關資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屬的地稅局辦理報到事宜並交納40元錢列印新的地稅正、副本。
5、 新的地稅局出具“新企業報到證明單”到新地址所屬的街道稅收服務站辦理相關事項***包括辦理地稅網上報稅、領取稅單、辦理辦稅人員聯絡卡及住所證明、完稅憑證、個人所得稅第一次網上申報成功介面列印件等***
四、第四步辦理國稅
1、 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股東會決議、申請書、地稅結算證明、國稅正副本原件、公章到舊的國稅局辦稅視窗辦理相關手續。
2、 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等待專管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所有帳務讓專管員核查,核查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 核查通過後國稅通知帶上公章再去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企業出具“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同時專管員讓企業拿上企業檔案資料到稅務徵管科辦理相關轉出手續。
4、 企業帶上檔案資料到新國稅局徵管科辦理登記手續,辦理完後再到辦稅視窗辦理具體稅務登記手續***需要新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等***並交納10元錢列印國稅正副本。
費用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3.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4.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5.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以募集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7.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減少註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8.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9.公司變更型別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型別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
10.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1.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12.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髮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13.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出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14.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合併、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分立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注意: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換髮營業執照。
申辦材料:
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關於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5、變更住所的,應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6、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備案書;
7、變更註冊資本的,應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對公司註冊資本增加部分或者減少後的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
8、變更股東或發起人的,應提交新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權轉讓的有關檔案;
9、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檔案。
辦理程式:
受理→稽核→核准→發照
收費標準***參考***: 變更登記費。企業變更登記,收取登記費100元。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增加部分按以下標準收取。
註冊資金在一千萬以下,含一千萬元的,按註冊資金總額的0.8‰收取;註冊資本金額超過一千萬元***不含一千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註冊資本金總額超過一億元***不含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取最低款額為50元。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