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註冊地址
想要註冊一家公司的話,在註冊的地址上有什麼要注意的嗎?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地址認定
公司地址如何認定,世界各國和地區公司法規定頗不一致。如日本商法以總公司***本公司***所在地為其住所;英國公司法以公司實際上進行管理的地方為其住所;美國法以公司註冊的地方為其住所;德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地址由公司章程確定,通常可以是公司的經營住所、業務領導部門或行政部門所在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辦事機構所在地,即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和處理公司事務的公司機構所在地。對於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司來說,公司的辦事機構往往有多處,考慮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個,因此在有多處辦事機構的情況下,應根據各辦事機構所處理業務的性質不同,確立其中一個為主要辦事機構,從而該公司的住所便是該辦事機構所在地。
公司在成立前應先擇定其住所,在申請公司註冊登記時,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證明,以證明將要註冊的公司對該住所享有使用權。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一,假若未作記載,則有違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經登記的住所若日後變更而未作變更登記,公司不得以變更的住所對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經登記即產生了公信力。
公司註冊地址要求
一.公司地址可以通過以上方式證明:
1、《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
2、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3、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4、土管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5、屬國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建設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許可證》影印件;
6、屬新購買的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商品房預售證影印件;
7、屬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有關產權證明;
8、屬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暫時無法提供產權證的,如產權屬鄉、鎮政府所有,可由鄉、鎮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如產權屬農民或村委會所有,應由房屋所在區國土資源部門或房管部門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
9、有"住宿"經營範圍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經營範圍的企業的營業執照;
10、房屋性質屬軍產的,則提供南京軍區後勤部頒發的《軍隊房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11、進市場的提供《市場名稱登記證》影印件。
二.公司地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產權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證明:
1、屬租賃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出租方應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應是正在申請開辦的企業***;若屬轉租的,應提交轉租協議***出租方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轉租的證明或在轉租協議上蓋章確認;
2、屬母企業無償提供給子企業使用的,提供母企業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3、房屋產權屬股東所有,由股東無償提供給所投資的企業使用的,提供股東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三.以底層房屋和二樓以上住宅***含二樓***作為經營場地的,則另應提交規劃部門的審批意見,以下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1、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已辦理"住改非"手續,或產權屬部隊的房屋,已經部隊相關部門批准作為經營用房,如屬二樓以上住宅,則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如屬一樓房屋,均需去規劃部門審批,工商部門憑規劃部門同意意見或"不屬破牆開店"意見,辦理登記註冊;
2、房管部門已頒發《房屋租賃許可證》,或國土資源部門已頒發《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的,不論房屋性質,也不論房屋層次,均不再去規劃部門審批;
3、原有廠房內再辦工業企業,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
4、賓館主樓一樓作為經營用房,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但其裙房仍需報批。
5、經濟適用房不得作為經營場所。
四.若房屋的"產權證明"標示的地址、所有權人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則應提交下列之一的證明檔案:
1、前述"產權證明"的地名若與實際地名不符,則應提供地名辦的證明***地名辦的證明在註明新地名的同時必須註明原地名***;
2、簽訂房屋租賃***使用***協議、出具房屋無償使用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若與前述房屋"產權證明"上的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時,則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姓名或名稱的證明。
3、若實際地址不變,只更換門牌號碼的,只需提供地名辦的證明。
4、如實際經營地址尚未確定門牌號碼的,由申請人提供場所具體位置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