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分公司註冊流程
想在寧夏註冊分公司,有什麼流程嗎?分公司設立、變更需提交的材料又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分公司和註冊公司程式一樣的。
分公司註冊流程及所需檔案
一、 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影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影印紙影印***;
3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
5 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影印件;
6、主要經營範圍;
二、 工商登記註冊:
1 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 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4、 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檔案、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影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1、 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
分公司設立、變更、登出需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 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 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 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6.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 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注: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蓋公章或簽字。
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 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4. 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影印件、變更後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 分公司變更經營範圍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分公司變更後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6. 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後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7. 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檔案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填寫《負責人登記表》。
8. 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登出登記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 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 公司出具的登出決定,註明登出的原因。
4. 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 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
注: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不知道有沒有幫助到大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