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如何註冊
想必有不少的朋友想過註冊分公司吧,今年註冊分公司應該怎麼做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如何註冊分公司
一、註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影印件***;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滬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
4、***;
5、授權委託書;
6、主要經營範圍;
***二***工商登記註冊
1、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檔案;
4、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5、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6、場地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其他***如健康證等***。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四***到銀行開基本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正本和影印件以及總公司所有證件的影印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費用在50—200之間開戶費。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公、財章、負責人章及總公司的所有資料影印件。
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銀行的收費不太一樣***。今後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國稅、地稅***、《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二、分公司註冊應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影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分公司登出登記的相關規定
一、需要登出的分公司有哪些:
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二、分公司登出登記程式:
1. 自做出登出決定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2.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 清償分公司債務,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
4. 填寫登出登記申請書,提交登記檔案、證件,按約定日期領取核准通知書。
三.、分公司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 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 股東會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定;
3. 股東會確認的清算報告;
4. 清算組織成立後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的報樣;
5. 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營業執照正、副本
分公司註冊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
一、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法律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