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落戶新政策

  導語:昨天,市公安局公佈了支援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系列出入境政策實施細則。詳細內容是什麼呢,小編為大家介紹。

  年薪60萬元以上、繳納個稅達12萬元以上、在滬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居住不少於半年的外籍人才,將可直接在滬申請永久居留……昨天,市公安局公佈了支援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系列出入境政策實施細則。

  持證外籍人才可向口岸申請簽證

  在海外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上,以市場化方式認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資性年收入和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規定標準,在上海已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少於6個月,經所在單位推薦,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經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認定證明,可以申請加註“人才”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有效期為5年。工作滿3年後,經單位推薦,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同時審批時限由原來180日縮短至90日;經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聘僱並擔保的行業高階專業人才,提供企業聘僱合同和擔保證明,可以申請加註“人才”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有效期為5年。工作滿3年後,經擔保單位推薦,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同時審批時限由原來180日縮短至90日。

  針對外籍人才申請辦理R字***人才***簽證,持有人才主管部門認定證明或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擔保證明的外籍人才,未持簽證來華的,可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R字***人才***簽證入境;持其他簽證來華的,並具有上述人才證明或擔保證明的,可在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為R字***人才***簽證。

  外國人可先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再補辦手續

  外國留學生在上海創新創業申請辦理居留許可時,按照原規定,外國留學生須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才可以來華工作,公安部新政允許有在上海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直接在上海工作,並辦理相應的居留許可。新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外國留學生憑國內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和創新創業計劃書或創辦企業證明,就可以申請加註“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有效期2年,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期間,被有關單位聘僱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在簡化來上海就業的外國人辦理入境和居留手續上,在***的外國人持有工作許可證明,可以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工作簽證入境;在上海的外國人,持有工作許可證明,可以先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1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然後再補辦相應的外國人就業證、外專證等就業手續。對計劃來上海投資或者創新創業的外國人,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證明的,可憑投資證明或者創業計劃、生活來源證明等,向上海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私人事務簽證,入境後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向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加註“創業”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按照原規定,只有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可申請2至5年的長期居留許可。公安部新政擴大了長期居留許可的申請範圍,使在上海工作的外國人享受更為穩定的居留預期。實施細則明確,在上海工作的外國人,如其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第三次可以直接申請有效期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過去外籍人員不得受聘從事家政服務,此次公安部新政突破了這個限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人才,在獲得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後,可以申請為聘僱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辦理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每個家庭可以聘僱1名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申請時,家政服務人員需提交僱用合同,提供經濟擔保、人身保險及健康證明。

  外省市戶籍人員持居住證可辦理出入境證件

  此外,實施細則還進一步擴大了非上海戶籍居民在上海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範圍,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只需持上海市居住證和二代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各類出入境證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證明,不再稽核社保繳納情況。在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申請來上海定居的規定上也放寬了限制,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境,並持有人才主管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或科創“職業清單”所屬企業擔保證明,就可申請來上海定居,不再要求必須是原上海常住戶口居民。其配偶及未滿18週歲的子女,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境,可隨同申請來上海定居。港澳特殊人才及家屬申請來上海定居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報上海市公安局審批,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