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職工法制意識的辦法是什麼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職工是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法制意識是比較淡薄的,所以很多的企業要提高廣發職工的法制觀念。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加強職工法制意識的辦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加強職工法制意識的辦法
首先,要有依法辦事的思想觀念,不僅要遵紀守法,而且要監督社會主義法律的遵守和執行, 堅決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使社會主義法制得以真正實現。
其次,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樹立法律權威即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任何個人和機關、組織都不具有超越幹法律之上的權力,都必須依法辦事,堅決反對“權大幹法”,“人情大幹法”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認識到自己在國家生活中所處的地位,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點,即培養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觀念。
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強調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公民要正確對待權利義務關係,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要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利,在享有個人所擁有的權利時,不忘記尊重和承認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忘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的義務。同時,應杜絕一切不勞而獲的錯誤思想,培養只有付出才有收穫的良好觀念。
另外,應培養法律與自由相統一的觀念。我國憲法和法律從各個方面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義務,人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以內,有著極為廣闊的自由活動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時要慎重考慮自己的言論 、行為的社會效果,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權益。我們應樹立與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密切聯絡的自由觀,珍惜和維護***團結的局面。最後,應培養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別、民族、種族、職業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規定的權等地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不管是什麼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運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享有特權。
職工法制意識的重要性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距離形勢的發展、人民的需要、社會的需求等還有很大的差距,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一些單位部門對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認識不高,對這項工作缺乏足夠的重視;有些職工甚至黨員幹部,法律意識不強,遵守法紀、依法辦事、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自覺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執法不公等問題,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會效應,如何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與時俱進地搞好普法宣傳教育,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探索。
一、普法工作不斷成為全國各族人民治理國家的共同意志和願望
經濟的快速、穩定、持續發展離不開健全的法律保障。加強普法工作有利於經濟執行機制的全面創新,實現各項改革新的突破,有利於經濟迅猛發展,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針對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目標和新要求,要始終把普法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考核目標,為確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實,要全面部署明確責任人,形成上下一體的普法工作網路。通過普法特別針對安全生產的普法,使廣大職工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讓職工認識到普法的重要性,根據普法規劃制定出因地制宜的教育培訓和考核方法,不搞一種模式,不搞“一刀切”,要貼近廣大職工,使職工易於接受。要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推進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堅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堅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納入本部門總體發展規劃;要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獎懲到位。從而把依法治理的直接責任壓在各部門一把手的肩上,有效地解決“兩頭熱”、“中間梗塞”等問題,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個全新的階段。按照國家政策.法律要求在發展經濟同時,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學習法律作為一條主線貫穿於日常工作中,繼續採取多種形式搞好《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狠抓制度建設,嚴格責任約束。進一步完善組織制度,健全責任事故防範網路,與組織網路建立完善相配套,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 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建設,使廣大職工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日趨增強,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高
進一步強化了專項治理和安全檢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檢查、巡查、抽查和拉網式檢查相結合,根除安全事故,對清查出的事故隱患責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改或整改不達標的進行嚴格處罰,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因此,我們結合實際工作,以安全生產為要點,抓主要、抓重點、抓關鍵穩步推進。
四、強化安全管理幹部、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
按照普法教育要求,把法律知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放在突出位置。要求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深入瞭解職工、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職工的智慧、珍惜職工的力量推進決策科學民主化,切實採取措施,防止“人治”思想產生。努力建立、健全一系列符合實際的規章制度,確保做到有章可行、有法可循,把依法治院、依法辦事作為日常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原則,同時,充分發揮行政職能作用,加強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學法培訓;進一步推進單位民主建設,規範生產和經營行為,保障職工合法利益;進一步強化內部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法制機構,積極推進法制化管理程序。
五、與時俱進,創新普法載體
要在傳統形式與現代手段的結合上突出現代手段。隨著現代科技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生活進入了數字和網路時代,影視、網路等傳媒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並以其快速、直觀和容量大、覆蓋廣的優勢佔領了新的領域和陣地,也越來越凸顯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優勢和作用。我們要充分利用現代傳媒的優勢和作用,圍繞人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以案釋法、文藝作品等人們易於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識,宣傳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腦。要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傳的結合上重視日常宣傳。利用各種紀念日進行大規模的宣教活動易於產生影響,營造氛圍。但法制宣傳教育更需潛移默化和點滴滲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傳教育。要在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的結合上注重法治實踐活動。普法實踐證明,法制宣傳教育僅僅靠說教、灌輸來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精神是不夠的,要讓人們從法治活動體驗中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治精神。法制宣傳教育不僅是讓人們知道法律的內容,最終的目的是運用法律、參與社會法治實踐。
總之,普法工作是長期的,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是一項巨集大的社會工程,也是全社會的責任。新的形勢給我院的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新的歷史階段,我們將以實際行動,抓住機遇、振奮精神、勇於創新、真抓實幹、開拓進取,為落實普法教育提出的各項任務,推進依法治國程序作出更大的貢獻。
什麼是法治意識
首先是規則意識。《呂氏春秋·審分覽》引用慎子的話說道:“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堯且屈力而況眾人乎?積兔滿市,行者不取,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雖鄙而不爭。故治天下及國,在乎定分而已。”
這段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隻兔子在田野裡奔跑,上百個人在後面追著要捕它,這不是一隻兔子夠100人分,而是這隻兔子還沒有確定歸屬。由於歸屬沒有定,就是最道德的堯也會這樣做,更何況一般人呢?但是在市場中,到處都擺著正在出售的兔子,過路的人連看都不看它一眼。不是人們不想要兔子,而是這些兔子的歸屬已經確定。歸屬確定了,即使是最不道德的人也不會去爭之。因此,治理天下國家,在於確定各人的職分。
從這段話中,不同的學者參悟了不同的內容:有人認為,這是我國產權思想的萌芽;有人從中看到經濟社會中,理性人對利益的追逐;也有人認為,這是我國早期的“法治”思想的典範。筆者以為其也包含的懵懂的規則意識。我們不妨分析一下:眾人都知道大街上雖然有多兔子,但是大家都不去看,為什麼?因為兔子的歸屬已經確定,大家已經知道是不能隨便拿的,因為那是“禁止”的,換句話說違反規則的;野外的兔子,大家爭相追逐,是因為這種行為是沒有被“禁止”的,是規則“允許”的。這就是規則意識。我們也經常聽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這也是一種規則,也體現了一種對規則的尊敬。
其次,權利義務意識。在中國,經常聽到一句話:“不懂法”,但從來沒聽到“不懂權”這句話。為什麼人們不說“不懂權”而說“不懂法”呢?這種現象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呢?只能說明人民只知道被法律管著,而很少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更難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從國家機關到一般公民,應該說我們整體的權利意識都是很淡薄的。我們往往只知道法律是規範人們的行為,苛以人們義務,卻不知道法律還設定了權利,設立的救濟制度。知道法律禁止了什麼僅僅是法律的一個層面,就像上文中,大家不拿集市上的兔子,就是這個層面的規定;在法治社會而言,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公民被“允許”的行為。因此,明白法律公民什麼行為被“允許”,是法律的第二個層次。上文中,大家追野外的兔子,就是因為這種行為沒有被法律“禁止”,是被“允許”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公民有這個“權利”,這就是權利意識。對,義務意識,我原本不想談太多,因為,我們大多數公民都知道按時納稅,按時履行義務,甚而至於,在他們眼力,法律就只有義務。但卻不得不說點——主要是針對國家機關而言。整體而言,為人民服務是國家機關的義務——當然這個概念太含糊,在實踐中往往不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在他們往往更多的是埋怨我們的公民“素質低下”,或者是在手段上粗暴野蠻,在這個時候,義務意識在這個時候蕩然無存。當然這也不能怪他們義務意識的缺乏,也可能是我們相關工作人員“素質低下”,更重要的是相關監督機制的缺乏和執行的缺失。
第三,程式意識。應該說,現在人們對程式的重要性已經大大提高了。比如說,按規定在發展黨員、幹部任前、推優評選都方面要進行公示,倘若某人缺乏了這個程式,那麼大家都會懷疑這其中有貓膩,應該說這種懷疑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你缺乏了必要的程式!為了更進一步說明程式的重要性,我們不妨先介紹一個非常有名的案件:辛普森殺妻案。
1994年6月13日,美國前橄欖球明星、影視界當紅演員辛普森的前妻尼科爾和她的男友羅納德·戈德曼血跡斑斑的屍體在尼科爾的公寓外被發現,當日警方傳訊辛普森後將其釋放;17日,辛普森駕車外逃時被捕,美國全國電視實況轉播了在洛杉磯高速公路上的驚險追捕場面。辛普森被警方指控犯有雙命血案,辛氏自稱無罪。於是開始了一場歷時474天的、震撼全美的“世紀審判”。
在這個案子中,我們重點介紹一下,辦理該案的檢察官由於不遵守程式而導致的結果。6月13日清晨5點,四位白人刑警來到建有圍牆的辛普森住宅。他們在前門按了很久電鈴,但一直無人應門。這時,福爾曼獨自一人,沿圍牆搜尋了一圈,發現圍牆後門的路上停著一輛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經細心觀察後,福爾曼高聲叫瓦納特警長過來察看,說在駕駛員位置的車門把手上發現了微小血跡。溫納特和另兩位警官看到血跡後大驚失色。他們擔心住宅內的人有生命危險,便決定進入住宅,進行緊急搜查。
這一搜查之舉,對這個世紀大案的結局有很大影響,因為警官們當時沒有搜查許可證。依照美國的司法觀念,警察是一種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惡,對這一機構的權力必須予以嚴格限制,否則它將淪為專制暴君和貪官汙吏禍國殃民的工具。因此,在該案中,警察的搜查行為是違法,這也影響了直接其搜查到證據的效力。
或許我們難以理解美國的法制理念和公民的思想,我們不妨將其移植到中國的土壤中。也就是說,辦案的警察非法搜查了嫌疑人家裡,找到了有力的證據。但是警察是沒有搜查證的情形下,而且只有一個警察找到了戴血的手套***按規定,至少兩人以上同時搜查***,我們是不是有理由懷疑辛普森老婆家裡跟警察“勾兌”了呢?不然為什麼四個警察一起進去,卻要分開搜查呢?大家可能還有疑問,為什麼不是辛普森“勾兌”了警察呢?我們當然也有理由這樣懷疑,但是辦理這個案件的警察最終都不得不離崗或者轉業。大家或許以為我們的人民警察沒這麼壞吧。我也希望我們的警察都是“高素質”的,但是為什麼類似佘祥林一類的案件卻屢屢發生呢?如果我們也有一系列的科學的程式保障公民的權利,並且得到嚴格執行的話,我相信,即便素質再低下的警察也不敢肆意侵犯公民的權利了。或許還有人懷疑,我們設定這麼多條條款款,是不是不利於警方破案呢?或許在一定程度上是。但是我們轉過來一想,警察等國家機器,其如果不被正義的程式所約束,其危害性遠遠大於一般的危險分子。在法學專業領域,有一句話叫“程式正義重於實質正義”,足以體現程式正義的重要性。
第四,是資源意識。“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大家對這句話都和熟悉。網是什麼樣子,大家都見過。既然是網,就有漏洞。有漏洞,公民就可以利用,這就是法治資源。因此,筆者以為,學法律的第三個層面就是利用法律的漏洞。可惜的是,這種行為一直被大多數國人所恥,認為這種行為會給國家帶來極大損失,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他人利益。其實不然。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其帶來的好處:首先在改革開放初期一大批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走上了富裕的道路,而這部分人大多成為時代的弄潮兒,推進了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其次,由於他們合理利用了法治資源,我們的立法機關也不斷的修繕法律制度,提高立法水平,使法律更加科學、穩定、合理。倘若沒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立法機關會主動改進自己的立法水平嗎?即便會,這種進步又外部力量的深入提高的明顯嗎?
筆者所說的資源意識,還包括另外一個方面:整個社會的法治資源是有限的,我們也要節約法治資源。之前有很多“一元錢官司”被炒地沸沸揚揚,評論大多認為,國人的法治意識開始覺醒。筆者以為這最多反映了國人權利意識的覺醒,還算不上法治意識。試想,大家都為一元錢訴諸法庭,那我們的法治的資源不是顯得捉襟見肘嗎?那我們的法院不是得招人、買車、修樓……因此,筆者以為,一個經濟社會中的理性的人是不會動輒訴諸法庭的,因為,在法庭之外,我們還有調解、談判、仲裁……
因此,所謂法治意識,就是在以法律制度為主要調節手段中的國家,公民通過成本核算,依靠正當的途徑,合法維護自己權利,履行自己義務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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