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個人社保查詢
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按照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建立和運營並用於社會保障事業開支的專項基金,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貫徹實施、高效運轉的物質基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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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保補繳新政策解讀
根據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的通知》***寧社險管[2014]19號***精神,以南京高淳區社保補繳政策為例:
社會保險費補繳情形
***一***職工應參加而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參加險種補繳社會保險費。
***二***因少報、瞞報繳費基數而少繳各險種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按規定予以補足***涉及1996年12底前的繳費基數除外***。
***三***參加我區社會保險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需先行補繳同期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四***參加我區社會保險後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女性4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男性5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在我市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15年的,可申請補繳至15年***補繳失業保險費需先行補繳同期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已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申領之月前的失業保險費不予補繳。
***五***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享受相關待遇、因死亡等原因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人員,不再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由於未參保或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引起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
社會保險費補繳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補繳1995年底前社會保險費的,以相應補繳年份的上年省、市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20%、個人繳費比例按3%,其他險種按歷年同期繳費比例補繳。
***二***用人單位和職工補繳1996年1月及以後社會保險費的,以職工本人上年度工資性收入為繳費基數,按歷年同期繳費比例補繳。補繳基數執行我區同期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規定。
***三***靈活就業人員以我區相應年度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補繳基數執行我區同期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規定。
***四***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男未滿30年、女未滿25年,且實際繳費未滿10年的,應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對一次性繳費有困難的,可申請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跨結算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除補繳本金外,應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和利息。
社保補繳流程
1、用人單位申請補繳社會保險費,應當在《補繳申請表》或其他書面材料上簽字***蓋章***確認不包含發生工傷後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情形,按規定向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或經辦機構提交相關材料,經稽核通過後,到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前臺辦理補繳手續。
2、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後申請補繳工傷保險費的,向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或經辦機構提交區社會保險稽核機構出具的稽核意見文書及相關補繳材料,經稽核通過後,到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前臺辦理補繳手續。
3、靈活就業人員補繳失業保險費向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複核後,憑初審、複核材料,到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辦理補繳手續。
4、靈活就業人員申請補繳中斷期間的養老、醫療保險費向區社會保險經辦視窗提交相關材料,經視窗工作人員稽核通過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