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戶辦理流程
2017年如何積分入戶?需要什麼條件?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一***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託辦理協議,委託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二***網上申報
1、資訊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資訊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資訊後提交。
個人填報資訊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登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幹、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介面,在個人使用者登入處點選“註冊”,填寫註冊資訊,註冊個人帳戶。
註冊成功後通過個人使用者登入系統,選擇
“積分入戶”,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資訊,填報完成後,點選“儲存”--點選“按當前填報資訊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代理機構後儲存。
資訊填報後,需與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絡,經稽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選“積分報”,系統將顯示本單位代理的擬積分人員個人測評資訊。
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資訊進行校核後測評並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資訊並提交:代理機構登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幹、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介面,點選“代理個人資訊申報”——點選“代理個人申報積分入戶資訊”——點選“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選“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資訊。
填報完成後,點選“儲存”--點選“按當前填報資訊測評”。
系統依據所填資訊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測評並提交”。
資訊填報注意事項:
1、如本人身份證號已正常升位為18位號碼,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
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資訊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資訊***含夫妻雙方***。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範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申報資訊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資訊
5、代理機構及擬積分入戶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資訊,如因資訊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積分入戶的,責任由本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三***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7天。
代理機構可登入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檢視公示結果。
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選後可檢視原因。
***四***提交書面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預審公示通過後6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如預審公示通過後至業務受理截止時間不足60日的,須於業務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3月5日***之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窗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稽核,對於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積分核算後未達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並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補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業務受理視窗工作人員經稽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扣留相關材料,並根據《深圳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作出是否同意積分入戶的決定。
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七***申報資訊修改
1、已在系統提交資訊但尚未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資訊,代理機構需登入系統,點選“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需作資訊修改的人員,點選“撤回資訊”撤回申報資訊,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並提交。
對於在預審公示期的人員資訊,須待預審公示結束後再點選“撤回資訊”,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資訊並提交。
2、代理機構需登入系統,點選“進度反饋”——“積分業務”選擇人員,點選“***終止***撤消資訊”——填寫原因。
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資訊並提交。
3、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積分入戶申報資訊。
資訊修改範圍僅限積分入戶通知及入戶指標卡上的資訊,且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資訊: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選“業務進度查詢”——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選“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儲存並提交。
列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
***終止***撤消資訊:登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點選“***終止***撤消資訊”——填寫原因。
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八***進度查詢
單位查詢:代理機構登入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選“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
申請資訊修改的可點選“資訊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便民查詢”——“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九***辦理結果
對於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准“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態為“待列印積分入戶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農轉非”入戶指標卡》***農業戶籍人員***。
十***後續事項
1、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到我市擬入戶地區公安分局領取《戶籍准予遷入證明》。
2、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和《戶籍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積分入戶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等材料到我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入戶須知詳見本指南匯編第七部分:《招調人員辦理入戶手續告知書》。
《深圳市入戶指標卡》一年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