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回租合同***2***
第二十條 其他
20.1 本租賃合同構成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構成甲、乙雙方之間與租賃有關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之前與本合同涉及交易有關的任何承諾、協議、或陳述,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
20.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3 乙方在此確認,乙方將在租賃期間內承擔有關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的風險。在租賃期間內,如租賃物件遭受滅失及毀損,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損失的擴大,同時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如下約定的一種或幾種方式進行處理,並由乙方負擔全部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配件或物件;在前兩項情形下,本合同繼續執行,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義務不變;
***3***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到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在甲方的支付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將到期應付未付租金、其他應付未付租金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支付甲方。具體金額以當期支付通知書為準。根據前款,乙方將上述所有應付款項支付給甲方後,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當時狀態***的所有權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移給乙方。至此,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一條 資訊批露
21.1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季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有助於甲方分析的財務報表及附表,並在年終會計決算後二個月內向甲方提供自身的財務報告。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檔案中的一項或幾項,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說明函。
21.2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在年度工商年檢結束後的15日內向甲方提供自身的經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檢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或提供相應的證明。
21.3 除本條第1款、第2款的資料之外,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真實經營管理狀況的其他資料和書面情況說明。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貳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售後回租合同範文二
甲方: 業主
地址: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第三方管理公司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
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租賃範圍、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範圍
甲方將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合同編號: ***獲得的位於 片區 層 號的商鋪***下稱商鋪***出租給乙方,鋪面建築面積 ㎡***以下涉及到商鋪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均按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為準。乙方認可此計費標準,乙方承諾不以計費面積差異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租賃期限 雙方同意租賃期限為 叄 年,即自甲方按照《商品房購銷合同》確定的商鋪交付之日起將具備使用條件的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三年止。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運作需要將合同項下的商鋪自行經營或對外轉租給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無須甲方的另行同意,甲方承諾將配合乙方的轉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照、出具書面文書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經營管理,乙方或第三方亦不得違法經營。
***四***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
本合同項下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甲方有義務與受讓方至乙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受讓方必須遵守本合同之規定。
第二條 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
***一***商鋪租金按每年租金為 元整***¥ 元***計。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年度為一個支付計算期,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免於收取乙方的租賃費用。乙方經營商鋪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按國家規定繳納的稅費、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物業費用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除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費用。
第三條 裝修
***一***甲方商鋪向乙方交付的裝修狀況為毛房,鋪面配套相關的水、電、捲簾門、消防設施等。
***二***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自行對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商鋪的承重結構、用途、外觀。
***三***依據“來裝去留”的租賃原則,租賃期屆滿後,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租賃房屋內的裝修裝飾除可拆卸、移動的動產、裝置可搬走外,均應保持原狀移交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有合法權利出租商鋪,並保證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商鋪。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商鋪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但不得妨害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三***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以商鋪所有權對外為自方或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在承租商鋪期間,甲方提供的商鋪內的設施、裝置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裝置和物品的完好。如商鋪內的設施、裝置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裝置和物品正常磨損及消耗的應由甲方及時更換,以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二***嚴格遵守國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
***三***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乙方有義務及時辦理工商及稅務的相關手續,並按時上繳相關的費用,守法經營。
第六條 商鋪的退還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後5日內,將商鋪按照雙方的約定交還甲方。
***二***商鋪內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的可移動設施、裝置、物品,乙方須在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滿後3日內清理完畢。
***三***甲、乙雙方各自經營的債權債務歸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一***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天內,未作出購買商鋪的書面表示,視為乙方放棄該項權利,甲方有權不再徵求乙方的同意而將商鋪所有權轉讓。但應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後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由新的業主承接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二***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經營場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但須在租期屆滿前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否則優先承租權自然消失。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賠償
***一***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項下的商鋪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未向開發商按時接收商鋪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或拒絕向乙方交付商鋪的,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乙方違約金,按甲方購買本商鋪總價的10%並乘以三年計算。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鋪,或者向乙方要求解除、終止本合同的;
2、甲方因個人原因被司法機關追究,導致出租商鋪被查封、凍結,拍賣或變賣的;甲方有以上情形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承租商鋪的,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照乙方尚未使用的租賃期限,以商鋪每平方米 元/每月承擔違約金。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收回商鋪另行處理
第九條 免責條件
***一***倘若因不可抗拒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暴風雨、火災、戰爭***或其他自然災害,使商鋪嚴重損毀,且使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條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二***市政建設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徵收已租賃的經營場地,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一***雙方可就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終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法律。
***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
***一*** 其他有關規定、約定以《物業管理協議》的規則、規範為準,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後回租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 地址: ***: 受託方: 四川泓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威遠縣外西街35號 ***: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所購物業委託經營合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
甲方所購置鑫泓時代廣場的商鋪為 幢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2、標的用途:
本合同標的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乙方確定的經營定位用途為準。
二、委託經營管理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 幢 層 號房屋委託給乙方,該房屋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全部收益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通過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委託標的商業專案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
在返租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運作需要對委託標的自行經營或對外租賃***以下可稱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第三方的經營管理,但乙方或第三方不得違法經營。
三、委託期限。
1、返租期限:返租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止於 年 月 日。
2、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四、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委託標的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甲方有義務與受讓方至乙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受讓方必須遵守《售後返租合同》之規定。
五、委託經營租金及支付方式。
1、委託經營租金標準: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委託經營租金為甲方購買該房屋時雙方約定總價的稅後 %/年。即每年 ¥: ***大寫: ***由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造成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調整的,返租租金據實調整。
2、委託經營租金的支付方式:
⑴甲方交清購房款後,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經營期限內的委託經營租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 年租金,人民幣: 元;
⑵委託經營租金自《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委託經營期限屆滿之日止。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委託經營租金。
2、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該房屋,甲方承諾在與該房屋受讓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將本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物業管理協議》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隨之全部轉讓給受讓方。同時甲方須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全面履行本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物業管理協議》,且於轉讓同時,甲方有義務與受讓人至甲方處辦理上述協議更名手續,返租租金由甲方自行與受讓方結算。轉讓過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或受讓人自行承擔。
3、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甲方對委託經營標的設定抵押擔保時,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5、甲方在將房屋委託給乙方期間,委託經營標的之物業公共維修基金由甲方承擔,在委託經營期間,如果因不當使用造成標的損壞,不得動用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6、在委託經營期間,業主委員會無權選擇物業公司。
7、協議期間,甲方如對委託經營標的出售、抵押或有其他處置行為的,需遵守本協議關於對該房屋進行統一定位、管理、經營、收益等相關條款的約定,並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8、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委託經營標的的經營、管理行為,也不得有其他任何干預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除非乙方的行為已經實質性損害了委託經營標的的安全。
9、除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經營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獲取經營管理收益;
2、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3、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策劃定位進行調整;
4、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售後返租租金;
5、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返租標的進行裝修與整體佈局改造,但改造以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及消防安全為原則。
八、房屋返還
1、房屋返還時間:委託經營合同屆滿時;
2、房屋返還標準:委託經營期滿時,委託經營商鋪的四至完整,保持整潔、其他設施裝置保證正常折舊狀態下無損壞。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經營標的總房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且若此種情況發生時,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有權以甲方購房原價的70%回購該商品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從第三人手中回購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2、甲方或從甲方處取得返租標的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或該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返租標的房價款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若此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或該第三方無條件同意乙方有權以甲方購房原價的70%回購該商品房。第三方無能力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委託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返租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無條件同意,若此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以甲方購房原價的70%回購該商品房。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從第三人手中回購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4、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委託經營租金,乙方應按每逾期一日依本年度約定委託經營租金的 0.2‰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必須遵守《鑫泓廣場物業管理協議》,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甲乙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一、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返租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保證其留給對方的通訊聯絡地址、電話、傳真均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向甲方發出的有關續租、期滿交房通知書及其它信函,將以掛號信、公證發函、登報、EMS特快專遞或電報的任一種形式按本合同所列通訊地址寄出,並自寄出7日後視為甲方已收到。甲方通訊地址變更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若因此導致乙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由此造成後果由甲方承擔;
協議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損毀、滅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補充協議一式叄份,甲方 壹 份,乙方 貳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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