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學生通告
通告適用於公佈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吳強、周堯、晏坤、周永剛、劉闖闖等5人分別系我校商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和體育學院學生。以上5人均在沒有辦理請假手續的情況下,連續2周以上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根據《湖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18條規定,學校擬決定給予以上5人開除學籍處分。
特此公告。公告期為兩週***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3日***,公告期屆滿即視為送達。公告期內吳強等5人如本人有異議,可按照《湖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26條規定,向我部***處***學生事務辦公室提出申辯,申辯期滿視為無異議。
聯絡人:張珣
***:027-88663448
學生工作部***處***
年5月30日
範文二
05級19班學生周浩於2008年5月7日休學期滿,一直未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多次與家長、學生本人聯絡未果,根據《大學生管理手冊》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05級15班學生許沫於2008年4月4日休學期滿,一直未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多次與家長、學生本人聯絡未果,根據《大學生管理手冊》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05級15班學生江志軍於2008年9月19日離校,至今未歸校,多次與其家長、學生本人聯絡未果,根據《大學生管理手冊》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05級14班學生蔡新京於2008年9月16日離校,至今未歸校,多次與其家長、學生本人聯絡未果,根據《大學生管理手冊》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請以上同學和學生家長於2008年10月20日10:00前與系李老師***13898399850***0416-7980138聯絡,否則後果自負。
10月16日
範文三
______,男,______班學生。該生自20___年___月___日下午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未經請假擅自離校出走長達四天,無故曠課累計達32課時,且在此過程中,未與家長、老師和同學有過任何聯絡。
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張嚴彪本人和廣大同學,根據《學員學生守則》第五章第十五條的第九項條款及規定,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嚴彪同學開除學籍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端正學風,認真學習,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一名合格的學生。
校學生處
20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