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處理會議紀要範文

  違紀,詞語,讀作“wéi jì”,即違反紀律,意指違犯了紀律、違反了規則等有約束力的行為,或是違反了有關章程。下文是關於違紀處理的會議紀要範文,僅供參考!

  一

  時間:20XX.7.15

  地點:XX村黨員活動室

  主持人:XXX

  記錄人:XXX

  出席人:黨員等62位

  列席人:鎮工作人員

  會議內容:

  主持人:今天召開黨員大會主要是討論對XXX、XXX兩位黨員違反計生處分。下面由支委XXX宣讀中共XX村支部委員會關於XXX、XXX兩位違反計生黨紀處分的報告XXX: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高中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國共產黨。XXX與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女。屬於多生育一個子女,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事實。

  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大學專科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國共產黨,XX黨支部黨員。XXX與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男。屬於多生育一個子女,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事實。

  XXX、XXX兩人身為黨員,違反計生政策,其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妨礙了社會管理秩序。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六十六條和中共XX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黨員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鎮黨委會研究,並報XXX紀委批覆,決定給予XXX、XXX開除黨籍處分。

  被處理人姓名及自我檢查:我叫XXX,上面所說情況屬實,身為黨員違反計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本人願意接受黨紀處分。

  我叫XXX,上面所說情況屬實,身為黨員違反計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本人願意接受黨紀處分。

  黨員意見摘要:主持人:現在請參會黨員發表意見XXX:XXX、XXX兩人違反計生事實清楚,建議按照檔案規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XXX:XXX、XXX兩位身為黨員,沒有起模範作用,自己違反計生政策,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XXX:XXX、XXX兩人作為黨員沒有以身作則,違反計生,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建議開除黨籍處分。

  主持人:現在不一一表決,如建議XXX、XXX開除黨籍處分的,請舉手。

  經表決:參會黨員一致建議XXX、XXX開除黨籍處分。支部正式黨員人,出席正式黨員人,同意給予XXX處分人,不同意人,棄權人。同意給予XXX處分人,不同意人,棄權人。

  支部決議:根據上級檔案規定,經黨員舉手表決,一致同意給予XXX、XXX開除黨籍處分。

  二

  會議時間:20XX年7月2日

  會議地點:武塘村村部

  參會人員:鎮黨政領導李國棟,武塘村支部全體黨員,應到195,實到138

  會議主題:關於章傑、楊政、王小武三位黨員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處分

  會議決議:

  1、支部要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黨員經常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增強法律意識,學習黨的章程,增強組織觀念,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提高支部的戰鬥力。

  2、對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章傑、楊政、王小武三位黨員根據支委和支部大會的討論決定,報請上級黨委和紀律檢察部門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3、為嚴肅黨的紀律,維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政令暢通,杜絕黨員違紀違規的案例重發,今後凡出現類似情況的,按黨的紀律處分作最高開除黨籍的處分。

  4、以上紀要經支委擴大會和支部大會討論表決實施。

  武塘村黨支部

  20XX年7月2日

  三

  會議時間:20XX年6月23日

  會議地點:小二樓會議室

  參會人員:鞏曙光、張濤、劉淑華

  會議主持:鞏曙光

  會議記錄:劉淑華

  會議主要議題:關於對潘志君不服從組織安排,對學校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處理。

  一、鞏曙光書記介紹潘志君違紀事實:

  20XX年9月1日,因何贇正式調往社群,她負責的工會工作、黨務工作、計劃生育工作、保健老師工作、會計工作,根據學校校務會決定,分別由三人分擔。潘志君承擔:工會工作、黨務工作、計劃生育工作;高貴幫承擔保健老師工作;孫培承擔會計工作。高貴幫、孫培順利將工作承接,潘志軍表示工會、黨務工作可接,但計劃生育工作由於自己個人的原因——特別討厭、不喜歡,堅決不接。

  後來經過多次做工作,才勉強將計劃生育工作接下來,但同時表示只幹到本學期末。我考慮到工作不能受影響,同意說“如果下一學期,學校領導正式任命,可以考慮換其他人。”20XX年2月開學,學校領導依然沒有正式任命,於是通知潘志軍繼續幹計劃生育工作。在此期間,雖然我多次做工作,但潘志君工作態度一直十分消極,多次表示堅決不會幹計劃生育工作。致使學校因計劃生育工作不到位,學校申報烏魯木齊衛生紅旗單位複驗受到不良影響——上級單位拒絕接受我校申請;教育局領導多次點名批評我校;全區統一開展的獨生子女調查統計報工作根本沒有進行。

  現對於潘志君不服從工作安排,對學校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事實提交黨總支會議討論處理。

  二、黨總支成員:鞏曙光、張濤、劉淑華集體討論。

  三、黨總支會議決議:

  1、潘志君在全體黨員大會上做檢查,要求學校管理支部在黨內對潘志君開展批評教育。

  2、提交學校行政,建議對潘志君進行以下行政處理:

  ***1***扣發潘志君2——6月獎金,每月100元,合計500元。

  ***2***將潘志君從現崗位***勞資、綜合辦公室職員***調至學校公寓管理員的崗位。

  20XX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