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宿舍評比細則
規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提高宿舍的管理水平,增強學生的自律意識和文明意識。如何制定?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個人風採:
1,宿舍成員參加院級,校級活動取得榮譽,並出具有效證明的,一人次分別加2分,3分;在院級,校級刊物上發表文章的,一篇文章分別加1分,2分。
2,宿舍成員擔任班級課代表、學習小組組長的每人加1分,擔任班委每人加2分,擔任學生會幹部每人加3分,獲得優秀團員,優秀團幹,三好學生,三號學生標兵,優秀班幹部榮譽的,一人加2分,分值可累加。
3,宿舍成員在本學期內獻血一次加2分、參加社團組織的關愛老人或援孤助教類愛心活動並出具相關證明的每人次加2分。
4,宿舍成員做好人好事並在班級部落格上提出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體育鍛煉優秀宿舍評選標準
1,在2010年體育課考試中,考試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每人次加4分,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每人次加2分。80分以下不加分。
2,報名參加校級運動會,堅持參與訓練的每人次加5分,上場比賽的每人次加8分,取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別加14,12,10分。
5,宿舍成員被評為院級長期志願者的每人次加2分,被評為校級長期志願者的每人次加3分,在大型活動期間做後勤服務並出具有效證明的每人次加2分。
集體風采:
1,宿舍集體***注:本宿舍內有至少四人共同參與***參加班級或社團,院級,校級活動並出具相關材料的均加1分,取得榮譽並能出具有效證明的分別加2分,3分,4分。分值不累加。
2,宿舍內部成功舉行集體活動***需遞交活動策劃書並得以通過***,每次酌情加3到5分不等。
3、宿舍集體獲得國家、省、市、校文明宿舍榮譽並出具相關證明的加15、13、10、5分。
3,報名參加院級體育活動並出具相關證明的,上場比賽隊員每人次加6分,替補隊員每人次加4分。
4,報名參加校級體育活動並出具相關證明的,上場比賽隊員每人次加8分,替補隊員每人次加6分,堅持訓練的每人次加4分。
5,本宿舍內非班委成員參加本院組織的“陽光晨練,快樂晨讀”活動的同學每堅持一天加1分,班委成員未退出的每堅持一天加0.5分。具體情況參考每天早上的簽到情況。
宿舍整體核算:
宿舍最終得分=宿舍所有成員個人加分項相加總數÷宿舍總人數
二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學校學生宿舍文明衛生公約》,規範我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提高宿舍的管理水平,增強學生的自律意識和文明意識,努力創造紀律嚴格有序、環境整潔優美、氛圍文明溫馨的住宿環境,特制訂火炬中學宿舍評比細則。
一、內務整齊規範***4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於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於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隻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其他鞋收於紙盒內***,且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牆整齊擺放。
3、牆壁:牆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應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臉盆一律放於個人床下。
5、面巾:一律用衣架晾於下鋪的床頭
6、揹包:放於下床靠牆壁且擺放整齊。
7、規範學生的衣物晾晒,學生統一到指定的區域晾晒衣物,其它地方一律禁止晾晒衣物等。
8、經常開啟門、窗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每大項0.5分,扣完為止。而每小項的扣分可視其情況扣0.1——0.5分。
二、宿舍清潔衛生***3分***。
1、門窗: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地面整潔無痰跡、積水、汙跡、菸蒂、果殼、廢物等。
3、牆壁:牆壁整潔無塗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
4、床:床上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幹淨平整。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每大項0.5分,扣完為止。而每小項的扣分可視其情況扣0.1——0.5分。
三、嚴肅就寢紀律***3分***。
1、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要服從學校統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學校班主任安排好的床位,學生不得擅自更換。宿舍管理員指出的問題,學生要虛心接受改正,不得頂撞,不得欺騙,更不允許謾罵或者打擊報復宿舍管理員。
2、在校住宿的學生,要做到按時起床,按時上課,按時休息。休息時間不得講話、不得做其他事情,或提前起床影響他人休息。上課時間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宿舍***包括學生及家長***,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須班主任的證明或請假條***要求有學生看護***,交給宿舍管理員登記。
3、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按時到位就寢。因有事不能按時到位就寢,必須要提前持班主任的請假條。因急事來不及請假時,由家長打電話到班主任向值班管理員作個說明。
4、宿舍和樓道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逐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不搞不利於健康的活動,不影響他人的學習與休息。
5、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非家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區。在校住宿的學生不得擅自帶人進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內住宿。
6、禁止男女學生互串寢室。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隨便吃他人的東西,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學之間借錢、借物時,必須要打借條,而且還要有第三個同學在場作證。
每大項0.5分,扣完為止。而每小項的扣分可視其情況扣0.1——0.5分。
四、學校組織檢查。
參加內務衛生紀律核查人員:學校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學校學生會及宿舍管理人員,每次檢查結束後,學校政教處將內務衛生紀律檢查、評比結果在公告欄公佈,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返工。
三
為了創造溫馨舒適的住宿環境,形成良好的校風、室風,本著各寢室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特制定寢室考核、評比細則。
一、考核量化標準:
﹙一﹚ 出勤:
1、不按時就寢、起床者,每人次扣1分。
2、無故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1分。
3、不請假擅自外出、深夜不歸寢者每人次扣2分,並按學校處分條例給以相應的處分。
﹙二﹚:清潔衛生:
1、清潔衛生不按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每次扣該寢室考核分1分;未打掃者一次扣2分。
2、物品擺放不整齊者,每人次扣1分。要求被子、枕頭、衣服、毛巾、臉盆、茶杯、牙杯、鞋子、清潔用具等按照學校統一規定擺放。
3、在寢室內、門窗上亂塗亂畫亂蹬、亂張貼圖片者扣寢室考核分2分,並要求進行清除還原。
4、亂到垃圾和亂倒飯菜﹙包括方便麵﹚者,一經發現每人次扣2分;凡是往大便槽內扔物品者,發現一次扣2分,並責令其清除;凡是出現廁所堵塞扣值周寢室考核分5分,並負責疏通。
5、值周寢室按時清除廁所及過道垃圾簍或桶,否則一次扣2分。
6、生活用具、清潔用具未清理乾淨一次扣1分。
7、寢室門窗﹙含窗臺﹚未擦一次扣1分。
8、不灑水掃地扣1分。
9、廁所的打掃必須沖洗和除垢,不沖洗一次扣2分,出現一處汙垢扣0.5分。
﹙三﹚紀律:
1、就寢前要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熄燈5分鐘後還在看書、說話、打電筒、吃東西,以上廁所為藉口亂跑亂竄者,每人次扣1分。
2、上課期間一律不得進入寢室,如有特殊情況需憑班主任的准入條,在宿管員處登記後方可進入,否則每人次扣1分。
3、嚴禁將外來無關人員帶入寢室,違者每人次扣2分。
4、嚴禁在寢室內打牌、喝酒、抽菸,違者每人次扣2分,並按學校處分條例給以相應的處分。
5、不聽寢室室長、值周老師、宿管員勸阻,打擊報復頂撞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
6、不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者除要照價賠償,每人次扣2分;隨意搬動公物一次扣1分。
7、不亂拿別人的東西,撿到東西要交還失主或宿舍管理員,發現撿到物品不歸還者每人次扣1分;如亂拿別人錢物,一經查實,每人次扣2分,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打架鬥毆或欺負同學者,每人次扣2分,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9、不向樓下扔垃圾和倒水,發現一次每人次扣2分,並全校通報批評。
﹙四﹚安全:
1、進入寢室後,應馬上做好睡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不得在寢室內大吵大鬧、追逐打罵、竄上跳下、打枕頭戰、衣物戰等,違反者每人次扣2分,情節嚴重者要給與紀律處分。
2、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不亂接電源插座,不得使用各種電器;禁止把管制刀具、賭博工具、黃色書刊等違規物品帶入寢室,不得在寢室內玩水、電、火等,不得攀爬窗戶,一經發現,每人次扣2分,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關好寢室門,凡是沒有人在寢室必須鎖好門。發現一次未鎖寢室門扣1分。
4、不得將衣物、鞋子等物品掛在防盜網上,發現一次扣2分。
5、嚴禁在寢室內點蠟燭,發現一次扣2分。
﹙五﹚水電管理:
1、離開寢室必須關燈,凡是寢室無人燈亮一次扣2分。
2、用水後必須關閉水龍頭,發現一次用水後不關者扣當事人班級考核分2分;未找到當事人,扣值周寢室考核分1分。
﹙六﹚班主任管理:班主任老師必須按學校的安排晚上到學生寢室進行檢查管理,未到一次扣2分。
二、考核評比辦法:
1、寢室的考核扣分情況天天公佈在宿舍旁的公示黑板上,每週由值周領導進行一次統計評比表彰。每寢室每週考核分總分都為10分,用總分減去扣分為該寢室得分。根據得分,每週評出文明寢室男、女各8個。獲得文明寢室稱號的寢室頒發文明寢室流動紅旗,並在當月班級考核分中加1分。混合寢室評為文明寢室的,每個班均加1分。
2、混合寢室的考核:出現違紀情況清出違紀人的按以上考核細則扣該生班級考核分;未清除違紀人的按以上考核細則扣該寢室人員相應班級考核分。
3、考核具體辦法:
﹙1﹚出勤:由管理人員負責1樓,值周教師負責2、3樓,值班班主任負責4、5樓,在晚睡預備後進行點名考核打分。
﹙2﹚清潔衛生:每天早上、中午由管理人員檢查打分;晚上由管理人員負責1樓,值周教師負責2、3樓,值班班主任負責4、5樓檢查打分。
﹙3﹚紀律、安全、水電管理:主要由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值周教師、值班班主任在考核出勤及清潔時要一併考核。
﹙4﹚班主任、值周教師、寢室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情況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
﹙5﹚值周教師、值周班主任必須在滅燈鈴響30 分鐘後才可離開,並與寢室管理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6﹚值周教師、值班班主任在離開後至第二天晚上晚自習結束,寢室的管理工作均由管理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