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隊管理細則
細則是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補充說明或輔助性的規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範特點。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此制度是為了規範車隊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機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司機的責任
一、安全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二、車隊隊長全權對其下屬所有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條:司機的義務
一、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證車況良好。車輛內外乾淨整潔。
二、服從領導和車隊長的工作安排,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第三章:獎懲
第一條:因駕駛員本人主觀意識造成的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由駕駛員自己承擔***,需要扣分的也一併由駕駛員自己承擔,堅決杜絕闖紅燈,經常性超速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事件的出現。嚴重違反並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條:經常不清洗車輛的、不做好車輛日常維護的、不服從領導和車隊長安排的,由車隊長酌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公司每個月定時抽查各車輛的衛生狀況和執行狀態。
第三條: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過路費、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特別惡劣的,將處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鼓勵和弄虛作假、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作鬥爭,在外能勸止、舉報這種行為的,公司將給以重獎,併為其保密。
第四條:司機一律不得私自動用公司車輛拉私活。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重罰或辭退。司機在路上嚴禁隨意帶人,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每人每次50圓的***。
第四章:車輛的修理和維護保養
第一條:車輛需要修理的,須經車隊長認可並上報辦公室備案,定點修理,換下來的舊零件一律帶回公司。對因有特殊情況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辦公室車隊長批准。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確需在外地修車的,應按程式請示彙報,經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修車。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第二條:因司機操作不當、違規肇事、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保險賠付以外的損失。
第五章: 車輛的排程第一條:公司所屬車輛全部收歸公司辦公室統一調配。
由車隊排程全權負責。 第二條:駕駛員在接到排程的出車任務後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運輸任務。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車的,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說明緣由,待車隊長批准。無故不出車,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公司將嚴厲處理,酌情做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出現本制度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執行
二
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儘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並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溫度,儘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溫度。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菸,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接送公司客戶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三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稽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稽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排程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溼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專案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
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