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改房新政
國家出臺的政策在每個地區都會根據當地的情況衍生出適合本地的政策法規,北京的房改房又有哪些不太一樣的政策法規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北京市房改房的政策,歡迎閱讀!
北京房改房政策
199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出臺前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這類出售的公房擁有部分產權,即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1999年《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對此有過解釋“對職工已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要鼓勵職工在自願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職工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後,住房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既然房主現在是你,你就是該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與其他人無關。
房改房是參加房改的產權房,來源有的是單位的,有的是使用權的,在購買是若是產權的就要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多少根據原產權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權的就要按工齡去買取.福利房多半是產權房,是單位分配給個人的福利用房。
所謂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我國現行政策鼓勵職工購買住宅,承認福利房歸購買者個人所有。1994年7月《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21條規定,“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後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收入歸個人所有。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佔成本價的比重確定”。1999年2月10 日,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明確:“對已按標準價出售的公有住房,各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鼓勵購房職工在自願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後,產權歸個人所有”。
房改房買賣的風險
房改房戶型以80平方米左右為主,這些房子拿到房產證的週期為5年,所以大部分在售房源基本在2000年前建成。因為房改房是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宅,這些房屋曾經的擁有者付出的成本比較低,所以在銷售過程中,房改房的價格比較低。
在調查中發現,帶雙氣的房改房,因地段不同,價格不同,每平方米價格在3000—3500元不等。相對於新房動輒4000—5000元的價格,房改房的價格無疑對於購房者來說是極具吸引力的。加之房改房均為現房入住,不用承擔風險,一般來說,周邊配套完善,使得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加入房改房的購買大軍之中。黃女士的購房經歷頗具代表性。黃女士購買的這套房位於黃河廠家屬院內,65平方米,總價21萬。雖說這是一套稍顯陳舊的兩室一廳,但經過之後,這套房子成了黃女士的新房,對於家都不在西安,剛工作不足三年的小兩口來說,這套房子同樣承載了黃女士和丈夫對於幸福生活的渴望。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購房者沒有經過詳細的調查,未了解產權歸屬問題,在購房過程中造成了矛盾糾紛。律師提醒廣大購房者,一定要注意出賣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在西安市買賣房改房,除了要遵循相應法律法規外,還要了解《西安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比如,該辦法第二十二條,職工、居民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可以依法進入市場交易;第六條,公有住房的出售程式:個人申請,產權單位稽核,西安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