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藝展示評分細則
選擇危險性大的才藝展示。例如用火的雜技,有打鬥場面的小品等。大家不要選擇此類展示,以免發生危險。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時間:2009年6月6日 地點:頤高數碼廣場
獎項設定:
一等獎***1名***:惠普膝上型電腦一臺
二等獎***1名***:柯達數碼相機一臺
三等獎***1名***:道勤MP5一臺
最佳才藝獎***1名***:頤高紀念版U盤一個+康師傅禮包
最具創意獎***1名***:頤高紀念版U盤一個+康師傅禮包
最具人氣獎***1名***:頤高紀念版U盤一個+康師傅禮包
備註:其他進入決賽的選手均可得到精美紀念品一份。同時總決賽將有攝像全程錄影,選手可得到比賽光碟一張。
總決賽選手名單:
陳運朗 張文奇 樑其帆 兩個男生 牛 靜 王浩中 馬明達 焦哲璽 王彥武 崔 健 曹琰森 姚媛娜 修凱威 蔣大地 王 琨 蘭 睿 閆書田 東方羽 殷世康 李劍 胡丹丹
紅星蓋樓直接晉級名單:
王慶磊 狄少波 楊俊龍 左 強 王 洋
選手當天現場抽籤分組,分四組進行比賽。
總決賽流程:
一、 常規參賽作品展示
二、 另類才藝展示***表演形式不能和上個環節的一樣***
三、 終極PK環節***最後爭奪大獎的環節,表演看家絕活,並根據評委的要求進行展示***
9:30 選手到場準備
10:00—10:50 第一組比賽6人***3人晉級***
10:50—11:40 第二組比賽6人***3人晉級***
11:40—12:30 第三組比賽6人***3人晉級***
中午休息
14:30—15:20 第四組比賽7人***3人晉級***
15:20—16:10 神祕魔方表演
16:10—17:20 12名選手終極PK***表演完現場拉票,獲得支援最多的選手,成為最具人氣獎獲得者***
17:20—17:30 現場頒獎
評分標準:
選手藝術功底:5分
形象氣質:1分
著裝儀表:1分
舞臺颱風:1分
特色才藝展示:2分
滿分10分
選手要求:
1、 著裝得體,尤其是舞蹈和藝術表演的
2、 將比賽道具準備齊全,應對評委的各種要求
3、 儘量多帶親友團,為終極PK環節的人氣做保障
二
一、評審規則:
***一***海選賽評判委員會由三名評委組成,實行評判長負責制。
***二***海選賽評判長負責組織決賽的具體評判工作,宣讀評審方法,評審紀律。
***三***海選賽期間,如出現兩名以上的選手分數相同,或出現其它不可預見和難以審定的情況時,在充分聽取全體評委意見的基礎上,本著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最終由決賽評判長決定。
***四***全國總決賽評判結果由總決賽評委會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五***評判過程和評判結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評審內容
***一***模特比賽評分標準
評審將對選手整體印象進行評分——展示時行走技巧、轉身技巧、展示技巧、飾物搭配技巧自然得體,展示時個人整體感覺要勇敢、自信、陽光。
***二***才藝比賽評分標準
評審將對選手的才藝表演能力進行評分——表演時著裝要符合表演的內容,表演要生動、活潑,具有感染力,多方面展示自己,表演內容健康、陽光、積極向上;才藝表演,每人時間控制在2分鐘之內,要突出童真童趣,要有創意。
***三***道德禮儀評分標準
1、禮貌待人、尊敬師長、遵守時間、服從指揮;
2、遵守後臺紀律,不說笑打鬧,不亂跑;
3、選手之間的相互配合、團結友愛;
4、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5、不浪費糧食,不浪費水、愛護公物。
三、評比程式:
***一***參賽專案
1、T臺展示——自由服裝;評委根據選手服裝搭配,走秀風采綜合評分。
2、才藝展示——聲樂、舞蹈、戲劇、器樂、表演、書畫等,才藝展示時間控制在2分鐘之內/人。服裝、音樂、道具、樂器自備。
***二***參賽組別:
1、兒童組: 4歲— 6歲;***2009年5月—2007年6月***
2、少兒組: 7歲—10歲;***2006年5月—2003年6月***
3、少年組: 11歲—16歲;***2002年5月—1997年6月***
***三***參賽要求:
1、選手節目自選,時間控制在2分鐘之內;
2、服裝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3、伴奏之用MP3格式音樂,不得帶原唱,僅限伴奏曲目;
4、遵守比賽時間,提前30分鐘到比賽場地侯場;
5、陪同人員服從組委會統一安排。
二、評比方法:
1、採用記分制,當場公佈分數;
2、以組別為單位,比賽結束後,評委將對選手進行點評;
3、分值比例:
採用100分制,T臺秀分佔總分值60%、才藝分佔總分值30%、道德禮儀分佔10%;
T臺秀分:評分數值在60分以內;評分數值至小數點後一位;
才藝展示:評分數值在30分以內,評分數值至小數點後一位;
道德禮儀:評分數值在10分以內,評分數值至小數點後一位。
最終成績= 三位評委老師的綜合評分***T臺秀分+才藝分+道德禮儀分***之和/3
三
本次首屆“博藝杯”舞蹈比賽主要以舞蹈的編排、舞蹈的整齊度、動作的表現力、參賽服裝的搭配、音樂的選用為評分標準。
具體評分實施細則如下:
***一*** 參賽舞蹈評分***總分8分,評委打分精確到0.01分***
1.舞蹈整體編排具有合理性、連貫性、完整性。***2分***
2.舞蹈的編排、表演形式新穎有創意。***1分***
3.對舞曲音樂的理解準確,舞蹈動作吻合音樂旋律,富有節奏感。***1分***
4.表演過程中動作流暢協調,表現力和技巧性強。***1分***
5.舞蹈表演具有時代感、抒發健康情懷,能夠展示大學生風采。***1分***
6.表演者精神飽滿、颱風端正,現場反映良好,如遇突發情況處理得當。***1分***
7.服裝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過程中流露出一種良好的藝術氣質,營造出一個良好的舞臺效果。***1分***
***二***、拉票環節附加分***總分2分,評委打分精確到0.01分***
以選手拉票所帶動的觀眾氣氛為打分標準。
注:分別是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計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