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企業備案表
最近聽說了創業投資企業備案,什麼是創業投資企業備案呢?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設定依據:1、《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05年第39號***;
2、《關於做好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06〕774號***
審批條件:1、已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經營範圍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9號令的第十二條規定;
3、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且全體者承諾在註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貨幣出資***;
4、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出資;
5、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階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託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的,管理顧問機構必須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階管理人員***副經理以上***對其承擔管理責任。
前款所稱“高階管理人員”,係指擔任副經理及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
申請材料:1、《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申請書》;
2、《創業投資企業基本情況表》;
3、《創業投資企業或其管理顧問機構高管人員情況表》;
4、《創業投資企業資本資產分佈情況表》;
5、《創業投資企業從事投資退出情況表》***尚未從事實際投資的可不填***;
6、《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退出情況表》***尚未實現投資退出的可不填***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並加蓋公章,同時提交電子文件。
辦理程式:1、申請:申請人向市發改委提出備案申請;
2、受理:市發改委收到材料後,應該5個工作日內審查備案申請檔案是否齊全,並決定是否受理;
3、審查:受理後進行審查,應該20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備案條件;
4、決定:向申請人發出“已予備案”或“不予備案”的書面通知。對“不予備案”的,應當在書面通知中說明理由。
辦理期限:自正式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備案意見
審批物件:企業
責任處室:財政金融綜合協調處
備 注:1、已予備案的創投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向市發改委提交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及業務報告,並及時報告投資運作過程中的重大事件;
2、市發改委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5個月內,對已予備案的創投企業進行年度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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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企業的概念出自《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它是指在我國境內註冊設立的,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在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企業組織。創業投資企業只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子概念,也是中國特有的概念。
創業投資企業的目標企業只限於投資處於建立或初建過程中的成長性非上市企業。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物件是所有非上市企業,目標企業可以處於建立初期,亦可處於成長期或上市前期***Pre-IPO***階段。
創業投資企業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有一定區別的。在組織形式上,創業投資企業可以採用公司制和法律允許的其他企業形式,比如合夥制或合作制的中外合作企業,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但可以是公司制、有限合夥制,還可以是以信託為典型代表的契約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創業投資企業是指依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商務部等5部委令2003年第2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專門從事創業投資活動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一***經營範圍符合《暫行辦法》規定,且工商登記為“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
***二***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完成備案,經備案管理部門年度檢查核實,投資運作符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 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除應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規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外,還應符合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營業***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
2007年底前按原有規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且在2008年繼續符合新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向其投資滿24個月的計算,可自創業投資企業實際向其投資的時間起計算。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之後,經認定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應自其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年度起,計算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期限。該期限內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後,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標準,但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不影響創業投資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