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

  決定適用於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北京市石景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

  

  京石城管拆字[2013]050001號

  被通知人:田洪亮 男 漢族 1969年9月25日出生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老古城東街41號

  案  由:違法建設

  2012年11月30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原北京市石景山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監察員對田洪亮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街88號南側搭建房屋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調查取證,田洪亮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街88號南側共搭建房屋叄處,第壹處房屋東西走向,磚混結構,共貳層,東西長30米,南北寬4.9米,單層面積為147平方米,兩層共計294平方米;第貳處房屋東西走向,磚混結構,共貳層,東西長30米,南北寬4.9米,單層面積為147平方米,兩層共計294平方米;第叄處房屋南北走向,磚混結構,共肆層,南北長80米,東西長3米,單層面積為240平方米,肆層共計960平方米。叄處房屋總面積1548平方米。經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石景山分局查檔覆函確認***規石覆函【2012】059號***上述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於違法建設。

  田洪亮違法建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本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現責令田洪亮停止違法建設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本行政機關現責令田洪亮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將位於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街88號南側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拆除部分見《京石城管拆字[2013]050001號示意圖》***。

  如你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上述違法建設,本行政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及《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報請石景山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或者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決定將於2013年11月1日在你搭建的上述違法建設處和石景山資訊網***

  範文二

  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書

  :

  本機關與 年 月 日對你在XXX村一組黨河沿線擅自搭建彩鋼房的違法行為一案立案調查,經查,你於 年 月 日在XXX村一組黨河沿線擅自搭建彩鋼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 條第 款第 項和《XXX人民政府要關於XXX專案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的相關規定。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1、 2、 3、 4、 本機關已於 年 月 日依法向你進行了告知***聽證告知***,你未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舉行聽證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 條 第 款第 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現責令你於 年 月 日 時前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築。 逾期不拆除的,本機關可以依法報請市人民政府強制拆除,造成的損失及全部責任由你承擔。本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你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XXX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XXX市人民法院起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聯絡人: 電 話:地 址:

  XXX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範文三

  凱里高速公路管理處限期拆除決定書

  限拆〔 〕 號

  當事人:

  地址: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依法進行檢查時,在G ***S*** 高速公路K + m處,發現當事人有以下違法行為: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修建、地面構築物。當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的規定,根據 規定,責令當事人在 年 月 日之前自行拆除。當事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本單位進行陳述和申辯,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貴州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也未在法定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本單位將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請予以拆除,有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執法人員: ***: 年 月 日

  當事人: 年 月 日電話:

  備註: 本決定書一式二聯:一聯交當事人,一聯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