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處理學生的決定

  當學生在學校犯錯誤,學校會給予處分處理的決定,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學生處:

  XXX,男, 學號XXXXXXXXXX, XX學院200X級XX專業本科1班學生。

  該生於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開學以來無故曠課累計達15學時,根據《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條規定,經我係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建議給予XXX同學警告處分。

  XX系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蓋章***

  20xx年x月x日

  範文二

  姓名:____,性別:____,年級:____,班級: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

  根據《______違紀學生處分條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條規定,經________研究決定,給予____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處分期限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違紀行為,將嚴懲不貸,若學期內表現良好,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批准後給予撤銷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校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簽名:________

  政教處***蓋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三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學校×年級××系××班××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月×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開啟時偷看,其不斷開啟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後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並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二O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