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考核辦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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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菱科技考核辦法

  一、本辦法的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總工程師等高階管理人員及公司重要崗位的管理、技術人員公司重要崗位的管理、技術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提出,並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認定。

  二、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績效獎金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標準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訂,並提交董事會審批;公司重要崗位的管理、技術人員的薪酬由崗位工資和績效獎金兩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根據公司相關薪酬管理辦法制定並考核;績效獎金考核及發放辦法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訂,並提交董事會審批。

  三、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標準及考核辦法:

  職務基本年薪標準***萬元***

  總經理40-60

  副總經理26-45

  財務總監24-40

  董事會祕書24-40

  總工程師24-40

  總經理基本年薪標準由董事長依據總經理的聘任條件和計劃完成的年度經營任務在上述範圍內確定,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基本年薪標準由總經理依據聘任條件和崗位任務在上述範圍內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擔任以上雙重職務的,只按最高職務計算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按月以貨幣形式平均預發標準的 80%。若公司

  2012 年度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經審計***到 2011 年度的 100%以上***含 100%***,則按確定的基本年薪標準全額發放;若公司 2012 年度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經審計***低於 2011 年度的 100%以下,則按上述基本年薪標準的 80%發放。 2011 年

  四、績效獎金的考核及發放辦法:

  1、若公司 2012 年度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經審計***低於 2011 年度的 100%以下***含 100%***,則取消績效獎金;

  2、若公司 2012 年度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經審計***達到 2011 年度的 100%以上,則按實際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 3%的比例計提績效獎金;

  3、若公司 2012 年度完成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經審計***超過 2011 年度的 120%以上***不含 120%***,則對超額部分的淨利潤按 5%的比例計提績效獎金;

  4、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績效獎金具體的獎勵辦法由總經理依據各人的職務、崗位職責、工作績效等擬定獎勵標準和獎勵金額,總經理的績效獎金由董事長依據公司實際完成的經營業績和總經理的工作績效而確定。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績效獎金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稽核後,提交董事會審批。

  5、高管及核心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金髮放時在任不足一年的, 或者發放期間內職務發生變動的,離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時間為準,按其實際任職時間長短計算績效獎金***以月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發***。對未經公司批准而擅自離職的和因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而被公司辭退、降職或調整職務的高管及核心人員,則取消績效獎金。

  五、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