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請示範文
危房有害安全。危房拆除請示該怎麼寫呢?下文是危房拆除請示,歡迎閱讀!
危房拆除請示一
縣危改工作領導小組: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我鎮部分農村房屋損失嚴重,使群眾生命財產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其中:1、近期連降大雨,我鎮6戶房屋嚴重塌陷;2、因火災,1戶房屋損失;3、因前期工作疏忽,2戶農村一級危房漏報。***現將《構皮灘鎮新增農村危房***拆除重建***待審花名冊》呈報於後,請給予評審。
妥否,請批示!
XX鎮人民政府
二OXX年五月二十一日
危房拆除請示二
洛陽市人民政府:
7月2日,伊川縣委辦公室在例行安全檢查時發現,縣委機關東輔樓地基下沉,房樑斷裂,極易倒塌,我們遂即迅速組織樓中工作人員撤離,並對該樓進行封閉。同時委託相關機構對該樓進行安全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東輔樓一樓南側地基出現不均勻下沉,沉降裂縫大於10mm,且有繼續下沉跡象,樓房支撐樑因壓產生斷裂,裂痕寬已超過1mm,該樓已屬d級危房。
縣委機關東輔樓始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共兩層,為混合結構磚瓦房,當時為機關幹部住宿樓。後因辦公擁擠、房屋緊張,為滿足工作需要,縣委又於20XX年在原有樓房基礎上加蓋一層,改建為三層混合結構平房,共30間辦公室,縣紀委監察室、組織部組織科、宣傳部、統戰部、黨史辦、科協、610辦、穩定辦等縣委十個部委科室在該樓辦公。7月2日我們發現該樓安全隱患後,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為了不影響工作,我們已採取臨時租賃房屋的方式將樓中相關部委科室進行了妥善安置,由於沒有合適的辦公地點,樓中各機關科室均分散於縣城各處,十分不利於工作開展。
鑑於東輔樓的安全現狀和縣委機關的日常辦公需要,經研究,我縣決定予以拆除重建,擬建四層單面辦公室樓一座,投資概算90餘萬元,資金自籌。
當否,請批覆。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危房拆除請示三
市公路局:
潁上分局城郊中心道班座落在102省道潁上三十鋪段路邊。該班房屋共10間,廚房2間,系低矮的青磚瓦房,始建於上世紀六十年代,是分局建造最久遠的道班房,目前,破損嚴重,而且雨天漏雨,隨時有倒埸的危險,安全隱患明顯,急需拆除重建。現省道102改建路線已定,原有道班院落不在路基範圍。為此,請求市局批准拆除城郊中心道班老舊的房屋重新興建,以滿足公路養護工作需要。
妥否,請批示。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