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指導線有什麼要求
國有企業
應嚴格執行政府頒佈的工資指導線。企業在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並結合企業經濟效益,合理安排工資分配。各企業工資增長均不得突破指導線的上線。 在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區間內,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壟斷性行業和企業,按照國家巨集觀調控階段性從緊的要求,根據有關政策,從嚴控制其工資增長。
非國有企業
應依據工資指導線,進行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尚未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也應依據工資指導線確定工資,並積極創造條件建立集體協商制度。企業在生產、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工資增長不應低於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基準線水平;效益好的企業,可以相應提高工資增長幅度。
其他企業
年度工資增長水平,不能低於工資指導線所規定的下線。
各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各企業應在政府頒佈工資指導線後30日內,依據工資指導線編制或調整年度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國有企業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報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非國有企業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所有企業都要依據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填寫《工資總額使用手冊》,並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簽章。其中,中央駐地方企業的《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可由其主管部門稽核簽章,或由主管部門委託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簽章。
各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內部工資分配自我約束機制,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和人工成本約束,使本企業工資增長和經濟效益增長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