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工友一封信

  有什麼話要對工友說當面又說不好的,可以直接了當地寫出來,寄給對方。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歡迎閱讀!

  範文一

  各位工友兄弟們:

  你們好!我是陝北礦業煤炭公司的一名普通職工,作為一線職工我更能體會到在如此嚴峻的市場形勢下,勤儉節約和節支降耗對企業有多大的意義。企業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福利,也一直著力於提升我們的幸福感,小到一次次的慰問,大到一件件的惠民工程和一次次的文娛活動,我們只有從點滴做起,才能為我們的企業做出自己的貢獻。

  我們要正確理解崇尚勤儉節約和加強節支降耗的重要意義,增強勤儉節約、節支降耗的意識,樹立勤儉幹事業的思想理念和“精打細算、開源節流”的經營理念,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氛圍,使勤儉節約、節支降耗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和習慣,並多為企業增收節支建言獻策。

  在實際工作生活中,我們更要培養勤儉節約的良好作風習慣 。 堅決抵制花公司的錢不心疼,用公司的物不用節省的思想,以高度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從點滴小事、從你我身邊做起。提倡網路接收資料無紙化辦公,復列印時雙面使用紙張或利用廢紙,墨粉要完全耗盡再更換,建議使用鋼筆、減少一次性簽字筆的使用量;平日裡儘可能使用自然光照,做到人走燈滅、隨手關閉水管等工作;不佔用辦公電話辦私事、業務來往儘量採用網上溝通;節約用材、油料開支,施工、維修等所用材料經濟合理使用,剩料要及時回收入庫或是修舊利廢,提高利用率;接待、出差節約開支,適度消費,合理計劃。

  要結合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有重點、有目標、有突破性、有針對性在工作生活中注重科學組織,堅持成本分析,有效利用資源,精打細算;拓寬節約思路、摸索節約竅門,勤于思考、多動腦筋,多走、多看、多查、多動手,從改進工藝講節約、從優化執行講節約、向提高效率要節約,從我們開始,從我們身邊的小改小革和“五小創新”開始,把創新思維化作增收節支的金點子,從實際行動中為企業節支降耗。

  作為一名普通的員工,或許我們不能為企業提出大的規劃和目標,但是即便是螺絲釘,我們也要在屬於自己的崗位上發揮螺絲釘的價值,做一名幹事創業、心懷企業的合格員工,為企業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XXX

  年月日

  範文二

  各位工友:

  時值深秋時分,天氣漸漸轉涼,請大家多注意新增衣物!

  近來發現有個別員工在食堂就完餐後,食堂有門不走,卻從食堂窗戶跳出去洗碗,這種行為說大了是影響企業的形象,說小了是體現給別人——自己太沒素質,一個人沒有素質,說的通俗點就是沒有“教養”。換位思考一下,是不是在你家裡,你也是放著門不走,經常跳窗戶走的,你在你家會這樣嗎?企業就是一個你臨時生活、工作的大家庭,而家是要靠大家來共同維護的,不是靠那一個人或某一項規定維繫的。企業的管理也不是什麼事都要拿處罰來解決的,要體現“人性化”管理,人性就是有人情的一面,但所針對的人要懂得是與非,能明辯錯與對。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上個月針對此事已對個別人當場做出溫馨勸導了,為什麼還要三令五申,為什麼還要屢勸不改呢?個別工友仍然只是違犯一些非常小的過失,比如跳窗,亂扔垃圾、塑料袋等。這些現象雖然給企業造不成什麼大損失,但可以設想,這些工友在違犯這些“小”的過失之時,極有可能是心存僥倖的:“小事一樁。老闆或廠長及其他管理又沒看見也不管。”

  這種僥倖心理害人不淺。失之小節,也會因此養成大壞的習慣,也許是釀成大錯的開始。在做人與處世中,因為一個人良好的素養往往體現在小節上,正所謂,“勿以惡小而為之”。反之,自律,自愛,自尊,自強,時時處處從“小”做起,嚴以律己,謹言慎行,也許正是人生不留悔恨,不犯糊塗錯的良好開端,正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

  希望此信能引起大家的注意,提高大家的自覺性!

  此 致!

  XXX

  年月日

  範文三

  各位工友:

  大家好!

  臨近年底,往往是勞資糾紛、欠薪、討薪的多發季節,公民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但近期發現,有的工友在維權過程中行為過激,少數工友甚至出現了嚴重的違法行為。過激行為不但達不到維權目的,而且極易誘發群起呼應,往往導致有些人行為失控,出現下列違法行為:

  一、衝擊國家機關、堵門,聚集公共場所並通過拉橫幅、喊口號、舉標語等影響秩序行為。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

  二、封堵道路,或通過揚言跳樓、爬塔吊等擾亂秩序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

  三、攔截機動車輛。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非法攔截或強登、扒乘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

  四、打砸公私財物。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

  五、阻撓民警工作。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

  而一旦出現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必然要依法查處,對後果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一旦有人涉案受到處罰,不僅自身受損,還會影響到自己的事業、前程和家庭,但這其實是公安機關最不願意看到的。

  公安機關誠摯提醒大家,尤其是召集人或發起人,一定要本著對工友們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挑選好代表,合理合法、理直氣壯地交涉,切勿冒險召集大量人員聚集前往現場,以有效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餘杭公安也將積極為代表們協調搭建與對方的溝通平臺,盡最大努力配合大家爭取一年到頭來之不易的合法權益。

  衷心的希望廣大工友明辨是非,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一定要從有利於訴求解決、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儘量剋制情緒、避免行為過激,堅決杜絕違法行為。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