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人創業故事
一個個富含哲理的,告訴我們怎樣才能正確地認識人生,達觀地看待人生,成功地把握人生,快樂地享受人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職業經理人要對全體股東負責,這一點是通過對市場負責來實現的。如果期望通過一兩個股東的好感,博得快速發財的機會,也不是職業經理人的心態,不管大小股東,都是職業經理人服務的物件。在服務期間,應該努力保證總體利益的可持久最大化。職業經理人不是員工的幫會老大,是代表股東管理企業並對股東負責的一群人。因而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優先維護企業的利益。能夠真正想清楚上述幾點,就可以排除干擾,努力地集中精力優先考慮市場問題。職業經理人是為企業服務,而不是為媒體服務。如果熱衷於上鏡、做明星,那是演員的工作,真正的獎勵不是報紙的誇讚,而在於是否真正開好企業這條航船。如果心態稍一疏忽,就可能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
這一點黃巨集生和他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很好地實踐了一把。
2001年,從海南椰樹集團進入創維的張學斌任中國區總裁,管總部的投資和人力資源,並分管彩電業務。僅一個月之後,張學斌逐漸意識到問題所在,即對當時的強勢老闆黃巨集生提出,成立彩電事業部,並且要這個事業部的經營權、人事權、財務權等,3000萬元之內。不需要老闆批准。
黃巨集生同意了。但放權後的黃巨集生一時不太適應,還是習慣性地佈置很多具體工作。有一次,黃巨集生召集營銷部門開會,對片區經理們予以褒貶,並直接指揮。張學斌和時任營銷總經理的楊東文找到黃巨集生,很嚴肅地指出:“如果這些具體事情你也管,職業經理人將無法開展工作,企業也不用請職業經理人,花錢請職業經理人只當一個傳話筒的話,既浪費也沒有必要,找一個助理、祕書就可以做到。”
那次談話,成為創維實現職業經理人管理企業的標誌性事件。此後,“老闆做老闆的事情,經理人做經理人的事情”成為共識。張學斌說,自己並非貪戀權力,而是隻有有了這些權力,才能保障自己的職責可以順利履行。
“這是所有職業經理人面對的問題”
進入創維一個月之後,“當時公司很困難,公司的主業就是彩電,其他產業都還處於培育和投入階段,但彩電業務又那麼困難,公司人心浮動。”張學斌在做了兩個星期的調研之後,制訂出一個研發系統激勵方案。
“當時我就跟老闆講,你一定要給我們一些空間,我們才能做好。如果沒有這些空間,被捆住了,就做不起來。所以不是說我有權力慾望,這是從當時經營、業務的局面來講,要有一定的權力,才能快速決策和推動。比如我要用某人,或者需要某項開支,總是要到董事會上去討論,那速度肯定慢,效率就低了。所以,權力是做好這些工作的必備條件,沒有權力,確實很難,所以當時才提出來要授權。當時的形勢逼人,我希望老闆的一些觀念要轉變,一定要跨過這個階段。一個企業需要做改變的時候,執行、落實到位最關鍵,想到了但做不到的話,不會有理想的結果,我相信這是所有職業經理人面對的問題。”
事實上,張學斌早在海南椰樹集團時已經深刻體會到職權明晰的重要性。“當時的海南椰樹雖然已經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但帶有濃重的國有企業色彩,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職權不是很清晰,他們不願意將職權劃分清楚。董事會也管具體工作,經營班子開會基本就是開董事會,董事會有董事長,而我只是一名董事。所以,決策的程式很漫長,很困難。”
“我希望董事長走過這條路”
“當時列出的許可權是很大的,我開始也覺得老闆很難答應,當時的形勢嚴峻,我希望董事長的一些觀念要轉變,要走過這條路。”讓張學斌沒想到的是,黃巨集生不打折扣地在這份授權書上籤了字。
和這份授權書一起,張學斌提出了3個月治亂、6個月見效的承諾。這也是張學斌給自己的期限。
張學斌首先將原先研、產、銷組織架構重新調整,整合納入到新成立的彩電事業部,並且調整了不少部門和人員,因此大大提高了運作效率,結果是3個月就見效了。2001年創維彩電扭虧為盈,2002年進入行業排名前三。
顯然,這種高速增長,與張學斌的成功“要權”密不可分。“但要權能否成功關鍵還是老闆要有變革意識、有胸懷和智慧、善放權,你要人家不放的話你也要不到。老闆放權力度很大。在創維決策非常快,企業決策的機制靈活,職業經理人的意見大都能得到認可。”
“任職的創始人要分清雙重角色”
對於職業經理人所普遍關注的老闆與經理人的關係處理,張學斌有自己的深刻體驗和看法。“我認為企業做大了,決策與執行分離是趨勢,如果老闆***董事***將大部分時間精力花在具體執行上,會影響決策的質量和機遇的把握。老闆主要應該在董事會、股東會層面發揮作用,而經理人要對經營結果負責任。董事會是制定公司的重大戰略、投資方向、基本制度等,而在確立了這個基本的框架後,就要讓職業經理人去承擔、去發揮。”
張學斌回憶,當時有不少“老闆”***執行董事***在他的手下任職,比如二老闆,還有其他一些創始人。“我就跟他們說,要分清自己的雙重角色,在董事會,各位董事是決策者的角色,是公司決策權力者;但在經營層面上,你們只能是我的下屬,得向我負責;不是說你是老闆,我就向你負責,那就亂了。作為經營管理人員,是由總裁任命的,要向總裁負責和彙報。這就是老闆做老闆的事,經理人做經理人的事。即使你是老闆、是股東,但只要在經營層面上,那也只是經營管理團隊的成員之一。所以我當時就明確提出,員工由我重新任命。當時有些人覺得很奇怪:他們是創業老闆,怎麼只給一個部門的副總經理?開始都很不習慣,但改革需要有個過程。”
“不管老闆在不在,我向董事會負責”
2004年黃巨集生被拘事件之後,張學斌沒有老闆了嗎?“不,企業總是有老闆的,老闆是股東,股東是老闆,作為職業經理人,不管老闆在不在,工作一樣要做好。比如制定年度目標,我們提出來,由董事會批准。如果董事會認為目標有問題,可以進行調整、溝通。所以,不管老闆在不在,從總裁、CEO的角度來說,我是向董事會負責的。”
而2007年4月1日,王殿甫功成身退,張學斌就職創維數碼控股董事局主席,針對這一職務,張學斌表示,董事會主席,是一個董事會召集人,對於公司重大的、要在董事會討論的決策,召集大家,形成決議,這是主席要做的事,這跟老闆在不在是一樣的,老闆不在,有他的代理人,最後還是股東會表決。“區別只是在於,以前老闆在的時候,公司的重大戰略由他來主持,我接手這個職位以後,那麼就由我組織這些事情,也要作為董事會的牽頭人,我在董事會投票也只有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