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

  起重機械指用吊鉤或其他取物裝置吊掛重物,在空間進行升降與運移等迴圈性作業的機械。起重機有很多分類,“吊車”、“塔吊”、“天車”、“行車”等俗稱指的就是起重機中的一類或幾類。
        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

  起重機械屬於特種裝置,鑑於其安全至關重要,因此在起重機械上需裝設安全裝置。不同型別的起重機,應安裝不同型別和效能的安全裝置。較常見的安全裝置有以下幾種:

  3.1過捲揚限制器

  根據規定,起重機的捲揚機構必須裝有過捲揚限制器,當吊鉤滑車起升距起重機構架300mm時,可以自動切斷電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轉。這樣,可保證起重機的安全執行,避免由於過捲揚提升,而造成的鋼絲繩被拉斷、重物墜落等事故的發生。

  3.2行程限制器

  它是防止起重機駛近軌道末端而發生撞擊事故,或兩臺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發生碰撞事故,所採取的安全裝置。行程限制器,能保證間隔軌道末端200mm處以及起重機互相駛近距500mm處時,立即切斷電源,停止執行。

  3.3自動聯鎖裝置

  橋式起重機上多有裸線通過,為了預防檢驗職員觸電,要求在駕駛室通往車駕***或橋架***的倉門口處裝設自動連鎖裝置,實現檢驗時停電,檢驗完後通電,保證檢驗作業的安全。

  3.4緩衝器

  緩衝器是一種吸收起重機與物體相碰時的能量的安全裝置,在起重機的制動器和終點開關失靈後起作用。當起重機與軌道端頭立柱相接時,保證起重機較平穩地停車。起重機上常用的緩衝器有橡膠緩衝器,彈簧緩衝器和液壓緩衝器。

  當車速超過120m/min時,一般緩衝器則不能滿足要求,必須採用光線式防止衝撞裝置、超聲波式防止衝撞裝置以及紅外線反射器等。


起重機械

  3.5 制動器

  起重裝置上的制動器,能使起重裝置在升降、平移和旋轉過程中隨時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種裝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滿足工作要求。

  制動器的種類繁多,有彈簧式制動器、安全搖柄等。由於制動器的作用對於起重機來說十分重要,很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於制動器的失靈或發生鼓掌而造成的。因此,為保障起重作業安全,必須加強對制動器的檢查與保養,一般要求每班檢查一次。

  3.6 重量限制器

  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機的超載防護裝置。按其結構方式和工作原理的不同,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型別。在起重作業過程中,當起重量超過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10%時,重量限制器將起作用,使機構斷電,停止工作,從而起到超載限制的作用。

  3.7 力矩限制器

  對於動臂變幅的起重機***如塔式起重機、活動式起重機等***,除考慮載荷的大小,還應考慮隨著動臂變幅引起的載荷重心至起重機的間隔的變化,即起重力矩題目。力矩限制器就是一種綜合起重量和起重機執行幅度兩方面因素,以保證起重力矩始終在答應範圍內的安全裝置。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兩種型別。

  機械式力矩限制器有槓桿式和水平吊臂上使用的兩種限制器。在起吊操縱中,當起重量增大到限定值時,該限制器能夠帶動控制塊以觸動控制開關而斷開電源,停止工作。

  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在操縱過程中能夠通過儀表自動將實際起重力矩與額定起重力矩進行比較,若超載,繼電器就會自動切斷工作機構電源,保證安全。電子式力矩限制器克服了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缺點,廣泛應用於各種起重機上。

  3.8 危險電壓警報器

  臂架型起重機在輸電線四周作業時,由於操縱不當,臂架鋼絲繩等過於接近甚至碰處電線,都會造成感電或觸電事故。為了防止這類事故研製出危險電壓報警器,其原理是:報警器輸電線路為三項交流電,各相間相位差為120°,空間電場分佈是交變電場,從理論上講,距各相線間隔相等的點的電位應為零。但實際線路佈設,不存在電位為零的點,根據電場分佈特性,只要檢測出觸電位的盡對值和電位梯度,與預先設定的基準電壓比較,就可以判定臂架距電線的間隔,並及時發出警報。

  報警器由檢測器和警報器組成。檢測器安裝在起重機臂端,其上真個金屬球作為檢測探頭,可以檢測電線四周的電場。檢測器內部的前置放大器將微弱的電場訊號放大後,送警報器進行比較處理。

  4 起重傷害事故的預防

  起重傷害事故一般有擠壓、高處墜落、重物墜落、倒塌、折斷、傾覆、觸電、撞擊事故等。每一種事故都與其環境有關,有人為造成的,也有因裝置有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裝置雙重因素造成的。

  4.1起重機擠壓事故的預防

  起重機擠壓事故的發生及預防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起重機機體與固定物、建築物之間的擠壓。這種事故多是發生在執行起重機或旋轉起重機與四周固定物之間。如橋式起重機的端樑與四周建築物的立柱、牆之間,塔式起重機、活動式起重機旋轉時其尾部與其它設施之間發生的擠壓事故。事故多數由於空間較小,被害者位於司機視野的死角,或是司機缺乏觀察而造成的。因此,在起重機與固定物之間要有適當的間隔,至少要有0.5m間距,作業時禁止有人通過。

  第二種情況,吊具、吊裝重物與四周固定物、建築物之間的擠壓。對此,首先應公道佈置場地、堆放重物。貨物的堆放應有適當間隙,巨大構件和輕易轉動及翻倒的貨物要碼放公道,便於搬運。其次,應選擇適合所吊貨物的吊具和索具,公道地捆綁與懸掛,避免在空中旋轉或脫落。禁止直接用手拖拉旋轉的重物,訊號指揮職員要按原定的吊裝方案指揮。

  第三種情況,起重機、升降機自身結構之間的擠壓事故。如檢查維修職員在汽車起重機轉檯與其它構件之間發生的擠壓事故。物料升降機中以建築升降機題目較多,主要是防護裝置不全,如無上升限位器,無防護欄杆或無防護門等。防護措施是:操縱捲揚機的位置要得當;沒有封閉的吊籠,其通道應該封閉,不準過人;通道進口應設防護欄杆;檢驗接近上極限裝置時,要留意防止撞頭;底坑工作時,要留意橋箱和配重落下,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