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實行平行志願填報的省份有哪些
與"梯度志願"的"志願優先、遵循分數"運作模式相反,"平行志願"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投檔與錄取規則原則,具有一輪投檔、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志願並列等特點。
實行平行志願省份:
從2003年湖南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試點
以後,江蘇、浙江兩地已分別於2005年、2007年陸續實施了高考"平行志願"改革。2008年教育部又在上海、安徽、遼寧等省市實施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2009年又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等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
2009年,全國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市、區***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6個;此外,還有一些省市實行了小平行,如北京、山東等。
2010年,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高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部分僅限一批本科***。
2011年,新疆、湖北高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湖北僅限第一批本科***
2012年,山西省高考開始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7日黑龍江省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17日山東省開始實行平行志願。
2014年北京市本科一志願開始實行平行志願,湖北本科全面實行平行志願。
截至2014年,共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新疆、湖北、山西、黑龍江、山東,西藏,北京28[4] 個省市實行平行志願***少部分僅在一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