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比賽的種類和方法

跆拳道(韓文:태권도,英文:Taekwondo),是現代奧運會正式比賽專案之一,是一種主要使用手及腳進行格鬥或對抗的運動。跆拳道比賽也是有很多不同的種類的。下面是小編專門為您整理好的:

一、比賽種類

(一)個人賽:個人賽一般在相同體重級別的運動員之間進行;運動員在1次賽事中只允許參加1個級別的比賽;

(二)團體賽

1、按體重級別進行5人制團體賽,級別如下:

 
 
2、按體重級別進行8人制團體賽;

3、按體重級別進行4人制團體賽(將8個體重級別中相鄰2個級別合併成為4個級別)。

二、比賽方式

(一)單敗淘汰賽;

(二)復活賽;

(三)迴圈賽或其它賽制。

三、包括全運會在內的綜合性運動會的跆拳道比賽一般採用個人賽制。

在錦標賽體系中,競賽以個人為基礎,團體名次根據個人成績進行綜合積分統計來決定。

積分方法:

1.團體名次應根據如下條款由總分決定:

—— 稱重合格後,每1名上場比賽的運動員獲得基礎分1分;

—— 每贏得1場比賽加1分(包括輪空場次);

—— 每1枚金牌加7分;

—— 每1枚銀牌加5分;

—— 每1枚銅牌加3分。

2.如2支參賽隊積分相同,先後名次按以下辦法排列:

(1)按各隊獲得的金、銀、銅牌數順序;

(2)參賽運動員人數順序;

(3)大級別獲得分數多者順序。

3、在團體賽中,每場團體賽的結果由單一參賽隊成績決定;

4、8個體重級別模式:

在8個級別的團體賽中,獲勝5場以上為勝方。如果因2隊平分不能確定先後名次(4比4),則各隊選派1名同級別的代表進行加賽,此時的上場運動員不能為替補;

5、在上述模式中,如果某一隊在全部比賽結束之前就已經因獲勝場數多而獲勝,原則上剩下的比賽仍須進行。如失敗的一方希望放棄餘下的比賽,比賽結果不按累計積分計算而視為“失去比賽資格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