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單打的比賽規則
網球運動最原始的形勢被稱為室內網球***Real tennis***。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望大家喜歡。
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球員用網球拍將球擊過網,落入對方的場地上。每位球員的目的都是盡力將球打倒對方的場地上去,就這樣一來一回,直到有一方將球打出界或沒接到球為止。在正式比賽前,需要確定比賽由誰先發球。整個比賽中,雙方球員輪流發球,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在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每局第一分球記為15,第二分球為30,接下來為40。每局比賽中,至少要比對手多2分球才能結束該局比賽。
網球比賽規則一:發球選手與接發球選手
選手應該分別相對站在球網的兩側:首先發球的選手稱為發球選手,另一個選手稱為接發球選手。
問題1:一名選手試圖擊球時穿過了球網的假定延長線,他是否失分?
a.擊球前
b.擊球后
結論: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不失分,只要他沒有進入到對方選手場區的界線以內即可。
關於干擾的問題,他的對後可以根據在規則第17條和第21條要求裁判員做出決定。
問題2:發球選手要求接發球選手必須站在他的場地線以內接球,這是否有必要?
結論:不必要。接發球選手可以隨意站在球網一側屬於他自己的場地的任何位置接球。
網球比賽規則二:場地和發球的選擇
場地的選擇和在第一局中成為發球選手還是接發球選手的權利由擲幣來決定。擲幣獲勝的一方可以選擇或要求他的對手來選擇:
a. 成為發球選手或接發球選手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另一個選手應選擇場地:或
b. 場地,在這種情況下另一個選手應選擇成為發球選手或接發球選手的權利。
問題1:如果比賽在開始前被推遲或暫停,選手是否有重新選擇的權利?
結論:是的。擲幣結果仍然有效,但是選手可以重新選擇發球和場地。
網球比賽規則三:發球
發球應該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傳送。發球選手在開始發球前應站立,即雙腳站在底線後***即遠離球網的一側***,中心標誌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內。然後發球選手應用手將球拋向空中的任何方向並在球觸地前用球拍將球擊出。在球拍與球相接觸的那一時刻,整個傳送即被認為已經結束。只能使用一隻手臂的選手,可以用他的球拍做拋送。
問題1:在單打比賽中,發球選手可否站在底線後單打邊線與雙打邊線之間的位置發球?
結論:不可以。
問題2:如果一名運動在發球時丟擲兩個以上的球而不是一個球時,那次發球是否判他失誤?
結論:不,要判重發。但如果裁判員認為該行為是故意的,則可以根據規則第17做出判罰。
網球比賽規則四:腳誤
在發球的整個傳送過程中,發球選手應該:
a. 不通過走動或跑動改變他位置,如果發球選手輕微地移動而沒有從本質上影響到他原來的站位的話,則不認為他是“通過走動或動而改變了他的位置”。
b. 發球選手的雙足不能觸及除了底線後、中心標誌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以外的任何地方。
網球比賽規則五:發球的程式
a. 凡發球時,每一局比賽發球選手都應該從場地的右半區開始,輪換地站在右半區及左半區的後面來發球。如果發球是從錯誤的半區發出的並且沒有被察覺,那麼由錯誤的發球所引起的比賽結果都將有效。但是這個不正確的站位一旦被發現應該立刻得到糾正。
b.發出的球應該飛越球網,在接發球選手回擊之前觸及對角發球區內的地面,或者落在任何組成發球區的界線上。
網球比賽規則六:發球失誤
以下情況為發球失誤:
a. 如果發球選手違反了規則3、4或5***b***的任何部分;
b. 如果他試圖擊打球時沒能打到;
c. 如果發出的球在觸地前碰到了固定物***不含球網,中心帶或網帶***。
問題1:在球被丟擲準備發球的時候,發球選手決定不擊球而改用球拍接住球,這是一次失誤嗎?
結論:不是。
問題2:在雙打場地上採用單打支桿進行單打比賽,發球觸碰到單打支桿後落在正確的發球區內,則此種情況是犯規還是重賽?
結論:在發球中這是一次失誤,因為單打支桿、雙打支柱、球網以及它們之間的網帶都算是永久固定物。
網球比賽規則七:二發
在一次發球失誤後***如果它是第一次失誤***,發球選手應該從他發球次失誤的同一半場後面的規定位置再發一次。如果第一次失誤球是從錯誤的半場發出時按照規則9的規定,發球選手必須從另外半場的後面發球且只有一次機會。
問題1:發球選手發球時位置錯誤,在他失分後要求判為一次失誤,因為他站位有誤。
結論:比賽結果有效,下一分發球應按照比分在正確的位置發球。
問題2:比分為15平,發球選手錯誤地從左手的半場球發球。他獲得了這一分,然後他又從右手的半場球,發了一次失誤,然後站位的錯誤被發現了。他獲得的前一分有效嗎?他下一次發球應該從哪裡發?
結論:前一分有效。下一次發球應該從左手的半場發,比分為30-15,發球選手已經有了一次失誤。
網球比賽規則八:選手何時交換場地
選手應該在每一盤的第一局、第三局和後面依此相錯的局數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後雙方後得局數這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如果一盤結束後雙方局數相加之和為雙數時,則在下一盤第一結束再交換場地。
如果發生了錯誤沒有按照正確的順序讓位,則錯誤一被發現選手就應立刻繼續正確的站位和原先的順序進行交換。
網球比賽規則九: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被認為是落在上由該線作為界線的場地內。
網球比賽規則十:有效回擊
下列情況屬有效回擊:
a. 如果球觸到了球網、網柱、單打支桿、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網帶並且從上面越過後落在對方場地內;或
b. 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在球落到有效區內後又反彈或被風吹回過網時,該輪及擊球的 選手越過網擊球並且沒有違反規則16e的規定;或
c. 如果回擊的球從網柱或單打以外,無論是高於還是低於球網的上部高度,即使觸到網柱或單打支桿,只要落在有效的場地風;或
d. 如果選手的球拍在擊球后越過球網,而不是在球過網前擊打併且回擊有效時;或
e. 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如果選手的擊球擊到了停在場地內的另一個球時。
ITF說明:如果單打比賽在雙打場地上進行並且使用單打支桿時,那麼單打支桿以外的雙打的網柱和那部分球網、網繩或鋼絲繩和網帶,在整個比賽中都將被看作是永久固定物而不被看用是單打比賽的網柱或球網。
如果回擊球從單打支桿和相鄰的雙打網柱之間的網繩下面穿過而又沒有觸到網繩、天網或雙打交往並且落在有效區內,這屬於有效回擊。
問題1:一個即將飛出場地外面的球觸到網柱單打支桿後落在對手的場地內,擊球是否有效?
結論:如果這是一次發球,根據規則10c,那麼不是有效擊球;如果不是發球,根據規則10a,是有效擊球。
問題2:選手如果用雙手握拍擊球,是否屬於有效擊球?
結論:是。
問題3:發球時或在活球狀態下,球擊到了停在場地內的另一個球,是否因此判定得分還是失分?
結論:不。比賽繼續,如果裁判員不能斷定回擊的球是否是正確的球,那麼應該重賽。
問題4:在比賽中選手是否可以使用一支以上的球拍?
結論:不可以。規則中講述的是單支球拍。
問題5:選手是否可以要求將停中對手場地內的球拿開?
結論:可以。但是不能在活球狀態下。
網球比賽規則十一:一局中的計分
a.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選手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是除了下列情況:
如果兩名選手都獲得了一分,比分計為平分,一名選手獲得的下一分計為該選手佔分,如果同一名選手又贏得了下一分,他就獲得了這一局;如此另一名選手又獲得了一分,比分仍被記為平分;如此記分直到有一名選手在平分後立即獲得兩分,則該選手獲得這一局。
b. 可選擇的計分制
從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無佔先積分法可以作為傳統的計分方法的候補計分法,但在比賽前要提前宣佈。
如果採用無佔先計分法,應該按照下列規則執行: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運動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是除了下列情況:
如果兩名選手都獲得了三分,比分計為平分;這時雙方加賽一分決定勝負分,接發球的選手可以選擇他希望從場地的左半區接球還是從場地的右半區接球。獲得決定分的選手贏得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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