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哲學的政治小論文

  哲學在遠離“真實世界”的地方運作幾乎是個真理。許多哲學家認為對邏輯學、認識論和形而上學問題的回答是獨立於特定人類社會確立方式的經驗事實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

  政治哲學的重要性

  哲學在遠離“真實世界”的地方運作幾乎是個真理。許多哲學家認為對邏輯學、認識論和形而上學問題的回答是獨立於特定人類社會確立方式的經驗事實的。但是,倫理學和政治哲學又如何呢?關心這些領域的哲學家應該在多大程度上考慮日常生活的混亂現實呢?

  對於可追溯到柏拉圖或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紀康德的可敬傳統來說,兩者的距離並不遙遠。從這個角度看,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工作就是搞清事情應該是什麼樣子。這不一定與實際情況密切相關。在試圖想象理想社會或者確定美德本質的哲學家看來,深刻捲入現實世界***或歷史形式***不一定必要也不一定有益。

  但是,傳統的畫面總是有背叛者。最近一些年,一群自稱為“政治現實主義者”的人發起了攻擊,其中有雷蒙德·蓋斯***Raymond Geuss***和已故的伯納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等哲學家。按照現實主義者的說法,傳統畫面有一種風險,即把政治哲學變成無關緊要的東西或虛假的普遍性,錯誤地假設同樣的抽象原則適用於完全不同的社會型別。現實主義者挑出20世紀最著名的政治哲學家如羅爾斯、諾齊克、德沃金、柯恩***GA Cohen***作為特別的嘲笑物件。我們假設這些哲學家是“理想主義者”,現實主義者對他們的批判包括了一些獨特的指控,但並非所有指控都相互吻合。一種批評是理想主義者的抽象正義理論與現實政治結合不夠緊密。雖然是完全不同的攻擊路線,但與此相關的另一個指控是理想主義者尤其是羅爾斯是政治現狀的辯護士,旨在炮製為美國的自由民主辯護的方便的合理性論證。最後,現實主義者有時候似乎對正義理論的整個工程本身感到懷疑,擔心這些理論不過是掩蓋權力關係的意識形態手段,或者認為其實根本沒有獨立於特定社會及其信念的普世正義理論。他們覺得那些試圖設計一個能夠普遍應用在英國、中國和摩洛哥等的單一政治理論的人完全是不可救藥的糊塗蟲,應用在從前的政治文化中就更別提了。

  這些批評雖然有一些吸引力,但許多現有說法不過是氣勢洶洶的爭論和虛假深刻的矇昧主義***比如請參閱蓋斯和威廉斯的論斷“政治的獨特性”***的混合體。***據說蓋斯給許多同事寄送了賀卡,賀卡上並排畫著康德、羅爾斯、布什總統、和阿布格萊布囚犯的頭像照片***。他們也常常依靠對理想主義者的毫不留情地批評性解讀和設計一種在政治哲學的競爭性途徑之間攤牌的慾望,這種策略常常掩蓋了眾多傳統間的共同點。

  在這種令人困惑的辯論中,大衛·米勒***David Miller***的哲學新書《地球人的正義》***劍橋大學出版社***的到來就非常值得令人歡迎了。該書內容豐富、論證嚴謹、文筆精彩。米勒避免使用“現實主義者”的標籤,更喜歡使用更溫和的立場,他稱之為“情境主義”。他認為,雖然存在讓政治哲學來批判現有政治觀點的某種潛力,但這種修正主義的存在應該有一個邊界---即改革我們的正義觀和具體政治體制的渴望。相反,其根本使命是把我們現有的信念系統化,使之前後一致。而且,米勒同意現實主義者的觀點,即在觀念完全不同的複雜社會裡,適當的正義基本原則應該是不同的。正如米勒所說,最具挑釁性的觀點是“正義是人為的發明,它受到人類生活環境的影響。”根本不存在完全獨立於我們的正義論。

  乍一看,這或許是比現實主義者的政治哲學研究途徑更有吸引力。畢竟,在正義觀方面,不同的社會存在很廣泛的差別,如果說現代西方概念是唯一正確的似乎有文化帝國主義之嫌。而且,米勒說特定政治政策的合理性有時候取決於環境和公民的觀念,這當然是正確的。這裡舉個例子或許有助於讀者的理解。錫克族男人因為頭巾不能戴通常的摩托車頭盔。如果通過一部要求人們必須戴摩托車頭盔的法律將迫使這些人破壞其宗教信仰,尤其是在錫克族佔多數的社會,這將違背大多數人的民主意志。政府通過這種法律就沒有了合法性。但是在沒有錫克族公民的社會裡,通過這種法律就完全合法,因為它不違反宗教信仰或違背民主意志。因此,合法與否取決於環境和個人的信仰。

  但是,並非只有米勒這樣的情境主義者才能提供針對環境的這種敏感途徑。很多理想主義者也能這樣。米勒和已經過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哲學家柯恩***GA Cohen***多年來令人著迷的交流清楚證實了這一點。柯恩認為,戴摩托車頭盔是否應該具有強制性並不是正義的根本問題。相反,存在著一些更根本的原則---不要強迫人們違背其核心宗教身份;不要違背多數人的民主意志來立法,這些原則本身就解釋了在某些情景下我們得到某種裁決,情況一變,裁決就跟著變化。在柯恩看來,只有最根本性的原則才具有普遍性。所以他承認米勒向我們指出的背景敏感性非常有幫助。

  柯恩和米勒的差別在於米勒聲稱不需要柯恩設想的潛藏於特定政治規定背後的更深刻的普世原則。柯恩的理想主義優越於米勒的情境主義的吸引力在哪裡呢?在柯恩看來,我們只能通過提供具體指出該怎麼做的普遍原則來解釋為什麼必須考慮特定背景。而且,人們要求根據這些基本原則裁決更多棘手案件。回到我們的例子:如戴頭巾的群體是有相當規模的少數民族,但還沒有達到接近民主多數派的程度,什麼樣的政策比較合適呢?

  由於主張對他人的觀點和行為更加寬容和敏感的慾望,米勒的情境主義和籠統的修正主義者的觀點似乎更有吸引力。我們想留下讓人們根據其歷史的、文化的和宗教的視角追求自己認為合適的生活方式的空間,而不是聽從國家告訴他們要尊重什麼或什麼對他們好。但是正如從前的說法,只有在寬容具有並非相對性的價值時,寬容才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哲學家在讓敏感性超越環境因素使非常謹慎,不願意接受米勒的正義是人類的發明的大膽主張。

  或許,人們擔憂認可普世性的而不是情境性的正義原則將導致向公民強行推動違背其意願的某種道德觀念,這時他們會被米勒的著作所吸引。並非每個道德真理都能成為國家立法的適當基礎,這是政治哲學的重要見解。比如,我們作為個人在道德上有義務為慈善捐款,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的窮人,我們本來可以捐得更多些。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家強迫我們捐款就有了合理性。在越過某個點之後,自由社會的公民個人必須有維持道德缺陷的自由,為這個缺陷負責的應該是公民個人而非國家。

  但是,這並不表明政治哲學不應該試圖提出普世原則。只是說這些原則指導國家的行動而非公民個人的行為。國家不應該強迫民眾接受某種道德觀念的觀點本身就是一種道德命題:即國家有權從立法角度這麼做。我們需要一些原則來確定國家權力的邊界,越界後強迫公民個人做某些事就沒有了合法性。

  如果你像米勒那樣認為具體規定背後並不需要存在更深刻的普世原則,那麼,是什麼東西使這些規定在某個背景下合適在另外背景下不合適呢?比如,米勒認為即使基本的民主原則也無法適用於某些社會裡。米勒說,提出政治原則就是提出我們的信仰,民主原則對那些並不支援民主的社會或許並不合適。這不僅僅是假設的場景: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民主並不一定得到民眾的支援,甚至在利比亞這樣爆發了親民主運動的國家。

  為民主原則不適用於這種國家的觀點辯護的方法之一是堅持認為基本政治結構應該以公民渴望的方式安排。無論是否具有說服力***這似乎是自暴自棄的說法***,米勒不大可能採用這種論證路線。畢竟,它試圖解釋從更深刻的原則來看,為什麼民主在某些情況下合適在其他情況下不合適:政治結構應該反映公民的願望。相反,米勒似乎相信原則“合適”與否莫過於它是不是反映了民眾的信念。這並不是說我們的信念是我們判定正義的標準,而是說由於正義是人類的發明,根本就沒有正義的事實:只有我們認為是正義的東西。沒有辦法從根本上為這種主張辯護,政治哲學所能做的不過是提出這些主張,並使之前後一致而已。

  這讓我們處於某種岌岌可危的立場上。當我們擁有正義的信念時,使其成為信念的部分原因是一種感覺,即這些信念並非一時心血來潮的隨意性觀點。比如,當你相信種族歧視是不公正的時候,你不僅相信你相信種族歧視不公正,你還認定種族歧視就是不公正。當然,你應該承認並非人人都贊同你的觀點,他們有權提出自己的觀點。但是你的信念即種族歧視不公正是如此強烈以至於相信那些否認該觀點的人至少在某個方面是錯誤的。堅持自己的信念是很難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他同時意識到自己的觀點並不其他人的觀點更正確。

  最重要的是,現在還不清楚系統性地描述信念的意義何在,如果它們不過是隨意性的想法,並不涉及更深刻真理的話。如果信念是隨意性的,我為什麼要在乎所在社會的整體信念是什麼呢?我幹嘛要關心它與我自己的信念或家人的信念或健身俱樂部或種族團體的信念有什麼不同呢?如果與提出近期不大可能實現的烏托邦要求的政治哲學畫面相比,指出我們碰巧繼承下來的隨意性虛假觀念的政治哲學畫面不是更加沒有意義了嗎?

  應該承認,米勒可能不會接受這種虛無主義的畫面。他確實認為政治哲學應該不僅僅是對當今思想的描述。但問題在於這是否與他的正義是人類發明的觀點相吻合,即使最根本的規範都也不應該應用在不接受它的地方。正如許多激進的政治哲學家所強調的那樣,政治哲學的一個關鍵任務是提醒我們警惕現有政治觀念被偏見和意識形態扭曲的方式,因而需要得到矯正。但是,如果根本不存在獨立於信念之外的正義的話,我們的正義信念被偏見扭曲的觀點也說不通了,因為米勒的觀點正義是人類的發明就隱含了這個意思。只有在有真理可扭曲時,扭曲才可能出現啊。

  雖然這樣說,人們應該承認米勒的遠見,在拋棄其整體工程的時候認可他對“烏托邦”政治哲學的反對意見,這種政治哲學提出了一些根本沒有機會實現的要求。政治哲學家通過遠離現實而使自己被邊緣化或許是正確的。但同樣真實的是,在提出對政治體制的改革要求時“抬高要價”是非常有道理的。在這裡保持平衡的工作異常艱鉅,什麼樣的戰略最好是實證性的問題,我們不應該坐在搖椅裡去解決。但是,這些問題從根本上說並非什麼是正義而是如何最好地實現正義。

  米勒的書提出了一個最終的更悲觀的問題。政治哲學的研究方法更準確一些就真的會影響它給政治現實帶來變化的機會嗎?更“現實的”要求或許有更相關的意義,如果有人聽進去,的確可能會付諸實施,但是,殘酷的現實是除了少數鼎鼎大名的人物如羅爾斯外,大部分政治哲學家並不能給公共政策帶來多大的影響。如果這種悲觀論調是有道理的,我們就不清楚究竟如何能讓政治哲學變得更有“相關性”了。政治哲學研究方法的微小轉變不大可能讓它產生明顯不同的政治影響。如果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在對政治哲學的批判功能採取妥協態度時應該三思而行,不要使其淪落到為當今社會的失敗進行辯護的危險境地。而讓政治哲學通過大學和思想庫產生一些影響就謝天謝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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