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電教管理制度範本
電教裝置是學校進行現代教育教學的重要媒體,是學生獲取資訊的重要來源。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裝置的管理原則
班級電教裝置管理實行層層負責制,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裝置的日常維護
1、每個班級有一名電教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
初中部:每班設一名負責任的學生擔任本班電教裝置管理員。負責本班電教裝置的維護,以及使用記錄的填寫。
小學部:四五年級同初中部;一至三年級由於學生年齡較小,各班班主任為本班電教裝置管理員。負責本班電教裝置的維護,以及使用記錄的填寫。
2、每天上課的老師在下課時請務必及時將投影機等裝置關閉,防止投影機的燈泡及視訊展示臺的鏡頭長時間工作受損。每天下午放學後,由班級電教管理人員把總電源切斷***開關在鐵質講臺的裡面插排上***,並對鐵質講臺上鎖,鑰匙存放在安全處。每個學期末,請班主任老師把鐵質講臺鎖上,將鑰匙交給學校電教管理員保管,以便下學期正常使用。
3、衛生維護: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散熱與使用,請各班級務必常期保持鐵質講桌裡面的清潔。其中包括:鍵盤、電腦螢幕、主機、功放上不能有塵土,機櫃裡面不能留有垃圾等雜物。實物展臺上不能放作業本等。***
4、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愛護電教裝置,對於發現破壞、損壞電教裝置的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並賠償相應損失。
5、加強裝置的安全防範工作。在使用電教裝置中如出現安全意外情況,要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馬上報給學校電教裝置故障應急處理小組。
三、裝置的維修與上報
1、每學期初電教室組織人員對班級電教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
2、如電教裝置出現故障,請各班班主任或電教裝置管理員及時與電教組負責人員聯絡,填寫裝置維修單。如需送廠商維修的,及時通知裝置供應商。
3、每學期初,各班班主任到電教器材室辦理裝置領用手續。每學期末,各班班主任把電教器材等裝置歸還電教器材室。每年6月底放假前,各班主任把投影機遙控器等裝置上交資料室,辦理歸還手續。
篇二
學校為了推進教育現代化,各班教室配置了整套多媒體電教裝置,為了更好地發揮電教裝置的教學功能,管理好學校財產,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制度。一、各班的電教裝置管理員,負責本班級電教裝置的管理與使用,班主任老師應督促與指導。班主任與電教員是班級電教裝置的管理責任人。
二、班級管理員可以根據《班級電教裝置常見問題解決辦法》***另附***,自行解決電教裝置使用中出現的常見問題,當出現《班級電教裝置常見問題解決辦法》中未作規定的問題時,必須向電教中心報修。所有硬體裝置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故障,由該班級或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並根據後果給予相應處分。
三、班級電教裝置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請班級負責人嚴格按要求管理:
1、電教員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學時應收回IC卡,切斷電源,鎖好講臺。其他時間也必須管好,鎖好。在課堂教學時間以外未經班主任老師同意擅將電教裝置用於其他用途***如播放休閒音樂CD、VCD、DVD等***,則給該班級常規分進行扣分處理***每查到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個人給予嚴肅批評,直至撤銷“電教員”資格。
2、電教員保管鑰匙和IC卡,不能隨意轉交他人使用。
3、為了延長投影機燈泡使用壽命,在上課時要根據需要開、關機,不用時及時關機。在課外時間空開投影機,給班級進行扣分處理***每查到一次扣5分***。
四、班級電教裝置屬高檔精密裝置,班級責任人要自覺愛護,出現以下情況,將追究班級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1、擅自拆卸機箱。
2、擅自更改IP地址、計算機名、使用者名稱、密碼等設定。***影響教學工作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3、重灌作業系統。
4、安裝各種遊戲程式。
5、其它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故障。
五、以上未盡事宜,結合事件後果,按學校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六、本制度一式三份,政教處、電教中心、班級各一份。
篇三
一、班級電教裝置要建立兩級管理責任制,即學校主管部門和班級。學校要有部門負責裝置的管理和指導使用,班級要有班主任主要負責,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保證裝置安全,確保電化教學的正常開展。
二、班級電教裝置均應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範圍,按照有關規定對裝置的進貨、報損、外借進行管理。對每個班裝置的配備情況和領用情況應有記錄。學期初應有班主任填寫班級電教裝置領用表。
三、學校電教管理員應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出現故障及時修理,並做好維護保養及“維修記錄”。
四、每天放學前各班級班主任因檢查裝置電源是否關閉。
五、班級電教裝置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除學校組織的活動外,嚴禁任何班級或個人在非上課期間使用電教裝置,不得播放與教學內容無關的音像製品。
六、對於已經固定在班級使用的電教裝置,其管理工作應由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學校應將管理和使用情況納入所在班級班主任的學期考核專案中。
七、原則上不得將裝置外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如確需外借的應得到學校主要領導的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
八、教師、學生應按照要求使用電教裝置,對於不按照使用規定操作或人為因素造成裝置損壞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賠償。具體賠償辦法各校可根據本校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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