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與處理複習要點

  一、有關公文寫作的題一般都是根據要求撰寫公文或修改公文。作文分數約是這部分分數的一半左右,尤其要重視請示、通知、通報等公文的具體要求。
  寫作時要避免出現下面的錯誤:
  1、標題部分:標題是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組成。有的標題不全;有的文種不對;有的批轉性公文不是法規條文仍用《》。
  2、主送機關:有的是多頭主送;有的是請示平級;有的是直接送領導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發文不規範;有的正文數字該用阿拉伯數字,卻用漢字;有的是用詞不當。
  4、結尾:有的結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標題上的發文機關與簽署的發文機關不對應。
  6、請示未獲批准抄送下級。
  7、該標明附件卻未標出。
  8、簽署日期混用漢字與阿拉伯數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數字。 

  二、近幾年公務員考試中出現過的《公文寫作及處理》的知識點:
  1、公文紙一般採用什麼型號?印章的正確位置?
  2、辦理公文綜述包括擬辦、批辦、承辦、查辦,對嗎?
  3、會商就是開會協商公文的制發嗎?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點,公文根據行文方向可分幾類?
  6、國務院與省級人民政府可運用條例這一文種嗎?
  7、文摘與綜述可適當作些評述嗎?
  8、合理的檔案傳閱路線形式是什麼?
  9、函、簡報是否屬於正式公文?
  10、簽發分為哪幾種?

  三、作文:除公文寫作外,還有一個大作文,在150分的試卷中佔40——60分。一般都是給材料作文,根據所給材料寫一篇議論文。也有一種傾向認為作文應該寫諸如摘要、綜述等一類公文,這種觀點也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