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一歷史古希臘羅馬政治制度知識點總結

  

  一、希臘的政治制度

  古希臘民主政治產生的原因:①獨特的地理環境與小國寡民的國情;②海外貿易和工商業的發達。

  城邦的基本特徵是:小國寡民和獨立自主

  雅典民主政治的確立歷程:梭倫改革——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礎;克利斯提尼改革——確立雅典民主政治;伯利克里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頂峰。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點:人民主權、輪番而治。

  雅典民主政治的評價:

  積極方面:①實行民主政治,社會相對公正一些,有利於社會安定。②促成了雅典政治、經濟和文化的高度繁盛。③為後來歐美資產階級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一定的借鑑。

  消極方面:①婦女、奴隸和外邦移民沒有政治權力,真正能夠享受到民主的只是少數人,實質是奴隸主階級的民主。②過於氾濫的民主,容易導致無政府主義的泛濫。

  二、羅馬法

  1、羅馬法的起源和發展歷程:

  早期的羅馬國家只有習慣法,沒有成文法。成文法誕生標誌是《十二銅表法》的頒佈。

  公民法:適用範圍僅限於羅馬公民,用來調整羅馬公民之間的關係的羅馬法律,被稱為公民法

  萬民法:在古羅馬對外擴張的過程中,逐漸形成普遍適用於羅馬統治範圍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萬民法”

  6世紀,《民法大全》標誌羅馬法體系的最終完成。

  2、羅馬法的評價

  積極方面:①羅馬法的制定和實施維繫了帝國的統治,穩定了社會秩序。②羅馬法是歐洲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典,極大影響了近代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司法制度;是近代資產階級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侷限性:維護奴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