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重點

  同學們要努力複習課本內容知識,或許在七年級政治考試中能取得優異的成績。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一***

  法律護我成長

  一、特殊的保護 特殊的愛

  1. 凡未滿18週歲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 專門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 在未成年人保護中為我們設定了四道防線: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

  4. 家庭保護的含義: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撫養、監護的職責,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5. 學校保護的含義:要求學校等教育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並對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實施保護。

  6. 學校保護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發展、人身權利的維護、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7. 社會保護的含義:要求全社會創造一種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8. 社會保護包括對未成年人的社會文化保護、身體健康保護、勞動保護、自由權和精神的保護等方面。

  9. 司法保護的含義: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專門保護措施。

  二、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 我們維護權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2. 能夠為我們提供法律幫助的機構: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等。

  3. 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途徑:1***非訴訟手段;2***訴訟手段。

  4. 非訴訟手段是我們維護合法權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包括:⑴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等等方面反映問題,尋求幫助,以解決問題;⑵通過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爭議、糾紛,保障公民權益

  5. 訴訟的含義: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處理糾紛的程式。

  6. 訴訟是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一種手段,是保護我們權益的最後屏障。

  7. 訴訟通常分為三種類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

  8. 刑事訴訟:是指由國家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罪犯的活動。

  9. 民事訴訟: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案件的解決糾紛的活動。

  10. 行政訴訟:俗稱“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照司法訴訟程式解決行政爭議案件的活動。

  10敢打官司。

  11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是包括我們青少年在內的全體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12違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惡、狡猾的。我們與其鬥爭時,既要勇敢,又要機智。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設法穩住歹徒,記住歹徒相貌,歹徒去向,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二***

  《揚起自信的風帆》

  1、自信的含義:自信是對自身力量的確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件,實現所追求的目標。

  2、自尊自信的積極作用:自尊自信使人不斷進步;催人自強不息;使人品德高尚。

  3、如何分析:“有了自信心,任何事情都可以辦好”。

  一個人的成才與成功離不開自信心,但並不等於有了自信心就能辦好任何事情,還需要堅強的意志,良好的性格等。還需要與他人比較,揚長避短,任何人只要具備正確的自尊心和充分的自信心,意志堅強,拼搏進取,就可能取得成功。

  4、創造成功的紀錄,最需要的是勇敢的行動,這是取得自信的基本途徑。

  5、自負和自信是根本的區別:就在於自負者所依據的事實是虛假的,追求的目標是根本不可能達到的。

  6、自信的基礎是:全面客觀地看待自己,發現自己的長處***成功的生活經驗***。實力是支撐信心最重要的槓桿。

  7、自信心與自尊心的關係:兩者密切聯絡,自信心是自尊心的基礎,自尊心的確立,提高了自信心。

  8、自負者特點:

  ***1***自視過高,瞧不起別人,以自我為中心,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2***過度防衛,有明顯的嫉妒心。

  ***3***很少關心別人,與他人關係疏遠。

  9、自卑的特點:自己輕視自己,拿自己的缺點與別人的優點比較,進而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低人一等。把困難想象得過於嚴重,常處於孤僻悲觀的狀態,易自暴自棄。嚴重者會輕生。

  10、自卑心理的危害:自卑的人首先對自己不滿,往往表現為情緒消極、缺乏進取心、性格孤僻、悲觀,有時還會以暴怒、忌妒、自暴自棄等形式表現出來。自卑的人是吝嗇的,不願意鼓勵別人、讚美別人,更不願意看見別人快樂。

  ***三***

  走向自立

  一、自己的事自己幹

  1.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

  2. 自立在生活中的表現 ***舉例***

  3. 人生需要自立:走進社會,經歷風雨、見世面;法律要求我們自立。

  4. 走向自立我們需要培養哪些能力? 如展示:⑴推銷自己的能力,⑵與人溝通、善解人意的能力 ,⑶遠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能力,⑷不斷學習、充實自己的能力等等。

  二、告別依賴 走向自立

  1. 依賴思想的危害: ⑴會使人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和精神,會使人缺乏生活的責任感,造成人格的缺陷。⑵只想不勞而獲,貪圖享受,就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甚至危害社會和他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是。

  2. 告別依賴,一個重要的表現是獨立地生活。

  3. 自己的事自己負責的前提是要自主。 ***自主就是遇事有主見,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4. 自立與自主的關係:自立的前提是自主,自主的表現是自立。

  5. 有了獨立自主的願望,即自立的意識後,又該怎樣培養自己的自立能力呢? 最基本的就是立足於自己當前的生活、學習中的問題,從小事做起。多實踐多鍛鍊。正如“要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親口嘗一嘗;要學會游泳,就在水中反覆練習。” ***請你列舉你生活學習中需要自己做的小事或遇到的問題***

  6. 請你談:你如何“告別依賴,走向自立”? ⑴從思想上認識到依賴的危害,主動告別依賴;⑵學會自主,它是自立的前提條件;⑶立足當前的生活、學習中的小事做起,多實踐多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