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小編為你分享了,希望能夠幫到你。
篇1
我演講的題目《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
為了我們更好的成長,國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來規範人們對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和保護。有了這些法律還不夠,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它們。讓這些法律法規不淪落為空話套話,而是,實實在在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來給大家講一個身邊的小故事吧。
15歲的小張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做服裝生意的。當他因為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時,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兒子有吃有喝,從不缺錢,可是他為什麼要到同學家去詐騙呢?兒子在監獄給媽媽寫了一封信,描繪了這樣一個場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兩個人都在家討論賺錢的事,吹噓自己把衣服賣出了高價,把冒牌服裝當名牌賣出去了,我聽你們講了這麼多,覺得這事特別有吸引力,特別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張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識的話,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一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能酒後駕車,不能超速行駛,不能隨意橫穿馬路,沒有滿12週歲的小學生是不能騎自行車上馬路的。就是這些簡單的交通規則保護了我們的安全,但是總有些人不懂,不顧,肆意破壞它們,最後給自己帶來的確實非常慘痛的後果。
爸爸媽媽和我說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他的爺爺來接她放學回家,在馬路邊等紅燈的時候,他看到他的媽媽就在馬路對面。於是掙脫了爺爺的手像馬路對面衝去。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大貨車撞壓致死了。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規,這樣由鮮血釀就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篇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國的家住在心裡,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中學生,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12月4號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同時也是憲法宣傳日。以憲法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就是要在全社會進一步強化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觀念。
憲法的意義在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牴觸的法律無效。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於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修改。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等。
遵守憲法,可以更好地維護我們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頻頻發生的交通事故總令我們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數以萬計,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幾億之多。誰曾想過發展的背後竟會有如此殘酷的資料?面對死亡的悲劇,我們在埋怨,我們在斥責,想想那些因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是否要深思?面對車禍的原因:酒後駕車、疲勞駕車、超速等。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為,被無視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有人抱怨:"這禁止,那限制,沒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們不難發現不遵守憲法的背後等待我們的是什麼。只有遵守憲法,憲法才會保護我們。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做到:刻苦學習,積極進取,提高素質,全面發展;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為學校和班級爭光;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聽從父母教育,盡力承擔家務勞動,體諒父母;誠實守信、熱愛勞動、愛護公物、保護環境。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我的講話結束了,謝謝大家。
篇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李宣佑,嚴副校長上週談了今年我們國家的兩個首設日,其中一個是國家憲法日,他談的比較簡短。我今天在這裡再和大家一起說說“國家憲法日”。
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這是我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號召要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教育部隨後發出了全國各學校也要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於首個“國家憲法日”,黨中央主席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我們目前的現狀是: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一個國家只有形成體現法治精神、順應時代潮流的法治體系,人民才能有尊嚴的生活,國家民族才能振興。
也許有同學會認為:憲法是成年人的事,離我們還遠著呢!其實不然,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人權,比如,它就規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我看過一個數據,廣東省有70多萬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失去了受教育的權利,為此廣東省政府共計出資3億,讓這些孩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這當然值得肯定。其實,政府是在履行著憲法賦予的義務。
還有一個案件,陳曉琪和齊玉基都為初三的學生,中考時,陳曉琪冒用齊玉基的姓名,以他優秀的成績上了好的高中,並最終進入了銀行工作,而齊玉基卻因為落選,最後只得碌碌終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決最終給予陳曉琪以嚴厲的處罰。這讓我們意識到,憲法維護公民的姓名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憲法來保護自己。
還有幾年前“我爸是李綱”的事件。官二代開車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長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權力比法還大,這是完全錯誤的。最終,這個公子哥周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連他的父親李剛也因為腐敗問題而受到調查。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遠不止這些。作為中學生,我們首先要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具備守法、用法、護法的前提條件;其次,要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和道德修養。第三,我們要善於用憲法和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我們維護好了個人和集體的權益,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
12月4日是國家的憲法日,並非只是說這一天才要想起憲法、尊重憲法。其實,每天都是我們自己的憲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法的行為體現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社會才會變得更加有序和諧。
我的講話到此,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