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權力最大的人聯合國祕書長

  在人們印象中,聯合國祕書長是世界上權利最大的人,其實不然,聯合國祕書長一向都是從弱小國家選出的,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去了解吧。

  權利的大小

  有人用這樣一句話形容聯合國的地位,小國和小國發生矛盾,聯合國一調解,矛盾沒了。

  小國和大國發生矛盾,聯合國一調解,小國沒了。

  大國和大國發生矛盾,聯合國一調解,聯合國沒了!

  可見聯合國的地位有多尷尬。

  在人們印象中“能把地球管起來”的聯合國祕書長其實是個艱難的尷尬存在,第四任祕書長瓦爾德海姆曾感嘆,祕書長是“世界上最迷人又最使人喪氣的差事,包含著人類期望的高峰和人類脆弱的深淵”。其實,祕書長的角色只是介於龍套與主角之間。這個職位的存在,顛覆了中國官場“祕書不帶長,啥事都別想”的說法,在聯合國的規則中,他甚至決定不了誰當自己的副手,永遠徘徊在權力核心之外。

  如果按照《聯合國憲章》以下簡稱《憲章》的定義,現任祕書長潘基文,地位相當於聯合國祕書處這家擁有43000名員工的跨國公司CEO。他是這樣產生的:先由聯合國安理會閉門會議推薦出祕書長候選人,並進行摸底投票,一是看哪位候選人得票最多,是否過半數;二是看是否有紅票出現。

  所謂紅票,指常任理事國的反對票。由於常任理事國擁有一票否決權,所以拿到紅票的候選人鐵定無法上任。最著名的例子要數第六任祕書長加利,他在謀求連任時,拿到了15個理事國中的14票,但還是失敗了,因為美國給了一張紅票。

  《憲章》第101條規定,“辦事人員由祕書長依大會所定章程委派之”。但現實中,他甚至連自己的副手都不能決定。十幾位分管不同事務的副祕書長,表面上是祕書長“任命”的左右手,其實這項“任命”只是走個形式,重要的副祕職位實際上長期為大國所把持。

  最大的權力是“提請注意”

  接下來我們說說,祕書長在哪些具體事務上說了算?

  這要先翻翻聯合國的“使用說明書”,《憲章》第一條規定,聯合國的首要任務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這一條涵蓋了你看到的大部分關於聯合國的新聞。祕書長是怎麼“領導”聯合國在和平與發展的道路上前進的?

  看《憲章》第99條:“祕書長可將其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

  請注意:祕書長只能“提請安理會注意”,絕無對安理會“下命令”的可能。也就是說,祕書長擁有的只是廣泛的“建議權”。

  安理會可以提名唯一的祕書長候選人讓193個成員國去投票,還有權斷定侵略行為是否發生,也是唯一一個有權力宣佈使用武力的機構。更關鍵的是,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美、中、俄、英、法擁有一票否決權,只要他們投反對票,決議就不能執行。

  可見,聯合國這架龐大的機器,雖然由祕書長指揮運轉,但就連潘基文自己也說:“我不是什麼長,我是祕書。畢竟只有安理會團結一致,祕書長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