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法律諺語
日常生活離不開法律,國家的治理離不開法律,那有感法律的諺語,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著名法律諺語,感興趣的過來看看吧。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沒有任何行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對一個社會更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敗,既使是區域性腐敗,也是對正義的源頭活水的玷汙。司法獨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個人都不可以成為自己事務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統治的地方沒有正義可言。程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美】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國家裡,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裡,國王就是法律。——【德】馬克思
3.自然公平的第一個原則是:必須給予訴訟當事人各方充分的機會來陳述本方的理由。這意味著必須將訴論程式告知他們,並及時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於他們行使權利。 ——【英】彼得·斯坦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5.法官乃會說話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愛德華·考文
6.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 ——【美】馬克.吐溫
7.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英】達雷爾 L
8.人們最初怎樣脫離動物界就狹義而言,他們就怎樣進入歷史:他們還是半動物性的、野蠻的,在自然力量面前還無能為力,還意識不到他們自己的力量;所以他們象動物一樣貧乏,而且在生產上也未必比動物高明。那時普遍存在著生活狀況的某種平等,對於家長,也存在著社會地位的某種平等,至少沒有社會階級,這種平等在開化得比較晚的民族的原始農業公社中還繼續存在著。在每個這樣的公社中,一開始就存在著一定的共同利益,維護這種利益的工作,雖然是在全社會的監督之下,卻不能不由個別成員來擔當:如解決爭端;制止個別個人越權;監督用水,特別是在炎熱的地方;最後,在非常原始的狀態下執行宗教職能。這樣的職位,在任何時候的原始社會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馬爾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還可以看到。這些職位被賦予了某種全權,這是國家權力的萌芽。 ——恩格斯:《反杜林論》,載《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
9.安全愈是神聖不可侵犯,主權者所保護的國民的自由愈多,刑罰也就愈公正。 ——貝卡利亞:《論犯罪和刑罰》
10.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7頁。
11.法不阿貴,繩不繞曲。 ——韓非子
12.誰握有國家的立法權或最高權力,誰就應該以既定的、向全國人民公佈周知的、經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臨時的命令來實行統治;應該由公正無私的法官根據這些法律來裁判糾紛。 ——洛克:《政府論》下篇,第80頁。
13.無論是顯貴和富人都不應當有權用金錢贖買反對弱者和窮人的罪行。否則,財富---由於法律的保護,它對愛勞動的獎賞---就會成為暴政的支柱。 —— 貝卡利亞:《論犯罪和刑罰》,第45頁。
14.服從法律:無論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擺脫法律的光榮的束縛。 ——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第51頁。
15.一次不公的判斷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猶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斷則把水源敗壞了。 ——培根:《論司法》,《培根論說文集》,第193頁。
16.刑罰可以防止一般邪惡的許多後果,但是刑罰不能剷除邪惡本身。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第314頁。
經典的法律諺語
1.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則有財而莫理。 ——王安石:《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
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東西也都不會再有力量。 ——盧梭:《社會契約論》,第頁。
3.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 ——貝卡利亞
4.公正不是德性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惡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邪惡。 ——【古希臘】亞里士多德
5.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
6.為了不使刑罰成為某人或某些人對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從本質上說,刑罰應該使公開的,及時的,必需的,在既定條件下儘量輕微的,同犯罪相對稱的並由法律規定的。 ——貝卡里亞
7.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卡爾馬克思
8.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 ——馬克思
9.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 ——林肯
10.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麥克萊
11.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馬斯·福勒
12.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13.一切違揹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並逐漸地潰滅。 ——[意]貝卡里亞
14.好的法律應該提供的不只是程式正義。它應該既強有力又公平;應該有助於界定公眾利益並致力於達到實體正義。 ——[美]諾內特 塞爾茲尼克
15.在我看來,失手殺人其罪尚小,混淆美醜、善惡、正義與不正義,欺世惑眾,其罪大矣。 ——[古希臘]柏拉圖:《理想國》
精選
1.民不舉官不究指:司法職能的被動性
2.“今天正義受到了踐踏,人權受到了踐踏,但是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 ——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屬
3.無證人即無訴訟
4.法無明文不得為
5.無保障的權利不是權利
6.顯著之事實,無需證明。
7.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應以人們能夠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8.有規則就有例外
9.有損害即有賠償
10.超出管轄權所作的判決不必遵守
11.特例不應成為立法之依據
12.無信任即無委託
13.“法無禁止不為罪”、“法無禁止不為錯”
有關法律的名言
1、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象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 貝卡利亞
2、習慣與合意可以使法律無效。
3、我的房屋對於我如同一座城堡,法律也無法將我從那裡趕出去。 威斯湯福德
4、有兩種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禮節。 歌德
5、我們像鷹一樣,生來就是自由的,但是為了生存,我們不得不為自己編織一個籠子,然後把自己關在裡面。 博萊索
6、風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廢除法律。 塞約翰遜
7、法律有權打破平靜。 馬格林
8、意志就是法律。 約威爾遜
9、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
10、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 列寧
11、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馬斯——
12、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卡爾。馬克思
1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14、綱紀廢棄之日,便是暴政興起之時。 威皮物特
15、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學大全》
16、秉公執法,維護法律尊嚴;浩然正氣,展示紅盾風采。
17、習慣沒有法律那樣明智,可它們往往更盛行。 狄斯累利
18、用法律更新人們的思想,在各地建立新的政權機構。消除封建殘餘,保證人的尊嚴,促進經濟繁榮,以穩定聯邦形式統一歐洲。 拿破倫
19、法律用懲罰、預防、特定救濟和代替救濟來保障各種利益,除此之外,人類的智慧還沒有在司法行動上發現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20、任何勢力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 西塞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