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協會流程

  協會是指由個人、單個組織為達到某種目標,通過簽署協議,自願組成的團體或組織,和工會組織的概念不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一、籌備階段

  1、成立籌備組

  由發起人3人以上組成籌備組。

  2、確定協會名稱、辦公地點

  協會名稱要突出專業性、區域性。辦公地點要在該轄區內,相對固定。

  3、動員會員、會員填寫入會申請表

  會員條件:①擁護本協會章程;②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③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④熱心從事於本類產品的生產、營銷、科研等服務的科技工作者、營銷大戶、生產專業戶、科技示範戶;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論知識。具有專業文化知識的可優先入會;⑥具有積極參與協會工作的工作意識。

  會員填寫入會申請表,籌備組審查後在申請表上作出批示。協會成立後發給會員證。

  4、撰寫協會章程、報告

  章程要按範本擬定。

  5、起草第一次會員大會有關講話稿

  籌備工作報告、當選會長講話材料。

  6、確定協會成立時間

  7、準備印章、牌子、會議室等

  二、申請成立

  向區科協書面申請成立協會。

  一協會成立的相關條件

  1、協會名稱規範、科學,並無相同名稱,符合有關規定;

  2、有會員7人以上;

  3、有規範的《協會章程》,協會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動範圍明確。

  二報送材料

  1、《協會章程》;

  2、書面申請。

  區科協批准成立後即為正式成立,就可召開會員大會。

  三、召開會員大會成立大會

  一舉行會員大會

  會議由籌備組主持。

  1、籌備組負責人作籌備工作報告。

  2、宣讀區科協批准協會成立的決定。

  3、宣讀《協會章程》。

  4、表決通過《章程》。

  5、籌備領導組宣讀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

  以籌備組的名譽向大會提名推薦候選人,並作必要的推薦說明。

  6、表決選舉理事常務理事。

  7、宣佈理事常務理事選舉結果。

  二舉行一屆一次理事會常務理事

  1、由籌備組提名、理事會常務理事通過會議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薦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初步候選人。

  注:協會領導稱“會長”,學會、研究協會領導稱“理事長”。

  3、通過會長、副會長、祕書長候選人名單。

  三舉行第二次會員大會

  由籌備組主持。

  1、以理事會的名譽向大會公佈會長、副會長、祕書長正式候選人,並作候選人情況介紹。

  2、選舉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3、宣佈選舉結果

  4、授牌、授印

  四舉行一屆二次理事會常務理事

  由會長主持。

  會議任務是:確定內設機構、人員分工,聘請名譽會長、副會長、顧問、工作人員等。

  五繼續舉行大會

  1、當選會長講話就職發言、提出工作計劃。

  2、區、鄉相關領導講話。

  四、向區民政局申請登記註冊

  一登記條件

  1、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2、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6、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

  二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籌備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區科協的批准檔案;

  3、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4、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區、鄉科協報送材料

  一協會成立時報送的材料包括軟盤

  1、協會名稱內設機構名稱、成立時間、辦公地址

  2、《協會章程》

  3、協會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理事常務理事名單

  4、聯絡人姓名、通訊地址、聯絡電話、Email、郵政編碼

  二平時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區、鄉科協報送二次以上書面材料包括軟盤

  1、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領導、會員變化情況。

  協會的成立所需條件

  協會屬於社會團體,可以登記為面向全社會的法人社團組織,也可以不通過登記,僅為系統內部活動的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 要登記成為面向全社會的法人社團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同時,要“整合優勢資源,使大家共贏”就存在盈利性活動,根據工商行政法規的規定,還必須進行法人登記,辦理《營業執照》,繳納管理費和稅務登記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