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標準版

  為了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綠化荒山,保持水土,在各級政府與林業部門的支援下,近年來大量的荒山得到了承包,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僅供閱讀哦

  有關荒山承包合同閱讀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法定代表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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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山承包合同範本參考

  發包人甲方:XX鄉XX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XX開發公司

  茲有X X鄉X 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 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X,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 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表達荒山承包合同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