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轉讓合同
旅店,是指供旅行者休息或住宿的地方。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使用權、南京市浦口區潤港招待所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出租給甲方的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同意甲方正在經營的南京市浦口區潤港招待所轉讓給乙方經營。同意將招待所使用之外的使用權一併轉讓乙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於2012年 月 日到期,到期前的租金甲方已付給丙方。丙方同意將原租賃給甲方的房屋自2012年 月 日起繼續租賃給乙方,租期五年,至2017年 月 日結束,年租金 萬元。
三、招待所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動產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向甲方支付招待所轉讓金共計大寫貳拾貳萬元,其中2012年3月11日支付貳拾萬元整,款項匯入甲方代理人範支華農行卡6228480393097867617中。餘款二萬元,待甲方協助乙方將相關證照辦理過戶手續後支付。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 該招待所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住宿,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六、乙方接手經營前甲方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南京市浦口區潤港招待所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在合同期內乙方需轉讓給他人經營須徵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丙方房屋所有權影印件、原租賃協議、相關證照、印章交接清單、甲乙丙三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現甲方將位於南山百貨名苑小區2單元2樓名苑旅店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 旅店轉讓價格為。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付給甲方。
2、 轉讓包括旅店內的所有設施:電腦5臺、床5張、座椅5把、熱水器5臺、立櫃5組、空調3臺、純皮沙發2套、洗衣機1臺、冰箱1臺、吸塵器1臺。甲方應保證上述一切設施完好,乙方都可正常使用,如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甲方負責維修好後交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