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近年來,我國校車安全事故頻發,校車安全形勢相當嚴峻,嚴重威脅廣大校車乘坐者的生命安全,對學生家庭造成巨大的傷害,給國家政府帶來空前的壓力。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檔案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效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並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鬆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並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並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稽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瞭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並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校方: 家長: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執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 ,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絡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絡或無法聯絡、聯絡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絡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