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作者對人生命運與價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啟發,像解開了一個困擾在心中多年的迷團,頓開茅塞。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篇1
剛拿到這本書,看到這樣的書名,心想:這裡到底承載了作者怎樣的思想。
開篇是《輕與重》,我想一個人生命的輕還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觀、價值觀有很大的聯絡吧。不管我們的生命是不是永恆輪迴因為這個問題會讓人陷入窘境,我們應該做的是關注當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諦不是我們身上貼了多少標籤,而是自己內心的滿足與輕鬆。有時改變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腳踏實地比較安全吧,過山車的落差帶來的感覺是刺激,但完了以後也會感到失落。就像托馬斯,也許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過程,但最終還是歸於平淡或是註定孤獨。一生都在尋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編好多謊言,一會兒騙情人,一會兒哄妻子,我覺得這樣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後騙的還是自己吧,雖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憐的,這一生用全部精力愛托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軀殼。也許在享受生命的過程中托馬斯感覺飄起來了,但我想在他最後閉眼的瞬間他並不快樂,而是悲傷,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難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嗎?這難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嗎?當他給別人說200多個的時候也許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別人羨慕的眼光。但當他面對死亡時也許還有太多的不捨,不捨的不捨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價值還沒有看到,眼角或許有一兩滴心酸之淚吧,看到生命的歷程竟被自己這麼褻瀆。
《靈與肉》,托馬斯每天都在尋求肉體的快感,卻忽視了靈魂的價值。在這裡面我更喜歡薩比娜,她也是很愛托馬斯的,也知道托馬斯的不忠與浪蕩,所以最終她選擇了離開,尋找新的生活。而且還有自己的藝術陪伴,她把自己的開心、失落、惆悵寄託在畫上,雖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敗但她在自己的畫作上還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撫。她更愛自己的靈魂吧,在這片領域她是驕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為如此,弗蘭茨才會那麼愛她,因為只有弗蘭茨看到了她的靈魂之美。我認為真正的愛情並不是身體的重疊而是靈魂的交融。熒屏上有無數的愛情讓我們感動,因為他們都是坦誠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愛著對方,但並不是多麼美麗的辭藻表達海誓山盟,而是切實可見的行動和充滿愛意的眼神。當他們面對死亡時都是毫不思考的保護對方,而不是想托馬斯只為滿足自己的私慾,把她們都當成了工具而不是愛人。但特蕾莎為什麼最終還是願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個男的對女的說:我愛你,女的說:對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難道繼續說:我知道,但我依然愛你。此時人們會說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個女的對男的說:我愛你,男的說:我已經有女朋友了。女的繼續說:我依然愛你。人們就會說不要臉的小三。為啥世界對待男女這樣不公平。正因為這樣肯定特蕾莎覺得是可以原諒的,因為這是被世界預設的。但世界雖然預設,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絕,可以say good bye.與其獨守空房浪費青春還不如做點有意義的事,只為不虛度自己的生命。因為你不是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價值,而且應該實現自己的價值。由此看來,特蕾莎的悲劇也不全是托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還在自己,因為不會把握自己的命運。只是聽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絕望吧。無耐!
也許養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確的選擇,至少在無數黑夜身邊還有伴侶。為什麼有這麼的人喜歡小狗,因為他們最為忠實,不會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結束為止。
篇2
初讀該書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無暇旁顧的高三,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觸動。不是因為異國情味,不是因為大量的性描寫,而是當時的我,16歲青年,揹負著父母的期望,朋友間的承諾,跨過高考這座橋就有無限可能,儘管會迷茫但依舊信心滿滿的我,無法理解這份“生命之輕”究竟是什麼。生命是多麼沉重啊,即使只有16歲,我也滿心疲憊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個月才意識到這個“輕”是虛無。
生命本身毫無意義,不值得憐憫,可被強權被集體被一切非生命名義以任何形式被碾壓,然後消失無跡。而個體,在存在的每個時刻都在竭力擺脫這種加害生命的形式,揹負各種以便自己不至於輕的無蹤無跡。
時隔三四年後,又重讀這本書,遠沒有當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審視它。
弗洛伊德的學說中認為“性”是一切慾望的根源。誠然,你對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說是在體驗著高潮的快感。而這種快感只是大腦裡的一種化學物質,它形成、消失,留給你的不是退潮後的溫柔沙灘,而是你的滿心失望。
托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東西。
托馬斯他惶恐於婚姻,惶恐於那個“不慎之夜”的產物—他的兒子,惶恐於自己必須扮演父親、丈夫、兒子的角色。於是他一併擺脫,成為一個沒有倫理束縛的地位較高的成年男性,他隨心所欲的享受著自己的“性友誼”。他熱愛自己的工作,享受手術刀劃過面板的快感,就如同他熱衷與各種女人上床。揭示她們最隱祕的地方來滿足自己無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愛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國受外強凌辱時逃離它,又重返它,失去醫生這份職業,成為一個擦窗工。所有的這一切是他做出考慮,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嗎?他最終聽從特蕾莎的請求,躲到鄉下,沒有女人,沒有無休無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終於意識到他的衰老時,她表達了歉意。從讀者的角度,甚至托馬斯自己也認為是特蕾莎改變、甚至可以說是摧毀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樂,很喜歡現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滿足,當與命運做無數次抵抗極盡智力接受挑戰後,他放下了這些,沒有什麼必須不可的“使命”,他安心於生活,安心於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難受、失望、胃疼的時候,他是如何評價自己的一生,他也許不會評價。因為他始終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誠是維繫他們愛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馬斯是如此的濫交。所以似乎本書中最該同情的角色就是這個可憐的女人。她竭盡全力的想擺脫自己往日的生活,脫離由母親、小酒吧所代表的骯髒、低下、無恥、不加掩飾的生活。她抓住命運的契機,以為可以擺脫。但她卻悲哀得發現,她依舊與別人一樣,托馬斯的濫交使得她的身體毫無獨特之處。於是她埋頭工作,她嘗試與陌生人做愛,她勸說托馬斯到鄉下。當她終於獨享托馬斯的時候,她卻意識到自己愛卡列寧狗超過托馬斯。
最終托馬斯與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結局如何,他們始終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對這兩人的愛情保衛戰中始終扮演著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於殘忍得揭露他們的虛偽,世上男女以愛之名掩飾其懦弱。
而整本書最勇敢的人或許就是薩比娜。如果說托馬斯與特蕾莎的結局尚有安慰之處,那麼薩比娜則依舊毫無歸屬可言,她依舊遊蕩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蘭茨,則懷著對她的精神之愛死在了越南。
故事結束,那麼“生命之輕”為什麼不能承受?
每個女人都渴望一個男人的身體壓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負擔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但於特蕾莎而言,托馬斯的肉體毫無重量,因為他同太多然做愛;對薩比娜而言,弗蘭茨的身體毫無重量,因為他是一個未斷乳的嬰兒。
男人使女人幻滅,也最終導致自身的幻滅。托馬斯搬到鄉下,停止做愛;而弗蘭茨在臨死之際終於意識到自己應當守護女大學生,儘管他可笑得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無法保護任何女人。
男人與女人的共同幻滅,在於當下社會的毫無歸屬,如想歸屬必須媚俗。有人自覺地抵抗著媚俗,而有人不自覺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厭惡後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處,後者則是單純得迷戀前者,比如說薩比娜與弗蘭茨。
而活在當下,我們如何媚俗;活在當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將人生定義為虛無。那麼媚俗也就毫無意義可言,可是托馬斯與薩比娜卻依舊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絕;薩比娜是叛離的代表,托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們不自覺地極力保持著自身的獨特性。而弗蘭茨、特蕾莎則是在大社會環境中,在動盪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暫幻滅的當下,他們媚俗、聯絡世界、渴望歸屬,可他們呢難道沒有想反叛嗎?
弗蘭茨起初不允許自己傷害妻子,但他後來意識到自己的這種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個女人是錯誤的,於是他拋棄了妻子。而薩比娜無法忍受不背叛,於是她叛離了弗蘭茨。托馬斯無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於是他一直追隨她。而特蕾莎無法忍受什麼?她是弱者,也許她無法忍受底層、低下,而實際上“出人頭地”後的她卻無限渴望落回底層,而且她驚恐的發現整個布拉格都在變得醜陋。
自由就是這種不穩定的狀態。這四個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處在晃盪的危險中,這種危險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現給讀者。
作為讀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類、看到了愛情裡的互相背叛,看到強權入侵、大一統、口號、集權、商業化、嘈雜、祕密監視、無知、懦弱,道德淪喪是非顛倒荒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無能為力可憐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當下這個社會真實存在,生活毫無意義,荒謬可笑。人類並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個甚至說是達不到的狀態。
但實際上,我又覺得我們將自身的失望、怨懟轉移到了別人身上。人們放棄拯救自己,而將希望寄託到別人身上。
渴望通過做愛,性高潮這一絕對快感,與別人建立聯絡,彼此合二為一,找到歸屬。但托馬斯卻是這一渴望的對立面。
現代與性有關的小說非常多,我覺得就是作家也在反應這一事實——即即使陷入深愛,彼此身體糾纏,依舊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馬克思曾說過“重要的不是發現問題,而是解決問題。”作家借這些特寫鮮明的人物向我們展示呈現。而更重要的是,我們自身應當如何選擇該過怎樣的生活。
“一次不算數”可生活確確實實只有一次。當下的世界短暫幻滅,毫無意義,可你有不能否認此刻自己強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虛無導致人們脫離大地輕如鴻毛。
最後的結局是特蕾莎與托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這是種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寧曾產下兩隻羊角麵包和抑制蜜蜂”而覺得羊角麵包是托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許是他們終於平靜長久的愛情。
16歲初讀時震撼。20歲再讀,竟有些寬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輕,而我們依舊活到下一秒。
篇3
最近,讀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作者對人生命運與價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啟發,像解開了一個困擾在心中多年的迷團,頓開茅塞。我長噓了一口氣,不由地感嘆:人生原來如此美好又是如此無奈!
在米蘭·昆德拉看來,人生是痛苦的,這種痛苦源於我們對生活目標的錯誤把握。世界上許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為追求而變得庸俗,人類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隸,無論是放浪形骸,還是循規蹈矩,最終都在無休止地重複著前人,因此,人類的歷史只剩下兩個字——“媚俗”。
書中主人公托馬斯一直在固執地拒絕著“媚俗”,對愛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愛上了特麗莎,但不願做家庭責任的附庸,更不願像別人一樣甘於平淡地生活,去愛。他用很不負責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愛你,但我不屬於你!他不斷地與別的女人偷情,迫使所愛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給自己自由。可是,當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責任的“輕”的時候,很快變得空虛難忍,他發現,承擔一份家庭責任的“重”對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愛情如此,對物質對事業的追求也同樣如此。薩賓娜是一位畫師,她堅決反對“媚俗”,認為堅持人的個性是最主要的,反對用不擇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錢和名譽。可是,當國家,她被迫逃亡到異國他鄉生活沒有著落時,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價賣出她的那些畫得並不出色的畫,賺取較高的利潤。她親眼看到,人們聚會、遊行,反對戰爭,聲援弱者,這是極端消除了個性的行為,這是“媚俗”,但這又是愛國、正義之舉,是難以調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備了“輕”的一切條件,又會怎樣呢?弗蘭茨就是這樣一位年輕人。他出身良好,才華出眾,有穩定的事業與家庭,頗有名望。該有的都有,而且來得很容易。但是,他覺得生活太“輕”,他同樣不能忍受,他強烈地嚮往反抗,嚮往在苦難中掙扎奮鬥吶喊的那份激情。於是,他糊裡胡塗地參與遊行、示威、呼喊,令人難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與風車搏鬥一樣,結局徒勞無益,令人啼笑皆非。
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愛情時怨恨多於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米蘭昆德拉感到,也許這種“追求”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我想起了《紅樓夢》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金銀忘不了。終身只痕聚無多,待到多時眼閉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嬌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說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兒孫忘不了。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
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萬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須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觀哲學家們持久的堅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須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麼多“忘不了”的人們,意識不不到生活的荒謬性,“反認他鄉是故鄉”,
沒有悟透“好”和“了”之間的真諦,到頭來,都是為他人做嫁衣裳。
我們身邊的人生,那些為著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為了“金錢”,為了“嬌妻”,為了“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場“空”!
恰如《聖經》中所描述的:“銀鏈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損壞,水輪在井口破爛。”
這種被動的“了”,不是好,是嘆息,也是諷刺,是對那麼多“忘不了”的人們的致命諷刺。人在慾望中掙扎,永遠不得解脫,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丟到海里”,在慾海中持一塊磨盤而活,可悲,可嘆的人生啊!
可是,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奮鬥的腳步。正如明朝詩人楊慎在《三岔驛》中寫的:
三岔驛,十字路,北去南來幾朝暮。
朝見揚揚擁蓋來,暮看寂寂回車去。
今古銷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長亭樹。
大街小巷,長亭短亭,碌碌紅塵,人來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羈絆於名韁利鎖,永遠在奔波勞碌,沒有誰能真正停下來。
也許,這正是人生的悲劇所在。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於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意義”和“滿足”,正如在“三岔驛,十字路”上“揚揚擁蓋來”的得意之人。但實際上,盲目的動力最終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來似乎幸福,卻是本質上的空洞。特別是,當“追求”本身都值得懷疑時,人生便會陷入徹底的空虛中,失去任何“重”壓的人生之“輕”,使一切的滿足感蕩然無存,自我便無法再支撐了。人生的命運都是如此無奈,如此令人憤怒。
人生是如此無奈,一心想羨慕神仙,想擺脫功名、金錢、嬌妻、兒孫之“重”的困擾,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擺脫困擾後的失重之“輕”,生生世世在這個永恆的悲劇中重複,再重複。
既然如此,人到底應該怎麼面對這似乎無法擺脫也似乎無法選擇的生存處境呢?
中國作家林語堂在《中國人》中認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後的“滿足”都是一種空虛,那麼,“迴歸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遠源泉。人的一輩子應該考慮如何怎樣真正的活著,而不是謀劃如何發展;應該珍惜現在的時光盡情享受,而不是去奮發勞動;應養精蓄銳以備他日之不測,而不是發揮自己的精力。
同樣的困惑在法國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樣存在,但他反對虛無主義,提倡人總是應該有點精神的。他在《蒙田筆記》中認為:“糊塗的人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本身違背了生存的意義。生活樂趣的大小取決於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響。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們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而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人如果沒有一定的目標和追求佔據、約束心靈,心靈就會到處漂流,入於幻想的空泛境域裡。靈魂沒有目標,就會喪失自己。即使在閒逸時,也不能讓靈魂喪失目標,要不然,最終會導致無數妖魔、怪物,無次序、無目的,一個個接踵而來。”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意義上的得與失呢?
看來,還是要勇敢面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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