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法制案例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小到一個家,大到一個國,法制建設都是根本,而校園的法制文化則是校園得以正常執行的先決條件。在法制社會的今天,校園法制文化建設更應該作為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篇1:
12歲的六年級學生莊海在五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良,先後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後準備回家時,發現一個學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可以解決問題,但是莊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發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莊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傷,法院判處莊海犯故意傷害罪。在監獄裡,莊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生事,無限悔恨……
篇2:
小王與小顧是同校同學,小王讀六年級,小顧讀五年級。一天二人發生口角,小王順手打了小顧一下,不當一回事就揚長而去。不想小顧人小氣盛,當晚就約了幾個小哥們找到小王家,要給小王給一點顏色看看,由於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門吵鬧一陣。王回家知道後,第二天連續三次找小魏幫助,小魏自認為是小兄弟的頭,欺侮小兄弟就是給他小魏難看,所以一口答應,當即叫了一個朋友,準備了一把長砍刀,到校門口等候,當顧放學剛走校門,上去對準顧就是一刀。顧經搶救雖脫離危險,但顱骨骨折,構成九級傷殘。魏家境貧困,母親體弱,魏犯罪後其母舉債請律師,到處奔走,勞累、憂鬱成疾,在魏判刑後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說:“這不爭氣的兒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親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獨生子,家庭不僅要承擔請律師、經濟賠償等難以承受的負擔,而且案發前正值王初中畢業面臨中考,在他進監獄的時候,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斷送了自己的學業、前途,也毀掉了家庭的幸福。顧也是獨生子,受害致殘,今後一輩子怎麼辦,父母整日以淚洗臉。魏的一刀不止毀了小顧一人,而是一刀毀了三個家。
篇3:
湖北某締結連發生8起家庭被盜、商店被撬案件,現場不留痕跡,作案手法高超。經偵破,這夥神出鬼沒的作案團伙是由21名13歲左右的小學生組成。這些人有的從8、9歲就染有不良習氣,優劣機,但又得不到及時的教育和矯正,最終走向犯罪。
篇4:
北京曾處理過一個8人搶劫、流氓團伙,平均年齡不足14歲,他們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內作案15起。這8個人也都是從小很小就不良習氣纏身,行為不端,劣跡斑斑,有的不到及時矯正,最終也走向犯罪。
篇5:
2003年6月11日放學後,在校外個體戶邱×授意下,一中學生武××對本校一學生賀×說:“××地方好玩,你從家裡偷些錢,我帶你們到××地方玩去”。6月14日下午3時,賀×叫上同學卸掉了爺爺家的防盜門螺絲,把邱×叫來。6月15日上午,武××、賀×入室、劉××放哨,偷了23500多元現金和兩條香菸,劉××分得2000元,其餘由武××拿著,四個人到某地玩過回來只剩3000元,其餘均在××地揮霍。案發後,邱×、武××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篇6:
12歲的小朱與15歲的小李是六年紀的同班同學,平時就好自稱大,恃強凌弱;二人家庭經濟都較困難,很羨慕有錢的同學穿名牌。一天,一個低年級學生穿了一雙耐克鞋在路上一腳把一塊石頭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氣想教訓教訓這個小同學。小李一看一雙新的耐克鞋,就說把這雙鞋換過來穿穿算了,小同學不肯,二個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腳,小同學只好把鞋給了小朱。小同學的家長報了案,小朱與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經查,小朱和小李還數次向其他小同學強索人民幣,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強索17元,後因被害人要求返還7元,總共強索金額31元,學生家長反映十分強烈。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條例》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