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自考本科畢業論文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論機動車輛商業保險購買方法

  摘要: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越來越成為大眾生活的一部分,但由於人們對於如何科學購買車輛商業保險的方法還不熟知,很多時候不能最充分的發揮保險的作用。本文具體分析了當前購買機動車輛的必要性,同時也對如何科學的購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一些建議,並介紹幾種基本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也涉及到一些機動車輛出險後如何理賠的技巧。

  關鍵詞:車險、方法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和乘客、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自燃險、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涉水險、反光鏡和燈具單獨破損險、不計免賠險。

  汽車保險的作用

  我國自1980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以來,汽車保險業務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尤其是伴隨著汽車進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車保險正逐步成為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經濟活動,其重要性和社會性也正逐步突現,作用越加明顯。?

  1. 促進汽車工業的發展,擴大了對汽車的需求?

  從目前經濟發展發展情況看,汽車工業已成為我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動力之一,汽車產業政策在國家產業政策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汽車產業政策要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要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原動力,離不開汽車保險與之配套服務。汽車保險業務自身的發展對於汽車工業的發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汽車保險的出現,解除了企業與個人對使用汽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的擔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費者購買汽車的慾望,一定程度擴大了對汽車的需求。?

  2. 穩定了社會公共秩序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作為重要的生產運輸和代步的工具,成為社會經濟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汽車作為一種保險標的,雖然單位保險金不是很高,但數量多而且分散,車輛所有者既有黨政部門,也有工商企業和個人。車輛所有者為了轉嫁使用汽車帶來的風險,願意支付一定的保險費投保。在汽車出險後,從保險公司獲得經濟補償。由此可以看出,開展汽車保險既有利於社會穩定,又有利於保障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 促進了汽車安全效能的提高?

  在汽車保險業務中,經營管理與汽車維修行業及其價格水平密切相關。原因是在汽車保險的經營成本中,事故車輛的維修費用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車輛的維修質量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汽車保險產品的質量。保險公司出於有效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的需要,除了加強自身的經營業務管理外,必然會加大事故車輛修復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的水平。同時,汽車保險的保險人從自身和社會效益的角度出發,聯合汽車生產廠家、汽車維修企業開展汽車事故原因的統計分析,研究汽車安全設計新技術,併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從而促進了汽車安全效能方面的提高。?

  4. 汽車保險業務在財產保險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汽車保險業務在整個財產保險業務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國汽車保險保費收入,佔財產保險總保費的45%左右,佔全部保費的20%左右。亞洲地區的日本和臺灣汽車保險的保費佔整個財產保險總保費的比例更是高達58%左右。?

  從我國情況來看,隨著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實施,道路交通建設的投入越來越多,汽車保有量逐年遞增。在過去的20年,汽車保險業務保費收入每年都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在國內各保險公司中,汽車保險業務保費收入佔其財產保險業務總保費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車保險業務保費收入佔其財產保險業務總保費收入的60%以上。汽車保險業務已經成為財產保險公司的“吃飯險種”。其經營的盈虧,直接關係到整個財產保險行業的經濟效益。可以說,汽車保險業務的效益已成為財產保險公司效益的“晴雨表”。

  現在保險分為以下幾種: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和乘客、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自燃險、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涉水險、反光鏡和燈具單獨破損險、不計免賠險。

  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作用:賠償保險人所撞的車或人。撞車最高賠2000元,撞人受傷最高賠1萬,撞死人最高賠12萬。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者險。賠償保險人全責所撞一切物體撞人,撞車,撞牆等各種物體有幾種額度:5萬、10萬、20萬、30萬、50萬。每增加一個級別,保費就增加200至300元。這個險種非常重要,建議可以的話多上一些。因為一般被撞車賠款有限,但萬一被撞的對方有人員傷亡,賠償就是一筆非常大的開銷。有很多老司機只上交強險和三者,可見這項保險的重要性。

  車輛損失險,簡稱車損險。 因保險人的全責而撞的別人車或牆等任何物體,而把你自己的車撞壞了,修復你自己的車用的保險。 全車盜搶險,簡稱盜搶險。保險人的車被偷了,或者被搶了,需要用這個險種來賠償。需要注意的是:車子按天有折舊費,賠償是要扣除折舊費的。

  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簡稱司機險。保險人的全責把別人撞了的同時自己也受傷了,給保險人看病所用的錢。最高至賠償1萬元。 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簡稱乘客險。保險人的全責把別人撞了的同時保險人車上的乘客也受傷了,給乘客看病用的錢。最高每個座位賠償1萬元,一共4個座位。

  玻璃單獨破碎險,簡稱玻璃險。不管任何原因,只要造成玻璃單獨破碎了,就可以賠償。多見於高速上石子蹦到擋風玻璃上造成的破碎或貼膜造成的破碎。

  車身劃痕損失險,簡稱劃痕險。保險人車停得好好的,被人用鑰匙或其它物體把車漆劃傷了,可以用這個保險賠償。限制賠償金額為2000元。

  自燃險。賠償因為種種原因造成車體自己燃燒。注意:因擅自改裝線路而造成的自燃,不賠償。

  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簡稱涉水險。賠償因不知水深淺,盲目駛入,而造成的發動機進水。

  反光鏡和燈具單獨破損險。 這是新加的險種,用於任何請況下造成的反光鏡和燈具的單獨破損賠償注意:必須是單獨破損適用於此險種,如果同其它位置一起撞壞要用“車損險”來賠償。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簡稱不計免賠險。如果不上此險,以上所有險種的賠償保險公司都少賠付20%!比如保險人撞車了,修車需要花1萬,但沒上不計免賠,就要自己掏2000元,上了的話就全額賠1萬元。

  購買車輛保險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不要重複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為多投幾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車輛多幾份賠償。按照《保險法》四十條規定:"重複保險的車輛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複投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二、不要超額投保或不足額投保

  有些車主,明明車輛價值10萬元,卻投保了15萬元的保險,認為多花錢就能多賠付。而有的車價值20萬元,卻投保了10萬元。這兩種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都不能獲得額外的利益。

  三、保險要保全

  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想少保幾種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能依據當初訂立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它一些損失有可能就不到賠償。

  四、及時續保

  有些車主在保險合同到期後不能及時續保,但天有不測風雲,萬一車輛就在這幾天出了事故,豈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認真審閱保險單證

  當你接到保險單證時,一定要認真核對,看看單據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刷並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區銷售"的字樣,如果沒有可拒絕簽單。

  六、注意稽核代理人真偽

  投保時要選擇國家批准的保險公司所屬機構投保,而不能只圖省事隨便找一家保險代理機構投保,更不能被所謂的"高返還"所引誘,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當。

  七、核對保單

  辦理完保險手續拿到保單正本後,要及時核對保單上所列專案如車牌號、發動機號等,如有錯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隨身攜帶保險卡

  保險卡應隨車攜帶,如果發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九、提前續保

  記住保險的截止日期,提前辦理續保。

  十、注意莫生"騙賠"伎倆

  有極少數人,總想把保險當成發財的捷徑,如有的先出險後投保,有的人為地製造出險事故,有的偽造、塗改、新增修車、醫療等發票和證明,這些都屬於騙賠的範圍,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因此各位車主在這些問題上,千萬不要耍小"聰明"。

  十一、車險中對第三方的界定,應排除家人在外。

  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汽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是不算在第三方範圍內的。汽車保險條款規定是為了防範被保險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對家庭成員進行故意傷害。

  如何正確購買車險

  有些司機朋友在購買車險時認為車險買的越全越好,從而在買車險的時候多花了冤枉錢。而有些司機朋友卻認為自己是老司機了,用不著買那麼多附加險,但是當事故發生時才發現,自己的損失沒有保障。特別是在夏天,天氣炎熱,汽車自燃時有發生,而暴雨也讓很多汽車遭受“沒頂之災”,我們應該給愛車買什麼保險呢,哪些必須購買,哪些可適當選擇?

  通常情況下,交強險、車損、三者、不計免賠都建議購買,其他的險種可以根據汽車的價格、所在地區、使用年限、使用人員等因素來酌情購買。

  經濟型和中高檔車型

  本著經濟實惠、保障全面的原則來購買車險。經濟型車輛總價偏低,在劃痕、玻璃、盜搶方面可以不作為重點保障。而上述幾點則是中高檔車的保障重點。特別是劃痕,如果不及時修復,夏日的陽光暴晒和雨淋會造成劃痕部位的底漆剝落或鏽蝕。

  經濟型車輛推薦的保險組合為:交強險+車損+三者10—20萬+不計免賠率+不計免賠額,舊車推薦購買自燃險。

  中高檔車推薦的保險組合為:交強險+車損+三者20萬+盜搶險+劃痕險+玻璃險+不計免賠,如果不是新車建議加上自燃險。

  新手和老手的車險區別

  現在很多新手剛拿駕照就買了自駕車,但經驗不足,難免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發生。所以建議新手駕駛員的車險相對要購買齊全。

  除了“交強險”以外,新手應該還購買“車損險”。以保障自己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夠獲得足夠賠償。交強險賠償額度比較低,對於較大事故,比如撞傷人,或撞了賓士寶馬之類的名貴車輛以及造成了路面損失的話。交強險肯定是不夠的。所以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應太低,在10萬-20萬之間為佳。如果不是很有把握,50萬保額也是可以的。

  同時不要忘記,如果購買了車損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最好也要買上“不計免賠”。一些小事故可能損失就只有數百元,但如果沒有買“不計免賠”,扣除掉免賠金額後,得到的賠償對車主很不划算。

  如車上經常乘坐的是家人,而且你和家人都已經投保過其他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那就沒有必要再投保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了,因為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保險所提供的保障範圍基本可以覆蓋到車輛意外出險對人員造成的傷害。而車險裡的“車上人員”保險額度很低,所以有必要給自己買份額外的意外傷害保險。

  對於新手,我們推薦的最佳保險組合為:交強險+三者責任險20萬+車損險+不計免賠+劃痕。根據地區不同再補充一些特定保險。

  相對新手,老手的駕駛經驗更足,相應的迴避風險的機率也更高。所以我們針對老手的推薦則更注重保險的經濟性和保障性,而不是險種的齊全性。

  推薦的最佳組合為:交強險+三者責任險10萬+車損險+不計免賠。根據地區不同再補充一些特定保險。

  高溫地區建議買“自燃險”

  天氣炎熱會導致汽車的塑料元件老化加速,進而發生汽車自燃。所以,對長期暴露在烈日之下的車輛,車齡較長,且電路、油路出現老化的汽車,會增加汽車 “自燃”的風險概率。因此,車主最好注意自燃風險的防範與保障。一方面,要及時對車輛易燃部位如發動機、油路、電路等經常進行檢查保養;另一方面,應投保自燃損失險,轉嫁車輛的自燃風險損失。

  在車輛投保時,車主一般很少會注意到這款產品,但不可否認,對於車輛自燃,這個小保障很可能發揮大作用。加保附加自燃損失險後,因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供氣系統發生故障,或是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保險公司將對機動車自身的損失進行賠付。此外,對於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機動車損失而採取的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也在賠付金額內。

  多雨城市購“涉水險”

  今年以來,南方地區的大雨使很多車輛遭受“沒頂之災”,不期而遇的暴雨給廣大車主帶來了鉅額的財產損失,特別是在天氣變化莫測的夏季,颱風和暴雨都會帶來大量的積水,水淹和涉水也是每位車主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車損險並不能保證發動機損壞所造成的損失,要確保萬無一失,就必須再投保涉水險。但由於涉水險所涉及的損失一般都是發動機的故障,涉及金額是比較大的,所以保險顧問一般都不會主動推薦該險種。投險的條件也很苛刻,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險就規定購買不足一年的新車才能購買這個險種。而平安保險也規定3年以內的新車才能投保。當然不同地區的情況也不一樣,在北方地區這樣的限制相對較少,具體情況車諮詢當地的保險公司。

  在涉水險保費收取上,人保車險、太平洋保險的費用大致相同,以10萬-20萬元車型兩款新車為例,到各保險公司試算保費,涉水險保費在200元-300元左右,當然車輛上一年出險情況和車輛狀況也會不同程度影響保費。

  如果購買涉水險,最好去購買一份不計免賠險,因為有的保險公司對於涉水險可以免賠10%到20%,購買了不計免賠險之後就可以彌補這10%到20%的損失。而且不計免賠險的價格一般並不貴,車主沒有必要因小失大。

  “玻璃險”抵禦“飛來橫禍”

  夏季風大、風多,帶給我們一股透心涼的同時,也送來了飛沙走石。車主對於這類飛石擊碎玻璃的“飛來橫禍”,既難預見,又無法避讓,就只能考慮事故後如何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了。這時候,投一份“玻璃單獨損失險”,讓保險分擔自己的部分損失。車險市場上,除個別汽車損失保險中已經包含玻璃單獨破碎賠償責任以外,各家保險公司都有玻璃單獨破碎附加險這個險種,價格在200-400元不等。

  停車環境差 中高檔車考慮“盜搶險”

  現在盜賊的偷盜技術越來越先進,如果您停車的環境不安全,中高檔的車輛還是建議加投“盜搶險”。其次加裝好的防盜鎖,例如排擋鎖、剎車鎖等,這樣能進一步加強您愛車的保障。如果停車環境還不錯,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小區,則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酌情而定。

  在給車投保時可分三步。

  第一步確定適合自己車輛的險種。專家建議,兩個主險,即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一定不能少。另外,有兩個附加險,建議車主最好要保上。一個是盜搶險,另外一個是無過失責任險。其他附加險可酌情而定。

  第二步貨比三家,看價格也要看服務。由於各家保險公司的優惠政策是有區別的,在投保時要根據自己的車型、車齡、行駛區域、汽車安全效能等指標來比較各家公司的相關費率,做到有的放矢地購買。

  服務方面,投保時要看各保險公司服務網路的覆蓋面,出險後的救助和理賠速度、賠付的公正程度等因素。

  第三步問清保險理賠程式,看清免賠條款。很多車主以為只要投了車險,那麼無論汽車出什麼意外,都該找保險公司理賠,事實上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拿到保單以後,車主要明確自己所投險種的理賠範圍,什麼情況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理賠需要什麼材料等。此外,要明確什麼情況下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報案、報案期限是多長時間等問題。

  另外,保險專家特別提醒:車損險是按實際投保金額與車自身價值比例賠償的,所以要足額保險。而假設在本年中車輛只有一些花錢不多的小毛病,像刮傷、劃痕等,不妨自己掏腰包修理,以保持無理賠記錄,而在續保時獲得優惠保費。

  防六大陷阱

  陷阱一:強行搭售險種。在目前的車險種類中,只有屬於交管部門強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責任險”是車主必須買的,車損險和防盜險等險種都是可供選擇的險種,但在很多汽車交易市場把責任險、防盜險和車損險捆綁起來作為基本險銷售。

  陷阱二:誤導車主投保。乘客險、玻璃破碎險、車輛損失險事關車主切身利益,車主願意購買,但新車的自燃險、私家車的貨物險、營運停駛損失險則可以不買。但有的車險代理人要麼不給車主解釋清楚,要麼誤導車主入保,使一些沒有經驗的車主買了不該買或可以不買的保險。

  陷阱三:誘導超額投保或重複投保。一些汽車經銷商會誘導車主超額投保或重複投保以多賺代理費。其實,保險公司賠多少完全根據汽車出險的實際情況而定,並不會因為保得多就賠得多。此外,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規定:重複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因此,投保人多投幾份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陷阱四:代理人員“扣單”。 投保時要選擇國家批准的保險公司所屬機構投保,而不能隨便找一家保險代理機構投保。一些保險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單後,並不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而是“伺機而動”。如果車主不出險,保費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車主出了險,輕險自己掏錢賠付了事;大險則想方設法騙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五:保單以假亂真。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單和發票乍看起來,與正規保險公司無異。因此,在拿到保險單證時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製,並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應拒絕簽字。

  陷阱六:自己定損修車。有些表面上是保險公司的車險定損員,暗地裡卻是汽車修理廠的老闆,自己定損自己修,這是目前市場中一些定損員的

  生財之道。據瞭解,保險主管部門明確規定,不允許強制性指定事故車輛維修點。

  車險理賠的流程

  1.認清權益

  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確切瞭解保障事項:保險的有效期限,保險責任,保險免除責任和保險金給付辦法等。

  2.及時報案

  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出險後7天內,先聯絡保險代理人,然後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可電話報案或直接到保險公司報案。投保人在報案時應說明如下內容:

  A: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或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

  B:投保險種、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單號碼

  C: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原因及損害狀況,被保險人現狀 D:報案人的聯絡方法。

  3.收集證明

  提供上述內容後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將告訴您索賠應該提供的證明材料名稱及件數。然後注意收集所需的證明材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人壽保險為5年,健康險和意外險為2年由索賠權利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也可以由索賠權利人委託其代理人辦理索賠。代理人需出具索賠權利人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明。

  4.注意給付時限

  理賠部人員收到索賠申請書並點收齊全所需的證明材料後即可進入核實事故辦理給付的過程。對於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保險責任明確的申請件,一般在證明收集齊全後,保險公司應於規定的時間內給付。

  5.領取賠償金

  為了充分發揮保險保障作用和有效地保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特作如下理賠保險金的給付規定。

  1為了投保人的方便給付方式可選擇現金給付、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和銀行匯款等方式。

  2投保人要求銀行匯款時,應簽定同意委託銀行劃帳合同書。

  3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4委託他人領取時,領取人需提供被保險或受益人的委託書、身份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明。

  5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領取人必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領取以前要簽署書面保證,保證由領款人通知到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

  6受益人為指定時,則按指定順序給付保險金。

  7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其監護人領取保險金。

  8受益人與被保險同時死亡時,保險金按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

  9對於醫療費用的重複投保,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按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或按第一家保險公司賠付的差額計算給付金額。

  10集體投保人身保險,如果指定投保人為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或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要求領取理賠保險金額時按照委託他人領取辦理。

  車險理賠的四大陷阱

  陷阱一:

  維修專案避重就輕

  在消費者進行車輛保險時,熟悉保險業務的代理人經常會避重就輕,在保修專案上做手腳。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站進行查勘定損時,如果車主對自己的車受傷程度觀察不仔細,保險公司定損員很有可能會少報一些維修專案,拉低賠償金。一位消費者向消協投訴,因其後排氣管發生異響沒有出現在保險公司的定損單上,因而遭遇了保險公司以修理專案、金額不一致而拒絕賠償的麻煩。所以,車主在保險公司定損之前要仔細檢查一下車子的受損部位,以免被保險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二:

  虛假承諾騙取簽字

  據瞭解,在消協接到的眾多投訴中,一些消費者是被定損員的虛假承諾所欺騙。

  車輛出險後,如果保戶對定損金額很不滿意,通常定損員會給保戶承諾:如果你覺得定損金額不足以修好車,那修理店是可以給你拆檢的,到時候維修費是多少就賠多少。一些保戶便會相信其承諾,在定損單上簽字。此次“聚堆”的消費投訴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在保險公司推薦的汽修店裡,修理工和保險公司的人都是有關係的。車子在該維修店裡拆開,保戶想反悔已經晚了,修理工會告訴你拆檢後車沒多大毛病,本來要換的配件,為了省錢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面對這種情況,車主要拒絕在定損單上簽字,並且一定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維修。

  陷阱三:

  汽配城買配件4S店修

  據消費者反映,一些定損點不給安原廠家的汽車配件。據專家介紹,即使定損點為4S店,保戶也不能掉以輕心。

  如果定損4S店修的不是出險車輛的品牌,當然也不會儲備這輛出險車輛的零配件。很常見的情況是,去採購一些非原廠生產的便宜配件給保戶的車輛裝上。所以,消費者應該儘量在本品牌的4S店裡購買保險,出險後就在該4S店維修,這樣至少可以保障配件為正廠件。

  陷阱四:

  維修店給保戶“賠償金”

  保險公司為了讓車主到他們推薦的維修店去維修,另一個撒手鐗就是給“回扣”。所謂的“回扣”是,如果出險車輛正常的定損金額應該為10000元,為了省錢,保險公司會推薦保戶到指定的維修店去維修,使用價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損金額可以降到5000元。

  為了讓保戶心甘情願到推薦的維修店修車,保險公司和維修點雙方會商量給保戶2000元的賠償金作為誘餌。收了2000元的“損失費”,以後車子因維修質量的隱患再出現問題,保戶也只能忍氣吞聲了。保險公司省了幾千元,同時也避免了官司纏身的隱患。

  保險公司給消費者設定的幾大陷阱讓不熟悉其中內幕的消費者屢屢上當。所以,消費者要避免受傷害,必須主動出擊。

  準備買保險時要貨比三家。雖然現在絕大部分的保險公司在車險理賠方面都比較摳門,但也有一些保險公司為了樹立好的口碑,定損相對合理一些;遭遇理賠糾紛時勇於維權。與保險公司打官司,首先要證明修理費用是出險事故造成的,所以4S店的維修單、發票一定要儲存好。

  車險理賠的四大誤區

  誤區一:投保不計免賠就能獲得全額理賠

  在投保車險時,不少被保險人會選擇投保不計免賠險,目的是為了將保險公司規定的免賠率或免賠額轉嫁給保險公司。實際上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也不一定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為了防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而且這些免賠率不屬於不計免賠範圍。如多次出險、超範圍行駛、車輛超截等,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誤區二: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被保險人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被保險人“不怕”承擔責任。但是,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輕重製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在責任認定中,被保險人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誤區三:先修理後報銷

  有的被保險人在出險後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險理賠程式一般是:出險後應首先打110報案,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勘事故現場,待保險公司對車輛定損結束後,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提交單證、賠付。被保險人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誤區四:委託修理廠理賠

  有的被保險人怕麻煩,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絡,而是將理賠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的確,這樣操作會省去麻煩,但也存在風險。因為有的修理廠會讓被保險人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被保險人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對以後的續保、理賠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如何最快獲得車險理賠

  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及交通事故處理等有關規定,確定保險責任、核定損失、履行賠付義務的工作過程。中國人保在處理車險案件的基本工作流程是接受報案、指導客戶填寫《出險通知書》、查抄保險單、立案、現場查勘與調查、稽核責任、定損報價、賠款理算、核賠審批、賠付歸檔等步驟。此外根據損失情況、案件的難易程度、雙方保險情況,中國人保還提供了簡易賠案、互碰賠案、通賠案件等方便客戶的處理程式。

  在中國人保投保的車輛,不論是在投保地出險,還是在外地出險,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司乘人員應保護現場以利於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和保險人查勘定損;積極搶救傷員及財產,防止擴大事故損失和增加人員傷亡;同時立即向出險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

  車輛出險後的具體操作是:

  1、及時進行出險通知。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並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撥打電話報案。避免因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損失部分得不到賠償。

  2.協助查勘。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3.會同檢驗,確定損失。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財產,應當儘量修復,修理前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專案、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4.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車輛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並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及其他證明。

  5.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保險公司是怎樣進行損失核定的?

  損失核定是指保險理賠人員會同事故車方及事故有關當事人依據保險單、條款、法規和各類標準,通過平等協商進一步確定事故車輛及相關的財產的損失,核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費用,以及進行損餘物資作價處理等事項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損失的內容分為:車輛定損、確定人員傷亡費用、確定其他財產損失、確定施救費用和殘值處理五個方面。

  理賠出現爭議如何處理?

  因履行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可進行

  投訴如果協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