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畢業論文

  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我國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現狀和趨勢研究

  一、引言

  從2011年至今,我國的GDP增速連續四年下滑。一方面,以往中國經濟過度依賴投資,這導致建設過度和過快的問題;另一方面,曾經引以為傲的出口也受到歐美經濟下行的影響,觸發了大量出口型企業的利潤下滑甚至倒閉潮。因此,在當下拉動中國經濟“三架馬車”中的投資及出口都運轉不靈時,我們必須通過擴大內需、刺激國民消費來保證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我國政府已經提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政策,努力使國民消費真正成為促進中國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中堅力量。

  國民消費在國民經濟中比重的提升以及國民消費能力的提升共同導致為消費者提供貸款的金融服務方式――消費金融開始進入發展的黃金期。傳統消費金融是指向各階層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的現代金融服務方式。而在網際網路時代,資訊科技的不斷進步則為消費金融的發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網際網路消費金融便是將網際網路技術與消費金融相結合的一個新興領域,是指通過網路平臺為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在消費模式、消費平臺、支付手段等諸多方面均與傳統的消費金融有很大差異。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確切地講是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個分支,其他的網際網路金融運作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眾籌、P2P網貸平臺等。儘管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發展相對滯後,但得益於我國龐大的消費人群和消費習慣,網際網路消費金融被認為是最具發展潛力的網際網路金融方式之一。

  本文從我國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產生的背景出發,結合網際網路消費金融中的產業鏈分析與發展環境,著重對當前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主要運作模式進行分析,最後提出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方向與趨勢。

  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產業鏈分析及發展環境

  一 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產業鏈分析

  消費金融是指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由於自身缺乏資金,通過金融機構借款先期進行消費,之後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利息進行償還,通常這一類貸款形式具有金額小,期限短,無需進行抵押等特點,自推出以來受到了消費者的廣泛歡迎,因此這一方式緩解了消費者的資金缺乏,又滿足了消費者對於商品的需求,成為了非常重要的金融服務方式。根據艾瑞諮詢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市場交易規模為60億元,預計2014年將突破160億,未來3年增長率或高達94%。總體上看,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出現恰逢其時,它除了保留了消費金融的特點,將網際網路技術應用到消費金融中,使二者整合起來,在購買和支付環節上實現了網際網路化如圖1所示。

  無論是傳統金融主體如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參與主體,或是京東、阿里等為代表的電商企業,還是以人人貸、拍拍貸為代表的P2P網貸平臺等,這些主體通過不同的方式和途徑都在推動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產業的快速發展,形成了完整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產業鏈。在這條產業鏈上,主要包括四類參與者:①消費者,消費金融的核心,利用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進行消費,在約定時間進行償還;②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專業消費金融公司、電商企業等等,根據消費者的信用狀況、消費能力等責提供資金給消費者;③消費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等;④行業監督,人民銀行、消費品領域委員會、行業協會等。

  具體地,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呈現出如下特點:1範圍上,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將服務物件擴充套件至健康、旅遊、日常消費等價值低、期限短的商品中來;2資金渠道上,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資金渠道則以線上為主,這樣資金渠道更加廣泛;3授信方式上,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審批除了借鑑傳統的審批方式外,還可以藉助現代化的資訊科技得到客戶的歷史交易金額、交易頻率等,來考察客戶的信用狀況從而決定是否放貸。

  二 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發展環境

  隨著國民消費能力的持續提升以及網際網路使用習慣的全面養成,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現在正處於一個“最好的時代”。本文接下來將從經濟、社會、技術、政策等方面來全面分析網際網路消費金融所面臨的環境。

  1. 經濟環境:當前,消費對我國的GDP貢獻僅有30%,同收入水平其他國家的消費佔GDP的50%左右,而這一比例在歐美髮達國家更高。這也說明中國的經濟結構可以從原來的過多依靠投資、出口逐步向消費傾斜。同時,近年來中國家庭人均收入穩步提升。根據國家統計局2014年的最新資料,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0167元,比上年增長10.1%,收入的增長促進了居民消費能力的提升。

  2. 社會環境:消費觀念的轉變,透支習慣的養成。中國傳統的勤儉節約觀念制約了消費金融在我國的發展,但隨著人們消費觀念的逐步轉變,越來越多的家庭及個人開始選擇採用信貸工具提前消費。據調查,我國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從未通過信貸工具提前消費,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了我國消費金融的巨大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

  3. 技術環境: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發展離不開技術的進步,這也成為促使消費金融的創新速度和效率進一步提升的重要原因。僅2013 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 9.9 萬億元,這也促進消費金融的網際網路程度逐步加深。根據報告統計,截至2014年底,中國網民規模達9億,手機網民規模達5.57億,網際網路的廣泛應用為居民消費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未來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將會向使用便捷、參與廣泛和操作安全的方向發展。

  4. 政策環境:政府政策的出臺。為了刺激消費,政府在增加消費補貼,拓展消費渠道方面提出了多項激勵措施,如購置稅減徵、消費品下鄉等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對消費及金融產業的發展產生了推動作用。這些措施無疑為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執行模式分析

  網際網路消費金融與傳統消費金融最大的不同體現在資金的籌集方式上,即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在資金籌集上是依託線上的籌集方式,如通過電子商務平臺、P2P平臺、傳統金融的線上業務或其他的創新企業等,這也構成了目前我國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幾種執行模式。

  一基於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

  基於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執行模式是電商企業通過交易平臺分析消費者的交易資料及其他外部資料,提供給消費者數額不等的信用額度。消費者可以在信用額度內在該電商平臺進行消費,由電商平臺成立的小額擔保公司或第三方進行資金墊付,消費者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款,電商平臺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這樣在電商平臺、資金提供方和消費者三方構成了一個良性的生態迴圈系統見圖2所示。

  在這種模式中,電商交易平臺是其中的核心參與方,因為它是最直接面對消費者的,並且在商品渠道、支付渠道上掌握了消費者的資訊流、商品流、資金流的資訊,這樣多方資訊能夠形成快速對稱,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這些資訊的掌握成為電商企業參與消費金融市場的核心能力。同時,利用這些資訊可以瞭解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消費需要等,提高自身的銷售額,從而成功地將消費需求與資金聯絡在一起。

  目前依靠電商企業來進行消費金融運作在國外已經有比較成功的例子,如日本樂天、美國運通等,都是成功地從原來單一業務發展為金融集團的。但在國內目前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但從2014年開始,各大電商已經開始紛紛涉足消費金融。2014年2月,京東聯合金融機構,針對京東使用者推出個人消費產品“京東白條”。7月,阿里旗下的天貓商城也推出了“天貓分期”,12月,阿里又在更大範圍內推出“花唄”;招商銀行和亞馬遜中國也展開合作,推出分期付款業務。隨著消費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在未來的若干年內必將迎來電商生態金融的爆發期。

  二銀行搭建線上消費金融平臺

  根據相關資料,2013年中國消費信貸規模達到13萬億元,但僅佔銀行信貸資產的15%。而在消費信貸最發達的美國,消費信貸佔銀行信貸資產的比重高達60%以上,這說明我國的消費信貸市場還有巨大的潛力。此外,與企業信貸相比,消費信貸的成本高、效率慢、收益低,但網際網路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些問題。2014年2月1日,由北京銀行獨立注資3億元的北銀消費金融公司的網貸平臺已經上線。除此之外,包括興業銀行、重慶銀行、徽商銀行等一批銀行都於近期獲批或積極申報籌建消費金融公司。

  三P2P網貸平臺

  P2P 網貸平臺模式,是給擁有閒置資金的出借人與有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提供一個對接平臺,達成貸款協議,平臺從中收取手續費用。按照借款人的性質不同,既有針對小微企業的,也有滿足個人消費需求如裝修、購買大件商品等。

  與其他模式相比,該模式的資訊量大,使用者自主性強且借貸效率高,但同時風險也比較大。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我國的P2P網貸平臺已經達到2364家, 僅2014年,交易規模就達到5000億,投資人數與借款人數分別達116萬人和63萬人,已經超越了英、美成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場。然而,高速發展的背後帶來的是風險問題,平臺跑路、大額壞賬等情況頻繁出現。這與我國P2P發展過快、忽視風險控制及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有直接關係。儘管有諸多問題,但由於P2P門檻較低、效率高、資金能實現更有效利用等天然優勢,P2P網貸平臺仍然是發展消費金融的一個重要的運作模式。

  四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是通過自有資金為我國境內居民個人消費提供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這些貸款具有金額小、較為分散的特點。我國從2009年開始啟動消費金融試點,首批4家消費金融公司於2010年獲批成立。這些公司的固有缺陷在於都是依附於銀行,導致現有產品與銀行產品類似,缺乏特色。

  2015年1月7日,以重慶百貨為主,與其他五家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了國內首家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公司――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傳統消費金融公司最大的不同是,該公司搭建了網際網路平臺,這樣在經營服務上實現“無邊界、全渠道”。在瞭解客戶的需求後,線下挖掘客戶,線上網際網路推廣,從基礎設施、平臺、渠道、場景等四個方面擴充套件網際網路平臺業務。總的來說,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公司未來需要更好地利用網際網路的優勢,打造線下實體消費金融+線上網際網路的綜合體。

  四、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發展

  一網際網路程度的加深

  可以說,在網際網路滲透全行業的今天,包括消費金融在內的中國金融產業的網際網路化已是大勢所趨。消費金融的網際網路化包括產品的網際網路化、服務模式的網際網路化和風險管理模式的網際網路化。首先,在網際網路消費中還有很多尚未開發的需求,例如保險、基金、證券等,這些可以通過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逐步進行挖掘,從而設計出更多、更好的產品;其次,網際網路改變了人們以往的消費習慣,從消費的時空、支付方式等都發生了變化,如何在網際網路技術條件下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需要通過創新服務模式和渠道。最後,在網際網路消費下,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記錄消費者的交易資訊、資金資訊等,這對於金融機構進行控制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同時也對傳統風險控制模式提出了挑戰。

  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

  我國信用體系的建設比較晚,目前以央行徵信中心建立的徵信系統下的信用資訊覆蓋面最廣,資料量最大。近年來,信用中介機構開始逐步發揮作用,加之現在網際網路金融中的違約問題屢見不鮮,這使得社會重視建立並逐步完善信用體系。一些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因其掌握大量的資料資訊,開始自建信用體系,如支付寶下的芝麻信用、騰訊信用、拉卡拉等。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國內無論是政府主導下的央行徵信體系還是佈局網際網路個人徵信的企業,他們的資料都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體系,這需要進一步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與對接。未來全社會的網際網路金融資料會進一步整合,並打破現有的資料壁壘,建設完善的信用體系,這也必將成為未來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三監管體系的到位

  監管體系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預防各種風險的發生,將損失降至最低,對於消費金融行業而言,有不同於一般行業的特殊性,如產品的多樣性、客戶的不穩定等,因此更需要有足夠完善的監管體系,相對於消費金融等網際網路金融產品的快速發展,現有的監管體系顯得明顯不到位:從監管主體上,消費金融設計到了支付、信貸等多個領域,業務之間有大量的關聯和交易,這樣存在監管真空;從監管手段上,對網際網路金融的交易過程的監控比較薄弱,不能及時對出現的新情況作出反應,也涵蓋不了網際網路金融的蔓延性。

  總之,網際網路技術為消費金融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但仍然要考慮到在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和問題,未來的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必將機遇與挑戰並存。

  篇2

  淺析當今網際網路金融產品優劣分析研究

  一、網際網路金融產品定義

  所謂金融產品,即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物件,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貨、期權、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而以網際網路為載體的金融活動及關係的總稱,可以統稱為網際網路金融。這是一種新的金融服務模式,主要是由電子商務平臺等相關聯網企業組成。它擁有大量的網路使用者,加上資料探勘能力十分精準,並不斷創新來提供金融服務,促進了經濟轉型以及價值創造。

  廣義上,金融的網際網路應用,都應該是網際網路金融,其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線上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稽核、金融中介等模式。其包括多種企業組織形式:網際網路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支付寶,網路小額貸款公司如阿里小貸、人人貸和網際網路金融中介公司等。目前被各銀行廣泛推行的手機銀行、電子銀行、網上銀行等都在此範圍內。

  狹義上,網際網路金融僅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的、基於網際網路技術的金融業務網際網路金融,它是一種對網際網路完全依賴的金融新模式,它與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不同,也異於向商業銀行間接融資。它是隻依賴於網際網路技術作為金融中介,不通過銀行、證券公司等傳統中介機構進行資本的流轉。

  二、餘額寶產品功能介紹及優劣分析

  “餘額寶”是由支付寶與天弘基金合作的一種網際網路金融產品。通過餘額寶,使用者在支付寶網站內就可以直接購買基金等理財產品,獲得相對較高的收益。特點是操作簡便、低門檻、零手續費、可隨取隨用。除理財功能外,餘額寶還可依託支付寶直接用於購物、轉賬、繳費還款等消費支付,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現金管理工具,具有豐富的產品功能。

  1、優勢

  1操作流程簡單,流動性高

  餘額寶服務是將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銷系統內建到支付寶網站中,使用者將資金轉入餘額寶,實際上是進行貨幣基金的購買,相應資金均由基金公司進行管理,餘額寶的收益也不是“利息”,而是使用者購買貨幣基金的收益,使用者如果選擇使用餘額寶內的資金進行購物支付,則相當於贖回貨幣基金。整個流程就跟給支付寶充值、提現或購物支付一樣簡單。

  2最低購買資金沒有限制

  餘額寶對於使用者的最低購買金額沒有限制,一元錢就能起買。餘額寶的目標是讓那些零花錢也通獲得增值的機會,讓使用者哪怕一兩元、一兩百元都能享受到理財的快樂。

  3收益高,使用靈活

  跟一般“錢生錢”的理財服務相比,餘額寶更大的優勢在於,它不僅能夠提供高收益,還全面支援網購消費、支付寶轉賬等幾乎所有的支付寶功能,這意味著資金在餘額寶中一方面在時刻保持增值,另一方面又能隨時用於消費。

  2、劣勢

  1糾紛風險

  收益與風險是共存的,但是運營商在宣傳時,強調的是“餘額寶”的收益,卻並沒有告知使用者購買“餘額主”是存在風險的。這使使用者沒有注意到其中的風險的問題,甚至會認為資金在支付寶中和“餘額寶”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餘額寶”相對於支付寶能帶來收益而已。但實際上,二者有本質上的差異,支付寶類似於“儲蓄賬戶”,“餘額是一種使用者對貨幣基金進行投資並且需要自行承擔風險的賬戶。而“餘額寶”不對其風險進行提示,如果與客戶在收益和風險問題上發生爭議,可能會出現一些法律糾紛,後續可能出現的問題也難以預料。

  2資金流轉風險

  支付賬戶與“餘額寶”是一對一的對接關係。“餘額寶”中的資金均是通過支付

  進行轉入,支付寶中的資金則大多是由銀行存款而來,資金流動順序一般為個人銀行

  存款到支付寶,再到“餘額寶”;而傳統貨幣基金的資金通常都是是個人銀行存款直接

  轉入基金賬戶。支付寶可以說是資金流轉進入“餘額的中轉環節。因此,在使用者利

  用支付空進行資金流轉時,如果系統技術上出現漏洞和問題,或是受到網際網路其他不安全因素影響,使用者的資金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3、網際網路金融產品發展政策及建議

  1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體系

  網際網路金融的有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要加快步入正軌,加緊制定完善與網際網路金融有關的立法,嚴厲打擊藉助網際網路平臺進行的欺詐、洗錢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全面完善立法制度,在網路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網路犯罪等方面加快立法,加強數字簽名、電子憑證的有效性管理,對網際網路金融活動中各個交易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規定。修訂對利用網際網路實施犯罪的行為的法律法規,對金融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明確造成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2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

  我國的網際網路金融雖進行得如火如荼,但尚且處在發展的初期,對其監管應該做到以下幾點。第一,科學合理地把握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趨勢,尊重其發展的自身規律,但同時要堅守底線,嚴禁違法吸收公眾存款,嚴禁非法集資,確保監管的有效性及全面性,以使網際網路金融市場能健康高效的發展。第二,相關監管機構要明確自身的職責,有針對性的制定符合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相關法律政策,對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及風險,明確相關的量刑措施。第三,加強對網際網路系統安全、網際網路金融市場準入條件、交易雙方資訊的真實性等方面的監管,建立相應的資訊披露及風險控制機制。

  3完善社會信用體系,降低信用風險

  加強網路金融活動的徵信體系建設,通過蒐集網路借貸平臺登記的信用資訊,完善徵信體系,最大限度地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及由此帶來的道德風險。特別對於網際網路金融的參與企業,要建立信用評級體系,儘可能減少由於消費者不瞭解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提供業務的服務質量、產品的可信度和風險而造成的損失,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徵信活動,引導、推進徵信體系的高效發展,推動建設的社會徵信體系儘早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