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財論文參考

  在公司內部,公司理財不僅要求將財務部門作為一個專業管理部門,而且應當關注公司的內部環境。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公司理財與信託理財的特點

  摘要:金融業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使商事信託成為商業交易的重要組織形式之一。我國的理財重心多放在研究公司的財務管理,對商業信託的重視不夠。信託是一種理財形式,具有很強的制度性安排。本文通過信託理財和公司理財的綜合比較,有利於正確認識信託產品,對信託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公司理財 信託理財。

  一、關於公司理財的基本理論。

  1.公司理財的含義。

  公司理財又稱企業理財。從廣義的角度講,企業理財就是對企業的資產進行配置的過程;狹義地講,企業理財是要最大效能地利用閒置資金,提升資金的總體收益率。

  2.公司理財的特點。

  1開放性。

  市場經濟就是以市場為主導,金融市場作為企業資金融通的場所和聯結企業資金供求雙方的紐帶,對企業財務行為的社會化具有決定性影響。金融市場體系的開放性決定了企業財務行為的開放性。

  2動態性。

  企業理財是以資金為物件,而資金的流動就是一個企業財務運營的過程,是一個企業血液迴圈的形象比喻。所以說以資金管理為中心的企業理財活動是一個動態管理系統。

  3綜合性。

  企業理財圍繞資金流動展開。資金流動作為企業生產經營主要過程和主要方面的綜合表現,具有很大的綜合性。掌握了資金流動規律,便掌握了企業經營模式和資金運作模式,綜合性是理財的重要特徵。

  3.公司理財基本指導原則。

  公司理財有很強的知識性,其基本的指導原則為:1環境適應原則;2整體優化原則;3盈利與風險對應原則。

  二、信託理財的含義。

  信託制度起源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的信託主要為商事信託。商事信託是十九世紀在美國的馬薩諸塞州產生的,又稱營業信託、商業信託。商事信託發展初期,採用信託形式,代理投資人的資金進行投資管理,投資人是受益人,受託人按比例抽取報酬。這種信託的根本特徵是以商業團體的形式來運作,將信託原理運用於企業所組成的一種美國式的特殊的企業形態,並以此從事信託投資業務。商事信託與一般的公司、合夥企業在經濟形勢上沒有明顯不同,但是從法律角度看,他的商業經營形態是利用了信託原理來進行模式的構成,是一種特殊形態的企業,其特點如下:

  1.資金獨立性。

  信託的概念結構是將受益人視為信託財產的真正所有人,即作為受益的或衡平法上所有權的所有人,而作為信託財產收益的所有人而存在,這要歸結於信託制度的“破產隔離”功能。所謂“破產隔離”,是指在委託人或受託人不能支付或破產時,受益人仍然能夠就信託財產保持其受益,可以對抗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普通債權人。

  2.收益權的靈活性。

  在合法信託的前提下,信託的條款可以是委託人和受託人同意的、能夠產生委託人意圖上的利益的任何條款。比如,在安排內部控制事務方面、安排保護債權人與受託人的交易、創設受益人的自由裁量、安排本金和對收益的分配上,信託具有高度的靈活性。

  三、商事信託與公司制度的比較。

  信託是將自己的財產委託給有能力的第三方代為管理投資的形式進行盈利,公司是一個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的實體。信託制度中,這種交付行為是信託財產的轉移,因此而獲得的收益權利稱為受益權;公司制度中,資金或財產的交付稱為投資或股份認購,因此而獲得的收益權利稱為股權。雖然在這兩種制度中,對各種行為和收益的權利稱謂不同,但就制度本身而言,實際上都是轉移財產並獲得收益的財產管理方式,因此他們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

  1.信託與公司理財目標的分析。

  無論是信託模式還是公司模式,經營的主題都是資金的流動管理,財務理論的研究是分析的基礎。有了明確的理財目標,才能確定資金的管理者的任務和職責,才能評價理財行為實施過程中的好壞。

  企業追求自身價值的增加,信託追求受益人價值的增長,因此在理財目標上存在著顯著的差別。公司價值是指公司未來創造現金流量的折現值,由此任何一個公司財務決策的做出,在理論上講,都只能是風險與收益之間權衡的結果,因此如何解決風險與收益的權衡問題就成為企業價值評估過程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課題。與商事信託比較,公司對待風險的態度更加激進,公司所從事的商業活動更加大膽進取,而商事信託所要求的謹慎管理削弱了商事信託承擔投資風險的能力,因此雖然在商事信託下的決策同樣涉及到風險與收益的權衡,但商事信託的較低風險交易的要求,使商事信託不能執著於追求受益人財富的最大化,而只能追求穩妥地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和受益人收益的穩定增長。

  2.商事信託理財內容與公司理財內容的比較。

  信託公司從受託人角度來看,主要是獲得信託報酬。現在一般有固定和信託收益率聯絡起來浮動的設計。一般單一信託信託報酬比較低,為0.3%左右。從投資人角度來看,按照監管規定,信託公司不能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也不能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但我們一般的信託產品都有一個最低收益率。從當時的產品看,現在都是採取基金或者期限階梯型浮動收益率的設計。信託獲得了營運的資金,如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因此信託理財的重心是對投資的管理,一般不涉及到資金籌集問題的決策,從這一點上來說,信託理財與投資學有更多的內容交叉,但信託理財將擴充套件投資學的外延,即除包括金融資產投資管理外,還包括實物資產投資的管理內容。另外,對於信託收益的分配一般是由信託契約來規定較詳細的收益分配計劃,因此與公司理財相比,收益分配決策就不再成為重要的商事信託的理財內容。

  通過比較公司理財與信託理財,不僅可以多角度、全方位研究信託理財,也是客觀、深入發展信託理財理論和公司理財理論,完整理解企業理財的重要基礎和手段。

  儘管商事信託與公司制度在組織架構上具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商事信託與公司制度相比,有明顯的不同,這些不同點便是商事信託與公司投資競爭的優勢。目前在我國公司理財一直是受到重視的一種理財模式,筆者認為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必須增加信託理財的研究來配合市場的發展,尤其是在財務管理理論研究視角轉向以金融市場為核心的研究,研究商事信託的財務理論對我國的金融體系的建立具有深刻的價值。

  參考文獻:

  [1]斯蒂芬?L?舒瓦茨,曹華譯。商事信託與公司制度比較研究下[J].信託與基金研究,200410。

  [2]王文宇。民商法理論與經濟分析[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篇2

  淺析上市公司理財原則與理財方式

  上市公司從募集資金到賬到募投專案實施完畢,需要經過若干年的時間,期間會沉澱大量的閒置資金包括超募資金。如何安全、高效地利用閒置的募集資金及其他閒置資金,提高企業綜合理財效益,既是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的一個老課題,又是一個值得重新梳理的新課題。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從上市公司理財原則與理財方式兩方面,與大家來探討這個問題。

  一、理財原則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資金的使用--特別是閒置募集資金的使用,國家相關監管部門有嚴格的既定規則,企業必須在合規的基礎上靈活運用這些閒置資金。除合規性之外,閒置資金的利用還必須確保其資金安全及募投專案和其他投資專案等的正常開展。

  一合規性

  在合規性方面,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必須符合中國證監1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指引2號”的相關規定,應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出具明確同意的意見。在資訊披露方面,一方面要求董事會審議通過後2個交易日內公告投資額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資範圍等資訊,及時公告開立或登出理財產品專用結算賬戶情況;另一方面要求每半年度在《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披露當期的收益情況及期末的投資份額、簽約方、產品名稱、期限等資訊。

  二安全性

  筆者認為,“安全性”即把資金回收的安全度把握在可控的狀態,確保對外投資本金的按時、足額回收。

  “監管指引2號”明確規定:對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時,其投資的產品必須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投資產品不得用於質押。

  雖然監管部門對其他閒置資金的使用沒有明確的安全性要求,但筆者認為,上市公司其他閒置資金的安全性也直接影響到股東的利益,企業在考慮高收益率的同時也應做好相關保本措施,例如有充分實力的第三方提供的擔保包括信用擔保、優質資產擔保、質押等。

  三流動性

  “監管指引2號”同時規定,利用公司閒置的募集資金投資的產品必須具備“流動性好”這個條件,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無論是使用募集資金還是使用其他閒置資金,公司理財部門應優先確保公司長、中、短期的投資、收購、兼併計劃所需資金的需要,確保公司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研發、專案技術改造所需資金的需要,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的需要。

  四效益性

  一般來說,收益率越高,風險越大。企業應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及各類資金的風險管理要求,在預計可承受的風險水平基礎上選擇收益率相對較高的理財產品。

  五統籌性

  對集團內各公司所有的閒散資金,包括未設立保證的銀行存款、銀行承兌匯票、庫存現金等,應由集團資金管理中心根據集團資金使用計劃統一調配,從整體上最大限度盤活閒置資金。

  二、理財方式

  企業應根據所處具體的經濟與法律環境,以及自身的資金狀況、理財技能、抗風險能力等因素,選擇恰當的理財方式。

  一大額定期存款

  企業可利用資金優勢、優良的信用、良好的銀企合作及溝通技巧,對於預計一年內不用的閒置資金,採用半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方式,通過與銀行談判、協商,儘量取得募集資金專戶存款最高利率,從而獲得較平時高的定期存款利息。

  二單位通知存款

  對那些短期內預計沒有指定用途的閒置資金,特別是企業應收賬款回收款等日常週轉的流動資金,企業可考慮採用單位通知存款的理財方式。由於存款資金在不斷變化,企業應指定專人根據存款情況及近期資金使用計劃定時如每日或每兩日辦理該類資金的專項理財工作;遇到節假日或者雙休日時,企業最好辦理企業通知存款業務。這樣,可以讓資金時刻處在增值的過程中,也不會耽誤企業的資金運轉。

  三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新的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定對於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的使用作了適當的放寬,目的是為了提高募資金的整體使用效率及經濟效益。“監管指引2號”規定允許上市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其中包括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具有風險小、流動性好、收益較高的特點,是上市公司閒置募集資金的最佳投資方式之一。

  另外,公司應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綜合考慮期間及到期日,避免因理財產品到期日過度集中引起的資金流動性問題。

  四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本文所稱委託貸款僅指對集團外部的委託貸款。委託貸款的預期收益率往往比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要高,但由於受託的銀行在整個委託貸款的業務中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並從中收取一定手續費,而不對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承擔責任,故在委託貸款中,委託人自己要承擔借款人到期能否如約償付借款本息的風險。

  委託貸款一般在委託人閒置資金金額較大、閒置時間較長至少一年,且貸款物件到期償付本金風險在可控的情況下例如通過有實力的第三方提供的擔保、借款人優質資產抵押擔保等方可進行操作。

  五儲備物資

  企業可利用現有閒置資金進行大宗戰略物資即未來一段時間內價格連續上漲的、企業生產所必須的主要原材料的採購與儲備,這樣既能滿足企業未來主要生產物資的穩定供應,又能確保企業生產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合理成本。

  六投資高風險理財產品

  高風險投資理財包括期貨、股票、私募基金等。對於上市公司來說,資金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則上不宜作股票、期貨領域的投資理財。但對於以某些期貨產品為主要原材料的製造企業例如銅製品加工企業,在主要原材料國際價格不斷走高的情況下,為穩定採購成本,可考慮對此類原材料作期貨投資理財的操作。

  除了上述理財方式之外,企業還可採取出口產品遠期匯率鎖定、境外融資、出口保理融資、應付票據融資和用閒置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等方式進行理財。

  三、理財效益績效考核

  一計算口徑

  這裡所說的理財效益“計算口徑”就是確定哪些理財方式、哪些公司或部門納入本考核年度企業集團整體理財效益考核範圍。

  實際考核時,可以界定這些計算口徑,也可以放開這種口徑限制,兩者各有利弊。固定計算口徑,有利於實際考核時考核計算範圍的確定及資料的對比分析,但不利於考核責任部門的理財創新;放開口徑有利於考核責任部門的理財創新,但可能因口徑的不確定引起實際考核業績與預期考核目標大相徑庭。

  二考核基數與考核目標

  “考核基數”是企業根據考核年度所處國際國內經濟環境、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董事會確定的經營目標、企業上個考核年度實際取得的理財業績,確定理財責任部門一般為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團隊在年度的理財效益所要達到的最保守的考核要求。此外,“考核基數”的確定也應充分考慮到考核年度某些不確定因素的變動可能給實際理財效益帶來的負面影響。而“考核目標”是在“考核基數”這個基礎上,須經過責任考核團隊一定的努力才有希望達到的奮鬥目標。

  三激勵方式

  企業應根據其自身客觀實際,量身定製其理財考核激勵方式。但筆者建議應特別關注以下幾點:

  1.要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合理確定考核責任主體、考核口徑及其具體的考核內容、激勵方式等。對於責任人不可控的擬考核內容不要列入考核範圍,而責任人可控的考核內容要儘量列入考核內容。

  2.可將被考核者的預計年薪分為兩部分,即基本年薪與考核年薪一般按6:4左右的比例比較合理。考核年薪與職能部門當年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程度掛鉤,這些目標包括理財效益、資金安全、會計核算、財會資訊披露、財務監督與控制等。這樣既能保證考核責任人的基本薪酬,又能調動其理財積極性。

  3.激勵的幅度不要太大。例如:A企業2014年度的理財效益考核基數是1000萬元,考核目標是1500萬元;完成考核基數的,超過部分按每遞增一個百分點獎勵0.25分;超過考核目標的,超過部分按每遞增一個百分點獎勵0.5分。這樣計算出來的考核分值,不會因實際效益偏離考核基數或考核目標太多而出現考核分值大起大落的情形。若激勵的幅度大了,譬如上述超過考核基數部分,按每遞增一個百分點獎勵0.5分甚至1分,則到考核年末很有可能出現考核分數大起大落、嚴重歪曲理財業績的情形特別是對於初涉考核的企業,因缺乏考核管理經驗,難免出現尷尬的考核業績甚至無法兌現考核的結果。

  4.切忌僅對個人進行考核,如果考核責任人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團隊,則這個責任人必須同時制訂相關的下一層次的考核,目的是將考核目標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責任人。反過來,如果考核的責任人是一個團隊,則必須明確主要責任人,避免“大鍋飯”.

  5.切忌只考核“理財效益”而疏忽“資金安全”的考核。理財效益必須是在確保資金安全可控的基礎上實現的效益;一旦涉及理財的資金安全出現問題,應作相對比較嚴厲的考核減分處理。

  6.實行“按季預算、年末彙算”的考核方式。理財績效考核涉及的內容多、範圍廣、資料量大,給理財效益的計算與稽核帶來一定的難度與工作量,為避免年末考核工作量的過度集中,減少考核差錯率,建議對理財效益考核先按季度進行預算,到年終時再進行“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