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與保險的論文

  保險業作為一種重要的服務行業,在現代金融業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其職能主要包括資金融通、社會管理以及經濟補償等,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有著重大的意義。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我國保險公司股權融資與風險承擔

  1引言

  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髮展和網際網路技術的運用,保險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進一步深化,保費收入保持快速增長。截止2015年5月初,一季度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8425.4億元,同比增長20.4%。賠款與給付支出2311.2億元,同比增長24.3%。總資產108703.1億元,較年初增長7%。淨資產14364.7億元,較年初增長8.4%。預計利潤總額870.9億元,同比增長142.6%。

  2001年,中國正式加入WTO,這意味著中國保險業必將向國際化邁出更堅實的一步。保險國際化必然首先要求遵循國際化的規則,隨著我國向國際社會做出的開放國內保險市場的承諾逐步兌現,我國保險市場將逐步走向激烈的場競爭。一方面我國將放開人民幣業務的壽險和產險業務,另一方面,外資保險機構允許介入中國保險市場的地域將會擴大,中資保險公司所面臨的競爭將變得十分激烈。中資保險公司如何在這個機遇和挑戰並存的格局中實現生存與發展,如何在進一步開放的趨勢中進入資本市場充實資本金,藉助資本市場增強綜合競爭能力,是我們巫待研究和解決的重大課題。

  2.文獻綜述

  企業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

  章衛東、楊秀英2003對我國上市公司1996-2000年的股權融資與債務融資進行了統計,從統計結果來看,顯示了我國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債券融資比例較低。黃少安、張崗2001對1992-2000年中國上市公司融資結構變化趨勢進行了統計分析,發現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中債務融資比例大約佔40%,而股權融資基本穩定在50%左右,1997年出現了73%的高權益融資現象;並與美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進行了對比,1970-1985年期間美國企業通過債務融資籌集資金在企業外源籌資中所佔比例為91.7%,遠遠大於股權融資所籌集的資金。他們通過對統計資料的分析及與美國上市公司比較,得出結論:中國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存在明顯的股權融資偏好,相對忽視債務融資。融資順序一般表現為股權融資、短期債務融資、長期債務融資。徐華、李思薈2013的研究表明,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董事會規模等對於保險公司的風險承擔有重要影響,且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公司承擔的風險越大。

  3.資料來源、變數定義

  本文資料來源於31家財產保險公司2014年的公司年報。這31家財產保險公司分別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公司、大地財險、中華聯合財險、華泰財險、眾安財險、國壽財險、北部灣財險、富德財險、長江財險、誠泰財險、錦泰財險、泰山財險、浙商財險、紫金財險、英大財險、中煤財險、鼎和財險、安誠財險、華農財險、渤海財險、都邦財險、陽光財險、信達財險、安邦財險、永誠財險、中銀財險、民安財險、太平洋財險、華安財險、天安財險。

  在變數的定義方面,因變數是償付能力充足率的標準對數,自變數是股權融資比例。控制變數有淨利潤率,負債率,總資產週轉次數。

  4.實證結果與分析

  本文采用簡單的線性迴歸模型來實證檢驗股權融資比例對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影響,則:LnY=α+β1X1+β2X2+β3X3+β4X4+ε

  經過實證檢驗,對於主要觀測變數X1,LnY與X1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正相關;LnY與X2,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正相關;LnY與X3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負相關;LnY與X4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負相關。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保險公司的股權融資比例與風險承擔能力顯著正相關,說明保險公司提高股權融資比例越高,保險公司風險承擔能力越強。這與我們一般的認識是一致的,公司負債經營水平越高,則公司承擔的風險水平越高。對於淨利潤率X,,可以看出,淨利潤率水平越高,保險公司風險承擔能力越高。公司的持續盈利,對於公司的經營肯定是利好的,並且有利於公司抵禦風險。而對於負債率X,,當負債率水平提高時,保險公司風險承擔能力呈下降趨勢。公司負債比例較高,或者是公司的資產配置與負債的配置結構不匹配,則容易導致公司的現金流短缺等問題,這在很多公司都是普遍存在的問題,甚至一些看似很強的公司,由於現金流不足的問題而陷入財務危機。因此,負債率也是衡量公司風險承擔水平的重要指標,負債率越高,風險承擔能力越弱。總資產週轉次數與保險公司風險承擔呈顯著負相關關係,表明財產保險公司展業做得越好,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越差。這是由於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點決定的,保險公司高負債經營,保險業務收入越高,表明負債越多,風險承擔能力越弱。

  結論

  本文選取31家財產保險公司2014年截面資料,通過統計分析和構建模型實證檢驗我國保險公司股權融資比例與保險公司風險承擔的問題。研究結果表明:1股權融資比例與保險公司風險承擔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係,表明在我國的產險業中,公司股權融資比例越高,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越強:2淨利潤率與保險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係,表明財產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好,則風險承擔能力越強;3負債率與保險公司風險承擔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關係,即財產保險公司的負債率越高,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越強;4總資產週轉次數與保險公司風險承擔呈顯著負相關關係,表明財產保險公司展業做得越好,公司的風險承擔能力越差。這是由於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點決定的,保險公司高負債經營,保險業務收入越高,則承擔的保險責任越大,風險承擔水平。

  篇2

  試談道德風險與存款保險

  摘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金融體系的完善,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它會誘使銀行的經營者從事過度的或者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從而導致道德風險的產生。針對這種問題,首先應當分析存款保險制度中的道德風險發生的機制,並就如何控制道德風險進行探析,最後得出結論。我國要加快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逐步克服目前隱性的存款保險帶來的道德風險。

  關鍵詞:存款保險;道德風險;金融穩定

  到目前為止,全球已經有超過70個國家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儘管彼此的具體保險細則存在差異,但其總體目標是一致的,即增強銀行體系的流動性,保護儲戶的利益,進而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然而,在具體的實踐中,這種制度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麼完美,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存在。

  所謂的存款保險制度是指,一個國家為了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穩定而為銀行或者其他從事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家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向保險機構繳納保費,當銀行面臨危機或經營破產時,保險機構就向其提供流動性資助或代替其在一定限度內對存款者給與償付的制度。

  一、文獻回顧

  Diamond & Dybvig曾在1983年發表了一篇經典的論文來論證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和發展的必要性,①指出存款保險可以有效的防止銀行擠兌的發生,並在提高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和維護金融穩定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Boot & Greenbaum則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在保護儲戶利益的時候,不可避免的會導致銀行的經營者從事過度的或者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引發道德風險,最終不利於金融體系的穩定。而後來的一些實證研究也確實印證了這一點,如Grossman的研究表明存款保險與道德風險之間存在明顯的正相關。②

  吳軍、鄒恆甫2005針對中國的特殊國情,從銀行的角度出發,在一個特定的模型框架下證明,通過分析兩種不同的存款保險制度下銀行對其資產投資的最優監管水平,指出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提高銀行的監管水平,減少道德風險的發生。

  許有傳、何佳2008將目前中國的隱性保險制度③進行擴充套件,分別比較研究了不完全隱性保險與完全隱性保險的政策效果和環境依賴,認為在一定條件下,不完全隱性的保險能降低問題銀行的風險承擔激勵,從而優於完全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

  錢小安2004從探討存款保險的體制目標入手,闡述了存款保險制度的功能,並展示了從隱性存款保險向顯性存款保險轉變的市場取向,通過分析存款保險與其他保險的特徵,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制度安排。

  何光輝2006從存款保險額度的角度分析了存款保險制度的效用,他認為人為的給存款保險額度設定上限不會降低反而會加大銀行體系的不穩定性,相反由市場內生的保險費額可以擺脫這種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道德風險。

  二、存款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析

  道德風險的定義源於資訊經濟學,是指在保險關係中,被保險人利用自己掌握的資訊優勢,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做出損害保險人利益的行為,如二手車市場;或是在保險代理關係中,代理人利用資訊優勢而做出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如董事會經理間的委託代理問題等。而銀行系統或類似銀行的存貸款金融機構通常被視為公共品,透過它的信用中介,資源配置,流動性創造和支付服務功能支援經濟增長,而存款保險作為一種國家金融安全網的制度安排,改變了儲戶、所有者、管理者和金融市場面臨的激勵,可能產生道德風險。我們將從三個方面去分析這種道德風險的存在機制。

  首先,從存款保險公司的角度,作為準政府機構,它的職責是維持銀行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穩定。由於它的準政府背景、非營利性、不追求利潤最大化,故而保險公司的管理者與政府間存在委託代理關係,他們可能會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對一些問題銀行持過於寬容的態度,結果可能導致大量的存款保險基金的損失,反而不利於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

  其次,從銀行的角度看,由於有了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銀行一方面能吸收到比以前利率更低的存款,以較低的成本獲取資金,有利於銀行經營利潤的提高。在商業銀行的“三性”原則中,由於存款保險的存在,特別是當有完全隱性保險制度的保障時,商業銀行的經營者認識到就算銀行破產也不會給存款者帶來損失,便無後顧之憂,將“三性”中的安全性拋給存款保險制度,一意追求盈利性,從而商業銀行有了從事高風險專案投資的動機,顯然這會加大銀行破產的可能性。

  最後,從存款者的角度分析,儘管其在一定程度上損失了存款的高利率,但由於存款者的存款得到了保險,特別是在完全保險的情形下,存款的任何損失都會得到補償,從而降低了對銀行的監管的動機,這也從另一方面給銀行從事高風險業務創造了條件。

  接下來我們用一個更為簡單的模型來試圖解釋這一點:

  假設一,市場上只有兩家銀行分別為A銀行和B銀行;

  假設二,市場初始處於完全競爭狀態;

  假設三,由於存款保險制度,所以銀行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不去考慮風險問題也符合一般情形。

  理想狀態為:銀行A和銀行B均按照“三性”原則穩健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加大了對金融體系穩定的程度。但是現實卻可能與此相反,一方面如前所述,此時銀行不再擔心破產,相反彼此為了提高競爭力,吸收更多的存款,往往制定一個較高的利率水平,甚至比沒有存款保險制度時更高額度利率水平,這本身就與存款保險的正常執行不符合,更為嚴重的是,銀行可能為了利潤,從事高風險的業務,加大其破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假設A較B更激進,①那麼A銀行必然會更受到存款者的青睞,這樣便會有大量的資金進入高風險的銀行A,②而此時一旦經濟形勢走弱,A銀行將會發生擠兌甚至倒閉,存款保險的負擔會顯著增大,從而潛在有很大的清償風險,顯然這不利於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

  三、存款保險中的道德風險控制

  儘管存款保險的實施過程中有遭遇道德風險的可能性,但並不能否認它的優勢,近年來全球存款保險制度的快速發展也證實了這一點,而且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道德風險也可以通過適當修改存款保險制度而得到一定程度的規避。

  第一種解決的思路是建立基於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通過加大對於那些試圖通過增加高風險業務的銀行的經營成本來控制道德風險,這種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實行差別費率制,每一檔次的存款保險費標準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每家存款機構的信用評級和資本充足率狀況定期調整。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根據存款機構的信用評級和資本水平把投保銀行劃分為3類,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也相應地劃分為3級。此外,還加強了對銀行的監管檢查,資本要求,建立了新的風險評估報告制度。

  第二種解決的思路是對存款保險的賠償額規定上限,比如,對每一個單獨的賬戶規定不同的賠償限額,限額之內的損失得到全額保護,而超出限額的部分不予保護,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存款人對銀行或者類似機構進行監督的動力,如加拿大存款保險的最高限額為6萬加元,英國為2萬英鎊,美國為10萬美元,歐盟為2萬歐元,超過限額的存款沒有得到保險,這就促使大儲戶不得不關注銀行經營的穩健性,從而調動大額存款人對銀行經營行為監督的積極性,有效的抑制了存款人的道德風險。

  第三種解決思路是建立強制的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因為如果存款保險是自願參加的,那麼只有那些脆弱的,經常從事高風險業務的銀行才會投保,如上述模型中的銀行A,相反銀行B由於堅持謹慎的態度,它將不會發生破產或者說破產的可能性極低,這樣它投保可能會遭到損失,如此一來,銀行B將會退出存款保險市場,於是出現了壞銀行驅逐好銀行的現象。

  四、總結

  由以上的分析表明,存款保險制度是一把雙刃劍,而全球各國的經驗也佐證了這一點。針對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如果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或其他股份制銀行發生倒閉現象,政府必然出手干預,即存在所謂的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而這種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又加大了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所以,我國要加快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規避道德風險,維持金融穩定。另外,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對於存款保險如何確立最優的存款保險費率,一直都是爭議的焦點,同時這也構成了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參考文獻:

  [1] Diamond,D.W.,Dybvig,P.H,1983.Bank runs,Deposit insurance and Liquidity,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 Grossman,R.1992,Deposit Insurance,Regulation,and Moral Hazard in the Thrift from the 1930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s.

  [3] 吳軍,鄒恆甫.存款保險、道德風險與銀行最優監管[J].統計研究,2005,2.

  [4] 許有傳,何佳.不完全隱性保險政策與銀行業風險承擔行為[J].金融研究,2008,1.

  [5] 錢小安.存款保險的道德風險、約束條件與制度設計[J].金融研究,2004,8.

  [6] 何光輝.道德風險與存款保險額度的市場決定[J].財經研究,2006,1.

  [7] 謝平,王素珍,閆偉.存款保險的理論研究與國際比較[J].金融研究,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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