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黨的意識專題研討會發言提綱

  黨的意識是執政黨帶有根本性的問題,是共產黨員政治覺悟和黨性的集中體現。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借鑑。

  

  在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全黨同志要強化黨的意識,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開展以來,內蒙古森工集團林管局黨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黨支部作為從嚴治黨的基本單元和幹部管理的起點,作為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加強黨性修養、堅持實事求是、改進工作作風、著力解決“不嚴不實”問題的載體、抓手和實現途徑,努力消除幹部身份與黨員身份的“夾層”,充分發揮了黨支部在幹部隊伍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

 

  把好組織生活關。在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時指出:“在組織裡的人,就要過組織生活,不參加組織活動的人,也就脫離了黨”。森工集團林管局黨委以落實自治區黨委“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抓手,探索經常性組織生活的途徑,把堅持開展每週一次的支部學習作為重點,採取靈活機動的學習方式,利用領導幹部出差途中、工作間隙等,開展見縫插針式的支部學習,同時要求領導幹部在外地出差或者基層工作期間,參加當地的支部學習活動,確保領導幹部參加支部生活經常化、正常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開展以來,森工集團林管局黨政主要領導帶頭走進支部,自覺在政治生命的搖籃之中接受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廣大黨員的監督,帶動兩級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集中學習達到5000餘人次,把嚴格黨內生活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實處。突出支部組織生活的政治功能,避免組織生活庸俗化,黨委組織部黨支部嚴格落實延安整風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率先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召開了組織生活會,圍繞“嚴格黨內生活,深化作風建設”主題,黨員幹部實心實意、真刀真槍在基本觀點、價值觀層面進行了深度的交流交鋒,使真正的黨內民主生活迴歸到支部組織生活之中,為林區支部建設樹立了標杆、提供了經驗借鑑。

  把好乾部品德考核關。支部根植於人民,是黨員幹部政治生活的重要載體,幹部德的狀況,支部黨員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森工集團林管局黨委在幹部民主推薦、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中,領導幹部所在黨支部的書記和黨員必須參加測評、談話等環節,領導幹部所在黨支部要向黨委出具幹部德的評價材料,用個性化的語言具體描述幹部德的表現,形成準確鮮明的意見,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同時,把領導幹部所在黨支部建設狀況納入領導班子和幹部考核體系,重點考核領導幹部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是否規範、黨員主體地位是否提高、黨組織負責人是否具備處置不合格黨員的能力、黨內民主是否改善等,通過支部工作看每名領導幹部的第一身份、政治身份是否合格。如果支部存在軟弱渙散現象,首先對領導幹部進行追責問責。

  把好黨員黨性鍛鍊關。強化支部的黨性鍛鍊“熔爐”作用,使黨員幹部把牢“總開關”,不斷提高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突破以往“口號”式信仰建設的觀念,把握“學習踐行黨章,做合格共產黨人”主題,從價值觀層面改進黨章學習方法,引導黨員在思想上把黨章作為人類道義制高點的象徵,對照黨章查詢宗旨意識、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方面的差距,使學習黨章、踐行黨章成為黨員幹部的思想和行動自覺。同時,認真組織學習重要講話和政治理論知識,在林業黨校打造林區黨性教育基地,舉辦處級幹部、中青年幹部等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班8期、培訓黨員幹部2986人次,組織黨員幹部集中觀看《信仰》、《使命》等6部電教片,統一訂購《信仰的力量》、《黨性之問》等優秀學習教材,把中組部組織撰寫《信仰》專題片解說詞發到每一個黨支部,使黨員幹部在思想深處“加”上黨性修養、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識,“減”去存在的理想信念動搖、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等問題,真正做到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

  

  今日,湖南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舉行2016年春季開學典禮。湖南省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郭開朗出席開學典禮並勉勵學員,強化黨的意識,保持政治定力,要始終保持絕對忠誠,時刻牢記職責使命,帶頭爭做合格黨員。

  “黨性是共產黨人立身、立業、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強黨性修養是黨員幹部的終生必修課。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戰略高度,指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自覺加強黨性修養,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郭開朗說,要增強政治意識,堅定信念不動搖,自覺築牢思想防線和政治防線,把對黨忠誠作為“定海神針”,始終做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明白人。要增強大局意識,明辨方向不迷失,始終堅持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要增強核心意識,自覺服從不猶豫,堅決服從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要增強看齊意識,統一步調不含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經常主動地向黨中央看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郭開朗指出,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對領導幹部提出更高更嚴要求,有的幹部不適應,今年是集中換屆之年,一些黨員幹部思想出現浮動。在這樣的背景下,黨員幹部要端正從政心態,增強政治定力,激發創新創業正能量。領導幹部要保持正確的追求,在人格品行上要向“三嚴三實”先進典型學習,保持平常心,永葆進取心,常懷敬畏心,增強責任心,做到敢於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黨中央決定,今年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郭開朗勉勵黨校學員,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要堅持走在前面、深學一層,堅持學做互進、知行合一,始終銘記黨員身份,自覺按照黨員標準規範言行,積極為黨努力工作,做推動發展的表率、做求真務實的表率、做貼心為民的表率、做團結幹事的表率,爭做合格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廳級領導幹部進修班、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省級工業園園區主任培訓班、處級幹部進修班、市州處級公務員培訓班、黨校校長培訓班、研究生學員及教職工共700餘人參加開學典禮。

  

  2015年年底,中央巡視組在總結巡視央企發現的問題時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黨員幹部拿著高薪卻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現象,引發熱議。有人問,對不主動交納黨費的人,為什麼不從他們的工資裡直接扣除?讓他們把該交的黨費趕緊補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題大做?要回答這些問題,還得從黨章說起。

  按規定交納黨費是作為黨員的基本條件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黨章第一章第一條對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條件作出明確規定,其中一個要件就是按期交納黨費。黨員從批准成為預備黨員的當月就要交納黨費。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作為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黨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中央組織部1998年編印的《黨員管理手冊》第159條明確,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除特殊情況外,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並特別強調,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因此“從工資中扣除黨費”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時。黨員的黨費要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黨章第九條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可見,黨員欠繳黨費不能一個“補”字了結,應根據欠繳時間長短區別對待。對無正當理由三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與其開展談話,指出問題,要求限期改正、補交黨費。對經教育仍無效果且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支部大會應決定將其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三是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準交納。根據中央組織部2008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第一條,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根據機關事業企業工作人員身份和工資結構的不同,計算基數也不相同詳見圖表。《規定》第二條明確,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資收入稅後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劃出4個檔次,各檔分別以0.5%、1%、1.5%、2%的比例交納黨費。如果黨員每月稅後工資為8000元,則應交黨費的比例為1.5%。此外,《規定》對實行年薪制的黨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及農民黨員、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等交納黨費的標準,也分別作出相應規定。根據《規定》第七條,對於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黨員如果未經黨組織同意而少交黨費,應當受到嚴肅的批評教育,並限期改正,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情節嚴重的,應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

  按規定交納黨費是黨的優良傳統

  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員條件和標準,早在二大黨章中就已經提出黨員應“按時交納黨費”的要求。在以後的歷次黨章中,雖然交納黨費的標準和因欠繳黨費開除出黨的時限會根據黨情、國情作出調整,但對黨員按規定交納黨費的要求從未改變。

  按規定交納黨費是黨的優良傳統。我們黨在成立之初,黨的活動經費十分匱乏,黨費作為一項經費來源,對於黨的建設功不可沒。面對極其險惡的環境,一些連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證的黨員,哪怕攢下一點點鹽,也要想方設法把它當作黨費上交。戰爭年代,無數志士仁人寧願舍小家、獻生命,也要把交納黨費視為極其重要的事,甚至作為犧牲前最後的囑託,中國工農紅軍和新四軍高階指揮員袁國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國平在皖南事變中與葉挺、項英一同指揮部隊奮起抵抗,在突圍中身負重傷。戰士們要帶他繼續突圍,他卻把一個筆記本和7塊大洋交給衛士連的副連長李甫,斷斷續續地說:“你們趕快突圍,不要管我了!出去一個,是一個,否則一個都出不去……”並指著7塊大洋說,“這是黨費……”說完,趁戰士不備,他悄悄摸出手槍,對準自己的太陽穴扣動了扳機。

  新中國成立後,按規定交納黨費這一優良傳統也一直延續在共產黨人的血脈之中。周恩來除了按規定交納黨費外,對於自己的積蓄也立下規矩:凡是積蓄夠5000元,若無急需,就交黨費。朱德同志逝世後,家人將他20多年省吃儉用積蓄下來的錢全部交給了黨組織。因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對家人講:“我只有2萬元存款,這筆錢不要動用,不要分給孩子們,要把它交給組織,做我的黨費。”

  黨費承載著黨員對黨的忠誠

  黨帶領全國人民奪取革命勝利後,黨的活動經費問題不再突出,為什麼黨員還要按規定交納黨費?意義就在於強化黨員黨的意識、黨章意識和組織觀念。按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就是要不斷提醒黨員,自己的身份是黨組織的一員,要為組織盡義務,要承擔黨員的責任。這也是中央巡視組盯住“黨員是否按規定交納黨費”的一個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絕大多數黨員都能按規定交納黨費,同時湧現出許多交納“特殊黨費”的黨員。這背後,體現的正是黨員強烈的組織意識、黨性觀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特大地震,震後的家園滿目瘡痍,百廢待興。在短短兩個月時間裡,4500多萬名共產黨員交納了“特殊黨費”97.3億元,這些資金全部投向了災區基層,落實到了最直接、最緊迫、事關災區民生的工程專案上,溫暖著災區群眾的心。

  “我死了,但黨員身份沒有變,所以我一定要交1萬年的黨費!”這是重慶市大渡口區原人大會主任、老紅軍袁崑同志的遺願。生前,袁崑同志曾說:“我們這些人是喊著中國共產黨萬歲去衝鋒陷陣的,中國共產黨萬歲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黨員身份沒有變,不過我沒有工資了,那就一年交1元錢吧,一定要交1萬年的黨費!”袁崑同志去世後,家人將其留下的1萬元黨費鄭重交給了黨組織。

  黨費承載著黨員對黨的忠誠。而那些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說明其黨員意識不強,有的恐怕已經忘記黨員身份,忘記黨員的責任和義務,至於把交黨費當成一件“麻煩事”、“吃虧事”,那就更危險了。如果黨員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在某一黨組織中比較普遍,則反映出該黨組織重視黨建不夠、管黨治黨不嚴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堅決予以糾正。

  因此,對於擔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黨組織來說,加強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管理,首先應從加強黨的領導,增強黨員黨的意識、黨章意識和組織觀念抓起,夯實從嚴治黨的思想基礎。做一名合格黨員,也不在於口號喊得多麼響亮,而是要用黨章黨規黨紀約束自己,從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