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為民心得體會
司法為民,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公益訴訟的良性互動局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參閱。
第一篇:法院司法為民
“人民法官為人民”,用最樸素的話語,展示了人民法官一切司法實踐活動的本質屬性,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公正司法,維護好人民權益是審判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法官為人民”應貫穿於司法審判的全部過程,體現在司法審判的各個環節。實踐,只要真正做到了“人民法官為人民”,各種各樣的政策、方法、方式都會奏效;一旦背離了“人民法官為人民”,政策、方法、方式一定處處碰壁。“人民法官為人民”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系統方法論。只有從“人民法官為人民”的高度,堅持科學發展觀,立足群眾路線,才能有效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堅持狠抓隊伍提素質,開展“練兵比武”為人民。本著“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針對審判執行、行政管理、後勤保障方面的工作側重點和薄弱環節,有的放矢地開展“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今年全年進行網上辦公知識培訓、檔案管理培訓、法官心理健康講座、調研宣傳寫作培訓、安全駕駛技能培訓、辦案熱點難點問題交流點評、法警技能比武、書記員業務競賽、調解能手評比、執行能手評比等十項業務,以“賽”促學,“逼”著幹警向內挖潛,引導幹警崗位成才,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廉潔高效,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高素質法官隊伍,為服務人民、服務當事人奠定堅實的基礎。
堅持完善管理抓審判,實施“三案”工程為人民。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務,“人民法官為人民”最終體現在公正高效司法上。履行審判職能抓精品、落實司法為民抓精細、強化規範管理抓精準,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的動態化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的偏差,確保始終沿著“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道路前進。實施“三零三案”工程,即辦好“鐵案、精品案、和諧案”,實現“零錯案、零投訴、零上訪”,“高、快、好、省”地審判執行案件,全面維護群眾合法權利,及時兌現群眾勝訴權益。
堅持作風建設樹形象,增進群眾感情為人民。法官應堅守“中立、慎獨”,但不排斥法官有情有義、胸懷愛心,尤其是法官楷模,他們對黨、對人民都懷有深厚的感情,心中都有一盞對黨、對人民的情愫之燈。法官不應當漠視民間疾苦,而應增進對人民群眾的感情。開展“走千村、串萬戶”活動,實施院長帶案下訪、案件判後回訪、敞開大門真誠接待群眾上訪的“三訪”機制,傾聽群眾呼聲,瞭解群眾疾苦,實實在在地為人民群眾解決切身難題。堅持司法工作的群眾路線,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監督和糾正某些法官身上存在的特權思想和衙門作風,教育引導幹警把司法導向上的“公正”與“為民”有機統一起來,把工作標準上的“案結”與“事了”有機統一起來,對關乎民生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執,樹立人民法官廉潔高效務實的職業作風。
堅持司法為民保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為人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意義重大。要結合山東省政法委統一部署的“幫千企、走千村、訪萬戶、服務三保”活動,不斷滿足社會,尤其是基層群眾的司法需求,幫助化解金融危機下遇到的各種法律難題,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發揮派出法庭構建便民訴訟網路的優勢,成立“假日流動法庭”,在農忙時節,深入田間地頭、進村入戶,巡迴辦案、就地開庭、當場調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諧,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服務宗旨。
第二篇:為民司法,從點滴做起
20xx年,我有幸成為法院系統的一分子,懷揣著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開始了我的法院生涯,從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我就與責任結下了不解之緣。在基層法庭,與人民群眾接觸最為直接、聯絡最為緊密,每天打交道的都是遇到糾紛來尋求司法救濟的普通老百姓,也正是在與他們接觸的過程中我由衷地體會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中“人民”二字承載著的是多少人民的厚重寄託與殷切期望。當今中國正堅定地向法治社會邁進,正處於社會轉型、利益重組的過程中,也正處於各種矛盾糾紛的風口浪尖,在這瞬息萬變、矛盾糾紛層出不窮的時刻,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握“科學理論武裝、具有世界眼光、善於把握規律、富有創新精神”的總體要求和“優化知識結構、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創新能力”的具體目標,無疑給法院審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如何深化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工作,更好地推進“兩個率先”大局?如何在“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下,加強和改善民事審判工作?如何更好地為人民司法,滿足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真正做一名優秀的法官?是當下每個法院人需要深思的問題。
追求信仰, 公平公正彰顯法律精神
蘇克拉底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作為一名法官,只有胸懷對法律的崇敬之情,滿揣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才能踐行法律的作用,傳揚法律的精神,才能實現人民群眾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信仰不是一句空話,不是一個代名詞,更不是一座海市蜃樓,而是要求我們每一個法院人認真地對待每一個當事人,公正地處理每一起案件,用滿分的真誠和熱心去履行自己的職責。在我的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人,十餘年的審判一線崗位及多年的基層工作經歷,錘鍊了她吃苦耐勞、默默耕耘的品德和意志,鑄就了她無私奉獻、矢志不渝的理想和信念,豐富了她公正辦案、親民為民的豪情和壯志。她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沒有震聾發聵的豪言,也沒有意義深遠的鴻篇,但是,她十年如一日,在基層法官這個平凡的崗位上,以實際行動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時代風采和崇高形象,以滿腔熱血譜寫了一曲曲“司法為民”的奉獻之歌,她,就是如皋市人民法院磨頭法庭副庭長陳璇。2009年以來陳璇已審理案件1250餘件,調撤率達89.8%,連續兩年位於如皋法院辦案數前5名,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多次被評為法院先進工作者、辦案先進個人、審判標兵、調解標兵、誠信標兵、五一巾幗標兵。是什麼樣的力量陪伴著她對秉公執法的一絲不苟?是什麼的力量陪伴著她對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是什麼樣的力量陪伴著她對司法為民的不懈努力?正是她對法律最崇高最真摯最深沉的信仰。
堅持學習,矢志不渝創新審判實踐
當前,我們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大發展的新時期,在法治的道路上,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我們面臨著的不僅僅是機遇,更是挑戰。然而,法治並不是一個可以宣告最終到達的目的地,也不會是歷史的終結點,必定需要大量細緻的微觀層面的制度變革、調整、創新、衍生和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學習與創新必不可少。如何解決案多人少問題?如何解決送達難、執行難問題?如何實現案結事了?如何在審判實踐中徹底地解決矛盾糾紛,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馬背上的法庭審判員馬錫五,法官媽媽陳燕萍,深入群眾工作的人民法官郭祝山……這些與人民群眾同甘苦,心連心的平民法官,用實際行動展現了當代人民法官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精神風貌,踐行了三個至上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傑出榜樣,向我們證明了只有勤於學習、善於思考,不斷創新審判模式,才能更好地推進“兩個率先”大局,才能不斷推動法治的進步。因此,新形勢下的我們既要搭建好學習平臺,創新學習形式,豐富學習內容,不斷拓展學習的廣度和深度,又要勤於學習、善於思考,創新審判理念;既要形成崇尚學習、終身學習、持續學習的濃厚氛圍,牢固樹立黨組織全員學習、黨員終身學習的先進理念,又要堅持做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精心組織者、積極促進者、自覺實踐者,充分發揮主體作用,維護審判公平公正;既要立足實際,順應時代發展,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組織學習的特點和規律,採取管用有效的辦法途徑,拓展創新學習的內容、方式,又要把學習當成一種境界、一種時尚、一種覺悟、一種責任,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用對實踐科學發展觀一百分的學習幹勁、對審判理念一百分的創新熱情,對人民司法一百分的服務耐心,換取人民群眾對審判事業一百分的信心和滿意。
守住“良知”,全心全意踐行司法為民
西方法律格言有云,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任何一部法律都有總則,這些總則都建立在良知的基礎上,體現了一種公平、合理地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基本理念。法律是良知的實體化,它訴諸理性,具備效率,有一套外部約束機制,然而正因為法律總是以理性的方式吸納社會的複雜經驗,也意味著法律不可能以良知的形式呈現。或許我們正困惑於趙作海案、彭宇案、小悅悅事件、鄧錦傑事件……也為這些含冤者的憂鬱而不平、為這些路人的冷漠而感傷、為這些被救者漠然離去而寒心、為法律存在的漏洞而嘆息,但讓我們值得欣慰的是有更多的人拒絕冷漠呼喚真愛、有更多的人守住了心底裡的良知。作為一名法官,我們深知,當良知道德不足以約束行為的時候,必須要用法律來捍衛正義,讓法律更有效率,讓法律更公平地解決矛盾,讓以良知為靈魂的法律具備更強的實戰能力。而對一名法官來說,良知的更高層次就是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就是崇尚一切真、善、美,抨擊一切假、惡、醜;就是常修為檢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和各種不良思想的侵蝕,經受住各種風險的考驗,自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初、慎微、慎獨、慎終;就是以平和之心對“名”,以淡泊之心對“位”,以知足之心對“利”,以敬畏之心對“權”;就是真正做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勤務員,用心想事,用心謀事,用心幹事,幹成事,幹好事,幹實事,真心誠意為人民;就是恪盡職守、無怨無悔,用青春譜寫著壯麗的人生頌歌,用行動捍衛著法律的神聖尊嚴;就是始終守望心靈的承諾,始終追求司法為民的信念,始終以公正與愛心勾勒為民情懷。
我常常問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才能不因碌碌無為而悔恨,不因虛度年華而羞愧?在司法的道路上,如何才能做一名優秀的法官?如何才能公平公正的審理每一起案件?如何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答案是,披上黑色的法袍,靈魂便追尋正義前行;敲響金色的法棰,紅塵便架起良知的天平。任誘惑羈絆物慾橫流,任香風邪氣迷霧重重,始終以無私和奉獻描繪法官形象。讓我們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忍耐、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艱苦奮鬥精神,在教與學的過程中提高自己,在學與乾的過程中磨練自己,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奮鬥!為人民法院的審判事業奮鬥!為共和國的法治事業奮鬥!
第三篇:司法為民心得體會範文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和諧社會建設,要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為群眾多辦好事、實事。這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肩負著維護穩定、服務大局、打擊犯罪、調處社會矛盾、化解民間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神聖使命。人民法院的全部工作必須以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緊緊圍繞保穩定、保民生、保發展的大局,自覺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推動工作科學發展上水平。
在新的歷史時期,司法審判工作面臨的基本矛盾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首先要明確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工作有哪些新需求、新期待;其次是要明確司法工作與人民的要求有哪些差距,突出存在什麼問題。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髮展和完善,司法審判涉及的領域更加凸顯民生問題,不僅要保護人身、財產、婚姻家庭權利,還要保護公民的政治權利;不僅要保護基本的生存權利,更要保護公民發展的權利。憲法和法律把公民的權利設定和保護到哪裡,司法保護就涉及到哪裡,其廣度和深度與人民利率息息相關。公民在尋求司法保護時,不僅要求司法公正,而且要求司法快捷高效;不僅要求實體上公正而且要求程式公正;不僅要求司法要廉潔,而且要求司法要文明,不僅要求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護,而且要求司法要公開,充分行使監督權和知情權。總之,公民權利保障的意識和要求日益增強,對司法保護的要求和期待越來越高。
從司法審判自身來看,司法能力、體制等諸多方面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改變這種現狀,還需要一個較長期的發展過程,這個發展過程,我們舉什麼旗,走什麼路將決定著司法審判事業發展的方向和結果,我們依靠誰,為了誰決定著司法工作發展的動力。胡錦濤總書記講:維護人民利益,是黨的根本宗旨和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的好不好,最終要看人民滿意不滿意。這一重要論述,指明瞭檢驗司法審判工作的根本標準,也就是說司法審判工作搞得好不好,人民說了算。所以司法審判工作如何發展,也要問計於民,謀利於民,發展依靠人民。一是不能脫離人民群眾,不僅要拓寬監督渠道,讓人民行使充分的監督權、知情權,而且要讓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權的行使,用群眾的語言,群眾的感情和群眾能接受的方式解決群眾的司法需求。二是要面向基層,面向農村,把司法保護覆蓋到邊沿群眾,確保社會公平正義。鄧小平指出:“中國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農村。中國社會是不是安定,中國經濟能不能發展,首先要看農村能不能發展,農民生活是不是好起來。我國的協調發展是城鄉統籌發展,司法工作的科學發展應當把為農村農民利益提供優質司法保障作為重點,只有推動社會的和諧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穩定,實現司法的價值和目的。三要切實提高司法能力,切實做到司法為民,要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增強親近群眾,體恤群眾感情,學會團結群眾和群眾打成一片,共同維護一方平安的能力。下大力氣解決司法不公、不廉、效率低下、作風粗暴的問題,以優良的作風、過硬的本質、良好的司法保障取信於民,真正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