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保健品企業和客戶的一封信
寫信,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要怎麼寫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供您參考!
範文一
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2014年9月,您公司經瞭解,東嶽觀鎮中學地處慈利縣偏遠農村鄉鎮學校,貴公司於是啟動“捐贈”計劃。 近日,東嶽觀鎮中小學全體教師獲得瞭如新公司捐贈的總價值65000餘元人民幣的高階拉桿行李箱150個,溫暖了偏遠山區教師的心田。
東嶽觀鎮中學,始建於1923年,位於慈利縣北部,距縣城35公里,辦學歷史悠久。全鎮現有各級各類學校7所,其中初中1所,中心完小1所,村點教學點校4所,鎮中心幼兒園一所,現有就讀初中生378人,小學生898人,在園幼兒420人,在職在編教職工113人,臨時聘請教師22人。近幾年來,學校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學校育人環境大大改善,教學質量穩步提升,但是與此同時,山區學校教師的生活條件艱苦,尤其是每到週末,異鄉教師要攜著行李來回幾十裡奔走,行李箱是老師們的必須品,此時,是你們——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雪中送炭,為我鎮全體教師提供了150個旅行拉桿箱,支援山區教育發展。 鎮中學舉行了專門的捐贈儀式,校長譚敦雄在捐贈儀式上作了熱情洋溢的講話,他說,希望本次活動能在城市和山區中間架起一道友誼的橋樑,促進城鄉兩地人的感情交流,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對貴單位給予我校的尊師重教捐助行為,我們學校全體教師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吃水不忘挖井人。如新公司的捐贈義舉,將永遠激勵著山區教師。“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我們相信此次愛心捐贈的義舉,將福澤千秋。
慈利縣東嶽觀鎮中學
2014年11月18日
範文二
尊敬的客戶:
您好!我懷著感恩的心情,向您致以親切的問候和誠摯的謝意:感謝您過去對我的支援和幫助,感謝您讓我在工作中充滿信心和勇氣並從中享有收穫和喜悅。
健康是我們共同的話題,而您的健康長壽是您的兒女和我共同的願望和期盼。我很榮幸能做您的健康顧問並有機會為您服務。在過去的日子裡,因為共同關注您的健康讓我們有了很多的接觸和交流,您的達觀與睿智,理解和信任,讓我倍受啟迪並心存感激。
我的工作很繁瑣,也很累,風吹雨打、酸甜苦辣都要經歷;不過想到為像您一樣的叔叔阿姨們的健康服務,也是很快樂的,自從接觸這份工作以來,同您們的交流讓我的內心開始變得更加寬廣和融合,堅強與進取。每每心靈受挫、遭受打擊時,一想到您還有眾多長輩們的支援和信賴,看到家人期待的目光和眼神,我就不敢讓自己懈怠,而繼續勇敢地在工作中做到最好。
在我的生活中,每當看到身邊的老年人沒有對自己健康足夠的關注,有時發生不能承受生命之重時,我就為自己沒能事前向他們提供健康諮詢和服務而感到自責;而當我看到身邊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開始擁有注重醫療保健,認真的防護老年人常見的疾病時,我的內心便充滿了無限的快樂與恬靜。
從容與寧靜是生命力量的體現,源於內心的坦然和安全感,防患於未然是對生命健康最佳的態度。坦白地講,保健品並不能從根本上抵禦疾病的入侵,但是我們有句俗話叫:病在於防不在於治,防勝於治。所以日常的醫療保健對維持身體健康,預防常見疾病有很大的作用。因此真誠的希望您在今後的日子裡能一如既往的關注我們公司提供的各種健康服務和健康產品,積極地參加我們為您舉辦的各種健康服務活動。
最後,再次感謝您讓我有機會與您交流,為您服務,同時給我的工作予以支援。願您能在未來的日子裡,繼續給我更多的支援和幫助,讓我有更多的機會服務於您!
恭祝您闔家幸福,和樂安康!
某某某 敬上
2011年9月18日
範文三
尊敬的保健品消費者:
目前世界各國對保健食品的定義和範圍不盡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於一般食品,又有別於藥品。它不追求臨床療效,但它應無毒副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傳治療作用。 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區別,在於它具有調節機體功能的作用,如調節免疫功能、延緩衰老、改善記憶、促進生長髮育、抗疲勞等。保健食品適於特定人群,並非男女老少皆宜。有關專家指出,消費者在購買服用保健品過程中,需要更多的營養保健知識,這樣才能正確選擇適合自己的保健品。
⑴認清產品包裝上的批准文號和標識。
國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衛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文號:“衛食健字”和“衛食健進字”2003年前,或“國食健字g”和“國食健字j”2003年後,分別對應國產產品和進口產品。同時,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標誌。保健食品的標誌為天藍色專用標誌,與批准文號上下排列或並列。
⑵仔細檢視產品包裝及說明書,確定產品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的外包裝上除印有簡要說明外,應標有配料名稱、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項等,還有儲存方法、批號、生產廠家。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來說,產品功能是要在包裝上予以體現的,同時,保健食品的說明書也是經過評審部門審批的,企業不得隨意修改。特別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所有進口的“保健食品”包裝上的說明文字也應該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說明,又沒有批准文號和保健食品標識,就可以立即斷定此產品是假冒偽劣產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貨。
⑶注意產品的禁忌,因人而異選購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上註明了一些不適宜人群或禁忌,並要求企業標註在產品包裝說明書上。消費者在選用這類保健食品時要注意是否適合自己或贈送的物件。特別是體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兒童、青少年、孕婦等,一定要在選擇保健食品時注意檢視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對身體的危害。
⑷認識保健食品的屬性。
保健食品的基本屬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於藥品的主要區別是藥品以治療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預防作用或輔助治療作用,更注重安全性。真正患病時,還是需要藥物來進行治療。購買保健食品時注意不要盲目聽信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以免延誤治療。 ⑸應根據保健功能選擇適宜自身食用的保健食品。
任何保健食品都需要標明主要原料和功效成分。認識了保健食品產品的原料和功效成分,就可以明確該產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並非人人適用,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很多,適宜人群也有很大的差異,在選購保健食品的時候,重要的是看產品的說明書,瞭解產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是否能滿足您的需要。 ⑹注意產品質量和生產日期。 購買保健食品時,務必要注意產品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如產品質量有問題,產品發黴、變質,切不可食用。 為了降低買到假冒或摻假產品的機率和保護自己,建議購買者一定要到信得過的藥店、商場、超市或保健品專賣店購買,同時切記保留購物發票,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而到街頭攤販處購買。
如何識別保健食品虛假宣傳?
打政策“擦邊球”,把保健食品當藥賣,誇大功能,進行虛假宣傳,對於這類現象,在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消費者也應當加強辨別能力,防止受騙上當。
第一,消費者在自行購買非處方藥時,不能只聽信商家的宣傳,一定要仔細檢視產品包裝和說明書,認準上面的藥品批准文號,不要把保健食品當藥買回家。藥品批准文號的標準格式為:“國藥準字+1個字母+8個數字”,如“國藥準字z12020440”。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的標準格式為:“衛食健字+年份+編號,如“衛食健字[1999]第0282號”。
第二,保健食品的包裝和相關廣告上應標明以下忠告語:“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消費者如果沒有發現上述忠告語,在購買保健食品時一定要慎重。 第三,保健食品的包裝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語”則很可能是假冒的產品:如宣稱產品為祖傳祕方;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含有“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絕對化的用語和表述的。 第四,保健食品廣告中如果出現醫療機構的名字和形象,或者以醫務人員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如果明示或者暗示適合所有症狀及所有人群,宣稱產品有治療效果的,也應謹慎購買。
消費者如果無法確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法或所看到的保健食品廣告是否真實,可登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進入基礎資料庫,查詢相關資訊;如果確實發現非法產品或虛假宣傳,可向當地衛生、工商、藥監部門舉報。
保健食品與食品、藥品有何不同?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因此,保健食品與食品、藥品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作為食品的一個種類,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態,也可以使用片劑、膠囊等特殊劑型。但是,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可以標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的標籤不得標示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與藥品的主要區別更大。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療為目的,但可以聲稱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長期使用;而藥品應當有明確的治療目的,並有確定的適應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應,有規定的使用期限。 將保健食品混同於普通食品或藥品進行宣傳,是一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違法宣傳的慣用手段。作為消費者應當明確這樣一個原則,那就是保健食品絕不同於普通的食品,更不能替代藥品用於治療疾病。
閱讀提示: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人們在開啟自己家門時經常發現許多五花八門的保健品宣傳廣告,甚至在你的自行車筐裡、小汽車上、摩托車上、家裡的窗戶上??這些保健品宣傳廣告無處不在。三天療效顯著,五天“藥”到病除的字眼常常讓人看得眼紅心跳。 保健食品宣傳“療效” 據瞭解,衛生部原先給出保健品24種保健功能,後來刪除了治療性功能障礙和抑制腫瘤兩個涉嫌吹噓的功能,目前只剩下22種,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甄別。它們是: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減肥、促進生長髮育改善骨質疏鬆、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改善胃腸道等功能。增高功效不屬於保健食品的功能範圍,然而記者卻發現有不少的保健食品聲稱有助增高。
據瞭解,我國廣告法規明文規定,禁止保健品宣傳療效。在2005年7月1日起實施的《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也向保健品廣告中經常出現的17種內容丟擲了“禁用令”。其中包括不能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的承諾等等。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保健品的廣告上依然可見“禁用令”禁止的內容。
專盯中老年人下手 藥店裡的推銷小姐告訴記者,中老年人喜歡買健腦補腎、益氣養血類的保健品。購買保健品要根據個人的健康而定,好對症下藥。對於記者提出的中老年人為什麼喜歡保健品的問題,推銷小姐回答說,這類人群本身就適合用保健品,再說保健品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另外,中老年人,特別是老年人的身體不好是因為年齡的原因,到醫院看病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很多人相信用保健品比用藥好。推銷小姐告訴記者說,我們這裡的很多保健品本身就能治病。記者面對這樣巧舌如簧的推銷人員暗暗驚訝,老年人的年紀都標示智商降低和分辨能力減弱,有這樣的推銷人員也難怪體弱多病的老人會上當受騙。
看清保健品真相 保健食品與藥品的主要區別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療為目的,但可以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長期使用;而藥品應當有明確的治療目的,並有確定的適應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應,有規定的使用期限。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癒的宣傳。保健食品名稱中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療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稱、誇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誤導消費者的詞語,也不得使用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不得使用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語言:如“高效、速效、第幾代”;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符號等,以維生素等命名的可以使用相應的外文字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稱。
最後還是要提醒消費者注意,保健食品只是一種介於食品、藥品之間,屬於食品範疇內的功能產品。雖然長期服用有一定的保健效果,但不具有治療作用,不能替代藥品,患病必須到正規醫院醫治,以免貽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