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銀行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隨著郵政儲蓄的發展,成立郵政銀行的呼聲漸高,也成了個熱門話題,那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歡迎閱讀。

  篇1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教育,我對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農村信用社是集體所有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是農民自己的銀行。它是由農民集股辦起來的集體所有制的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的性質:合夥制歸集體所有。

  它的機構:農信社只有信貸機構,沒有一般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機構、人力資源機構等。

  我最先開始學習學習銀行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點鈔、捆鈔、輸入法、數字小鍵盤使用等。這似乎給了我一個下馬威,本來自以為銀行業務相當的簡單,卻沒發現我原來有這麼多基本的技能不會操作。經過一段時間的 苦練 ,我雖然還不能熟練操作銀行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謂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後勤加練習了。隨後,我進入櫃檯,從儲蓄業務學起。每個櫃員都可以辦理所有的儲蓄業務,即開戶、存取現金、掛失、解掛、大小鈔兌換,、受理中間業務等。每個櫃員單獨進行帳務處理,記帳。但是每個櫃員所制的單據都要交予相關行內負責人先稽核,然後再傳遞到上級行 事後稽核 。而學習櫃員間每天交接工作時的對賬是必不可少的,對賬時除了要核對現金賬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檢視重要空白憑證是否缺失,傳票是否連續等等。而櫃員間對賬也是很有程式的,一般先清點現金,然後再是清點重要空白憑證如存摺,銀行卡,存單等。

  會計部門的核算主要指票據業務主要分為三個步驟,記帳、複核與出納。這裡所講的票據業務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轉帳支票與現金支票兩種。對於辦理現金支票業務,首先是要稽核,看出票人的印鑑是否與銀行預留印鑑相符,方式就是通過電腦驗印,或者是手工核對;再看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無塗改,支票是否已經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書,則背書人簽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寫金額到元為整,到分則不能在記整。對於現金支票,會計記帳員稽核無誤後記帳,然後傳遞給會計複核員,會計複核員確認為無誤後,就傳遞給出納,由出納人員加蓋現金付訖章,收款人就可出納處領取現金出納與收款人口頭對帳後。轉帳支票的稽核內容同現金支票相同,在處理上是由會計記帳員稽核記帳,會計複核員複核。

  首先,我覺得在學校和單位的很大一個不同就是進入社會以後必須要有很強的責任心。在工作崗位上,我們必須要有強烈的責任感,要對自己的崗位負責,要對自己辦理的業務負責。如果沒有完成當天應該完成的工作,那就必須得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錯了錢款,而又無法追回的話,那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賠償。

  其次,我覺得工作後每個人都必須要堅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正所謂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規。在這一點上我從實習單位同事那裡深有體會。比如,有的業務辦理需要身份證件,雖然客戶可能是自己認識的人,他們也會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而當對方有所微詞時,他們也總是耐心的解釋為什麼必須得這麼做。現在銀行已經類似於服務行業,所以職員的工作態度問題尤為重要,這點我有親身感受。

  如果你能為自己的成長而工作,你就超越了芸芸眾生,也就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我會珍惜學校組織的每次實踐機會,積累社會經驗,迎接我最終的工作。以豐富的知識回報自己!

  篇2

  暑假期間,我有幸來到了xx銀行xx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會計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戶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程式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戶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說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程序,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 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說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收入已經不來源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來源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稅收徵管困難,偷逃稅款嚴重。納稅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稅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說,逃稅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稅 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稅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援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稅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如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

  以現有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建立儲蓄存款實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證,個人信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貸款、透支和分期付款,還影響到退休保障。在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記錄和支援下,每個人的每一筆收入、交易、納稅、借款、還款的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信用的基礎。

  明確一個申報確認期,對現有個人帳戶及個人財產進行申報登記,說明可計算的合法來源,對於到期按兵不動,無人認領的,以及無法說明合法來源的,國家給予凍結調查,違法收入將沒收充公。

  實行銀行帳戶與稅務 機關聯網,個人帳戶收支情況在授權範圍內報送稅務局,由稅務局作為納稅依據,稅務局有義務對個人財產高度保密,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措施。為堵塞現金交易、逃避稅務檢查的漏洞,銀行應嚴格控制大額存取款的數量和次數,對不正常情況報送稅務局。

  要促進支付手段的票據化,為財產登記和依法徵稅提供依據。尤其是個人帳戶要普及支票轉帳業務,票據清算要實現電子化、即時化、通存通兌化,切實提供 隨時、隨地、隨意 的個人轉帳業務,逐步改變傳統的依賴現金交易的做法。

  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中要注意減輕負面影響

  年來,我們是靠廣大老百姓的勤儉節約的美德和高儲蓄率才支撐起社會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金融穩定了,人心才能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和發展。發展儲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於儲蓄保密性,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為 怕露富 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貪汙腐敗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趨利避害,很費思量,這是我們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第二,推出儲蓄存款實名制後,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將退出銀行儲蓄,一部分深懷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這種存款下降必然首先衝擊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歷史、背景和存款實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過份提取將造成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壓力,所謂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突冗出來,由此衝擊到整個銀行體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減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負面影響,關鍵要做好以下三點:

  加強法律 法規配套建設。如 保密法 個人財產保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