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車隊的管理制度範文
為加強貨運車隊的有效管理,保證運輸效率,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貨運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貨運車隊管理制度篇,希望你喜歡。
貨運車隊管理制度篇一
1.對運輸車隊要全面審查,嚴格把關
1.1對運輸車隊的綜合實力進行調查,優選運輸車隊。
1.2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的為人、社會關係等情況進行調查,確保運輸車隊聽從管理。
2.對運輸車隊進行培訓
2.1對運輸車隊進行技術培訓
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對人員素質較低、或責任心不強者進行強化業務培訓,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2對運輸車隊進行安全培訓
開工前,由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運輸車隊隊長、司機進行安全教育,簽訂安全合同;施工過程中,工長拌和站站長每日必須做崗前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管理
3.1與運輸車隊簽訂法律上生效的保證書,保證聽從經理部對運輸車隊的管理,保證運輸車隊按質量、工期要求施工,服從經理部統一指揮,經理部向全體職工公佈保證書,加強輿論監督。
3.2在施工現場,運輸車隊必須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同時管理人員有義務對運輸車隊的管理進行必要的指導,提出建議,幫助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熱情合作,嚴格管理。
3.4施工過程中,運輸車隊有大箱摘板情況時,應及時通知專案部,重新進行量箱。否則,一經發現,之前所有運輸數量均按摘板後平箱數結算。
3.5如遇車輛故障壞車中途需要卸料時,必須及時通知工區負責人,妥善處理卸料。
3.6 施工中,運輸車隊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專案下達的任務,經經理部幫助仍沒有改進,依協議勒令司機甚至運輸車隊退場。
3.7中途退場的運輸車隊必須及時辦理清賬手續。
4.結算管理
4.1 運輸車隊每五日到專案部進行結算,結算逾期的,後果自負。
貨運車隊管理制度篇二
一、接受車輛排程員的工作安排,服從指揮,準時出車, 如有不服者每次罰款 100 元,無故不按時出車者,每次罰款 50 元。
二、 駕駛員送貨或運送公司物資, 必須做好貨物的裝卸、 保養、交接工作,並按《財務報銷制度》規定的事項處理, 如沒有做好交接手續造成損失,或運輸途中丟失、損壞的, 均要負賠償責任,並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這些賠償將在工資扣減。對於貨物裝載不符合要求的,駕駛 員可拒出車。
三、隨車的各種配件、工具包括裝卸用具均由司機負責保管,遺失按原價賠償。
四、汽車的各零部件非正常損壞所造成的損失,不論主觀或客觀原因均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五、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車輛,違者罰款 100 元,保持車輛整潔,拖板原則上十天清洗一次,駕駛室需保持整潔,如發現煙火損壞痕跡罰款 100 元。
六、車輛實行強制性保養,司機需根據本車《車輛檔案》 記錄,需保養的定時進行保養,由維修主管具體安排時間, 保養後,需保養簽名確認。
七、路橋費實報實銷,如發現虛報,則按虛報金額十倍 罰款,在路上補胎、維修及各種罰款,如發現有虛假、欺騙行為,由公司派人到事故現場偵查、核實為依據,按核定後的虛報金額的十倍罰款。
八、經批准享受手機補助的司機,需要全天開機,如有證明關機,每次罰款 50 元,如因欠繳電話費造成停機,取消當月話費補助,並從停機日至重新開通之日止,每天罰款 50 元。
九、除拖頭司機外,一律不得借公款,司機需及時報銷, 拖頭司機借公款後,必須收車後清賬,發現欠款者,按所欠金額的十倍罰款,公司將隨時抽查。
十、要嚴格遵守國家的交通法則,嚴禁酒後開車,違者罰款 200 元經二人證明。
十一、送貨到客戶處,要遵守客戶的有關制度,並要禮貌待客,積極主動配合卸貨,把貨卸在指定地點後,才算完成送貨工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戶發生衝突,遇事向 排程及公司領導反應,違者罰款 100 元一次。
十二、司機必須負責所駕車輛的部分小修和保養工作, 如加水、加機油、換燈泡、換輪胎、檢查輪胎氣壓、外觀螺 絲的緊固等種種小修和保養工作。一些保養工作司機也要參 與,和維修工一起完成。
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若發生事故,請保持鎮定,保持頭腦清醒及控制自己的 情緒,按以下程式處理:
一、交通事故 關閉引擎和電源,拉起手剎,放置危險標誌,報警,向 車隊主管報告,說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有負傷亡、洩漏,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及原地等待救援。
二、洩漏事故 關閉引擎和電源,拉起手剎,嘗試堵漏,如洩漏情況不 能控制,設定警戒線,熄滅所有火種,離開到警戒線外後方 可用電話報警及向上級報告,說明事發時間、地點、洩漏範 圍。 使用洩漏應變工具清理或阻止洩漏油進入渠道,準備滅 火裝置在原地等待救援。
三、火災事故 發生火災時, 使用車上滅火裝置撲救, 若火勢難以控制,設定警戒線,疏散圍觀者,用電話報警,向公司報告,說明 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在安全處觀察火勢發展,等待消防人 員和救援。
危險品車輛駕駛員、 危險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 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3、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果斷處理和報告。加強裝置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駕駛。
4、危險運輸車輛裝運爆炸品、易燃品檢修時,不準動用明火。不使用易產生燃工具敲擊。
5、危貨車輛進行危貨物品裝卸、操作時,操作人員應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人身保護措施。
6、定期對專用危貨車輛、裝置、設施檢查,裝運有毒、 易燃物品的容器,應嚴密防漏;以抗住內部壓力,防止運輸過程中溫度增高,造成洩露。
7、危貨運輸車輛不準裝運性供相牴觸的貨物。
8、對不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定》規定的危貨, 拒絕裝運。
安全教育學習制度
一、入職本公司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 思想,努力提高安全技術水平,自覺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製度,保障行車的安全。
二、新入職公司司機,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運 輸部、汽車班 ,並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三、公司車輛所運輸的商品均是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 司機必須參加有關單位舉辦的危險運輸培訓班,並經考核合 格,取得危險品運輸上崗證後,方能上崗。
四、公司安排一名車輛管理負責司機及車輛的管理經常 組織司機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業務技術課,提高司機安 全意識和技術素質,保證安全行為和禮讓行車。
五、每半月組織一次司機安全活動,結合實際進行學習和討論,特別要學習政府和公司有關安全技術法規、政策制度,提高遵章守紀自覺性。
六、司機每次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常規檢查如電 路、消防器材、油路、輪胎、燃料和水箱等,並確保不帶病行車。
七、通過不斷進行技術培訓,司機應掌握車輛的小修技術。
八、編制好司機崗位緊急事故處理預案,並組織學習和 演練,提高司機對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
九、搞好所管轄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貨運車隊管理制度篇三
一、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物流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物流業務用車。
第三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應每週實行定期車輛檢查及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物流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五條 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進行修理。
第六條 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交物流部負責人審批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第七條 車輛行前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八條 物流用車應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並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第九條 物流用車應設定車輛使用表,由物流統計於每次加油及修養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併轉物流部稽核。
第十條 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物流 部負責人核准後方可調派。
第十一條 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
二、司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菸。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條 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物流部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行政部報到。
第十四條 司機對物流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第十五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物流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
第十六條 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手機。對公司領導或物流部負責人的手機,應儘快復機。
第十七條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八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物流車輛學開車。
第十九條 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第二十條 物流部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2酒後駕駛
二.違反交通法規,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三.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通知公司物流部。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後向物流部報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五.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